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一答 ▏什么是“案底”?——即“犯罪记录”

作者:途涂 时间:2023-05-27 分类:刑释人员

01 什么是案底?

“案底”一词,并非法律术语,而是一种通俗的说法,在法律上称之为“犯罪记录”。


违法分为“一般违法”与“犯罪”,只有触犯《刑法》的行为,才是“犯罪”。


因而,“案底”一词仅限于“刑事案件”。

02 “犯罪记录”的基本概念:《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2条


根据2021年12月31日施行的《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2条的规定:“犯罪记录是指我国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除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有关人员涉嫌犯罪,但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办案单位撤销案件、撤回起诉、对其终止侦查的,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


简言之“只有法院,经过公正审判,才有权利对一个人是否犯罪,予以评价;只有法院作出的有罪判决,才会导致留有犯罪记录”,即“留有案底”。

03 只要依法“定罪”,不论是否实际执行“刑罚”,都属于“留有案底”


不论其是否实际受到刑罚处罚,如判“缓刑”的,尽管未实际受到刑罚处罚,这只是在量刑上由于存在法律规定的情节,而从宽处理,并不否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被法院定了罪。


判缓刑者,仍然是有案底的人。

04 犯罪记录,在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体现方式


公民个人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可以去公安机关查询犯罪记录。


生活中,人们有时为了考试、就业等,要求个人提供由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这便是其在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体现方式。

05 犯罪记录查询


个人可以查询本人犯罪记录,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查询,受托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单位可以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从业禁止的规定。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授予职业资格,公证处办理犯罪记录公证时,可以依法查询相关人员的犯罪记录。有关查询程序参照单位查询的相关规定。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刑事案件中关于“周岁”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计算”。

06 有犯罪记录,会剥夺个人进入某行业的资格(不完全记载)

法官

《法官法》(2019修正)

第10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检察官

《检察官法》(2019修正)

第13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法》(2018)

第7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律师

《律师法》(2017修正)

第7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

第33条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司法鉴定人员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15修正)

四、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公证员

《公证法》(2017修正)

第20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务员:(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警察

《警察法》(2012修正)

第2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公务员

《公务员法》(2018修订)

第26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

《公司法》(2018修正)

第14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未逾5年;


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

第2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村委会成员

《村委会组织法》(2018修正)

第18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拍卖师

《拍卖法》(2015修正)

第15条  拍卖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被开除公职或者吊销拍卖师资格证书未满五年的,或者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拍卖师。


07  “案底”具有相对客观性、局限性


只有触犯《刑法》的才是“犯罪”。


而法律文本是对某一类情形作出的回溯性的反思与总结,上升为法律条款,它具有人类固有的局限性。


“案底”是一种相对客观的记载,代表某人过去的某一行为在当时法律上的不利评价,法律上的否定与苛责。


对于个人的总体性评价,需要历史地、综合与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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