一、贼
第一次见到大熊是通过卷宗里的照片。他看起来胖胖的,眼睛很圆,嘴唇也很厚,我想每个见过他的人对他的评价应该都是两个字——憨厚。这个人看起来畏畏缩缩、老实巴交的,怎么看都不像是个盗窃犯。
大熊今年三十岁出头,小时候受过伤,腿脚落下了残疾,智力发展也受到一定影响,小学没有念完就辍学了。跟他说话感觉他也能明白,但有点幼稚,来法院前警察还给他做了精神鉴定,证明他没有精神疾病。被检察院起诉到法院的原因是在帮顾客洗车的时候看见车里有一万多现金,他一个月工资才一千五,从来没见过那么多钱,一时起了贪念,就偷偷拿走藏起来了,但很快被车主发现,把钱退了回去,但车主和洗车店的老板还是选择了报警,由于符合盗窃罪的成立条件,就被起诉到了我们法院。
刚开始我确实一直很同情他,我每次见到他,他都弓着背把头埋的低低的,生怕被人看见,即使是说话的时候也从来不会抬起头直视对方。开庭的时候大熊的母亲陪他一起到法院,他依然把头埋起来,每个被告人在庭审的最后都有最后陈述的机会,大熊说自己因为脑部受过损伤,还是个残疾人,希望法官轻判,能让他在监外执行(他想表达的意思是希望法官判缓刑),不要被关在监狱,他说完这些,法官也有点同情他,就问他有没有租房合同(想给他办社区矫正),但是他讲不明白,告诉法官这要问他母亲,坐在后面旁听的母亲告诉法官没有,然后突然用家乡话责骂大熊,我听不懂他们的方言,但她语气很凶,声音很大,肯定是在责怪大熊,大熊这时候头就埋的更低了,像个犯错的孩子。好在法官及时打断了他母亲,由于我也在后边旁听庭审,法官就让我带他们去隔壁记录一下他们的住所地,让他们在庭下提供一份租房合同,我把他们带到隔壁没人的法庭,跟他们重新讲解一下法官的意思,然后大熊的母亲红着眼对我讲述她的艰辛,说大熊很小就没了父亲,后来又成了残疾人,这么多年一直是她一个人把孩子带大,说着又开始咬牙切齿的责备大熊,说他一点用都没用,什么都不会,现在又出了这样的事,是个废物等等这类话。大熊只是站在一边不出声,像往常一样低着头,我有点听不下去,就打断了他母亲,说也不要这么说他,他已经知道错了,以后会改的。可能是由于同情才说了这些话,他看起来这么自卑,一定是因为长期生活在被人瞧不起的环境里,偷钱可能也只是为了向别人证明自己,他也能挣到钱养活自己,可是走错了路。我说完这句话,大熊突然抬起头看了我一眼,但很快又把头埋下去了,我送走他们,嘱咐他们尽快跟房东签一个租房合同交过来,又告诉大熊让他以后好好工作,好好生活,除此之外,我也不知道要说些什么了。
后面他们还是没能把租房合同交上来,大熊打来了很多电话,每次都问不交行不行,说自己是残疾人,不能去监狱服刑,我严厉的告诉他不行,后面他终于说了实话,说是房东怕收税不肯给他们签,交不上来,他说要我帮他跟法官求求情,我说这个不行,就挂了电话。法官知道了这些事觉得他是在卖惨,决定给他个教训,盗窃本来就是很严重的事,一万五也不是小数目,最终给他判了六个月的拘役。
法官一直告诉我们对待犯罪分子说话的时候不要太客气,他们都很会卖惨,很无赖。我在见识过一些犯罪分子之后也感受到了这些人害怕法律的惩罚表现出来的种种企图通过卖惨减轻刑事责任的行径,我对他们也不抱有什么同情,罪犯就是罪犯,犯罪的时候怎么想不起自己有生病的老母亲,上学的孩子,怀孕的妻子呢?到法院就想起来他们了?
在基层法院我见到的大部分都是盗窃案和危险驾驶案,而大多数盗窃犯在被问到为什么偷东西的时候都会回答说因为没钱了,挣不到钱。我知道这些人罪有应得,但有时候也会想,如果他们能生活在稍微富裕一点的家庭,会不会就不会变成阶下囚了呢?可恨的是他们明知道挣钱很难,却依然选择对别人下手,但普通人谁挣钱不难呢?如果都像他们这样,社会岂不是乱套了!
二、酒
这是两个家庭的悲剧。
我到法院实习的时间比较晚,听到这个案子已经到了宣判的时候了,大致案情是A男子酒后开他朋友的车撞上了B男子,导致被害人B当场死亡,好巧不巧这辆车的保险就在出事的前一天刚刚到期,所以保险无法赔偿,而被告人又是个穷光蛋,死者是其家中唯一的儿子,被害人家属既没得到钱,也没能等来被告人重判的结果,尽管法院考虑到被告人种种加重情节,也只能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在法定幅度内顶格判了被告十年有期徒刑,家属得知判决结果后在法院大哭,听到被害人母亲哭诉的声音,在场没人能不感到难过,我不知道后续这个家庭会怎么样,只能希望他们早日摆脱痛苦。
而酒驾上头的不只是普通人,交警也不能幸免。在实习的最后一周,有一个交警被起诉到法院,他跟我见到的其他被告人都不一样,当过警察的他眼睛是明亮的,可让人难过的是他犯了明明最不该他犯的错,因为这件事他失去了工作。我甚至能想象到他被同行关在审讯室里询问时的难堪,只是如今他的身份调换了过来,他们单位得知了这件事后,也曾经发函去检察院说明情况,表示他工作表现一直很好,还是队里的文艺骨干,希望从宽处理,但最后也没起什么作用,我看了卷宗除了惋惜也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希望每个人都能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永远不要对轻微的违法犯罪行为抱有侥幸的态度。
三、卖淫
这是一个全员恶人的故事。
介绍卖淫的男子被定罪,卖淫女和嫖娼男受到行政处罚,看起来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案子,可故事的每一个人都既可怜又可恨。本案的被告人介绍了两个卖淫女给两个嫖娼男。卖淫女a是本案被告人的情人,这两个人都各自有家庭有孩子,可是还生活在一起,我不明白为什么有人能把自己的情人介绍去卖淫,还能同意情人把嫖娼人员带到他们住的地方卖淫,这俩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不可能是因为爱情,难道是为了刺激?
哦,对了,卖淫女a向警方表示,她的服务对象嫖娼男a没能射精,而该男子则坚定的向警察表示自己射了。
而卖淫女b的故事就更离谱了,她的丈夫知道b去干什么,可还是用自己的身份证给她开房,事后两个人都表示是因为欠债不得已,我又心酸又觉可笑,她丈夫明知道这些事,还会因为她跟嫖娼男在卖淫期间发生矛盾而去打了对方,也正是因为这次打架有人报了警,这个案子才能案发。我不知道这个丈夫的行为算不算爱?
最坏的的就是这个介绍卖淫的被告人,嫖资一大半都被他收走了,我愿称之为当代老鸨!人为了钱简直可以无法想象的坏,这些女孩子们为了生计出卖身体赚的钱还要被狠薅一笔羊毛。新中国成立的时候,国家花了大力气整治这些妓院、老鸨,但现在竟然有人希望卖淫合法化,好日子过多了,有些人就忘记了苦难。
四、尸体
我第一次见到尸体是家中有长辈因病去世,但还从没见过因事故去世的尸体。这次不是酒驾,是超载。这次超载导致驾车的师傅和他的同伴当场死亡,卷宗里附有法医尸检时死者二人的照片,很惨烈,司机肚子被刺穿,血肉模糊,但二人的面部没有受到损伤,他们表情平静,看起来就像是睡着了一样,我总觉得还可以叫醒他们。隔着照片我都觉得很难过,家属一定比我难过无数倍。他们看起来都是很老实的人,是运输桶装水的,为了挣钱不得已超载多装了一些,他们公司其他师傅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是这样做的,为什么他们会发生这样的事,努力工作为什么会得到这样的下场?可最让我难过的事,即使发生了这样的事,公司关了门,老板被追责,其他师傅今后也还是要超载运输,这也是他们自己的选择,因为按照标准重量运输就挣不到钱,我不知道是哪里错了?为什么会这样呢?
司机的同伴是他找来的搬水工,看到他的样子,我一下就想起了我已经去世的大伯,他们的面相都是那种很老实善良的人,大伯一直以来都对我很好,可是我最终也没能为他做些什么,最后一面我都没见上,我只记得他去世时的样子,就和这个搬水工一样,为什么人死后表情都这么平静呢?可这种平静,好像会让人更加难过,他们生前都经历很大的痛苦,我们无法为他们承担分毫,可透过他们平静的表情,好像在说他们没有怨言,就这样安静的离开了,而留下的人今后可能都要在这种愧疚和悲伤的日子里度过。
面对死亡我们终究什么也做不了。
在课堂上、视频里学习刑法,看张三的奇葩行为,仿佛是我们取乐的工具,对待张三们,大多数人也一定觉得他们是停留在纸面上的坏人,坏人一定是邪恶的,关就关了。但见到活生生的罪犯,还是总会感慨人生无常,如果这些人没有贪念,没有想走捷径,如果这些人能生活在相对宽裕的家庭里,面对诱惑能保持冷静,能不抱有侥幸心理,是不是就不会是现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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