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监狱
为了加强对服刑人员会见工作的管理,规范会见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罪犯会见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监的实际,现将具体情况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服刑人员家属需按监狱规定的“监区会见日”方能会见,(遇到国家法定节日或星期日,不办理也不顺延),各监区会见日安排如下:
1、星期一:一监区、十二监区、监狱医院;
2、星期二:六监区、七监区、十监区;
3、星期三:二监区、五监区、十一监区;
4、星期四:四监区、九监区;
5、星期五:三监区、八监区、十三监区。
(二)会见登记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二、会见要求
(一)罪犯每月只能会见亲属、监护人1次,会见的家属每次不得超过3人。
罪犯亲属是指因血缘、婚姻、法律拟制与罪犯形成的社会关系,包括:
1、直系血亲,即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和外孙子女等。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即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伯父、叔父、舅父、姑妈、姨妈、侄子女、外甥子女等。
3、基于婚姻的姻亲,即夫(妻)、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夫(妻)的兄弟姐妹、夫(妻)的侄子女和外甥侄子女、夫(妻)的伯、叔、舅、姑、姨等。
4、拟制血亲,即继祖父母、继父母、继子女、养父母、养子女、实际形成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等。
5、上述亲属的配偶。
6、经狱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其他亲属。
(二)罪犯亲属、监护人首次会见,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能证明本人身份和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件、证明办理会见手续。属于罪犯已申报、登记的,由会见室审核办理;未申报、登记的,由狱政管理部门审核登记后办理。
非首次会见,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出生证等到会见室办理会见。
罪犯社会关系证明材料包括居委会、村委会、乡镇、街道、公证部门、户籍机关等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罪犯的港、澳、台地区和外国籍亲属、监护人首次会见的由狱政管理科审核、分管狱政管理工作的监狱领导审批后办理。再次会见的,由狱政管理科审批后办理。
(四)被严管、禁闭和隔离审查期间的罪犯,暂停会见。
(五)超次数、人数、时间的会见,由狱政管理部门审核,分管狱政管理工作的监狱领导审批后办理。其它有利于改造的,经监狱批准,可以增加会见的次数、人数、时间及会见人范围。
(六)会见咨询电话0753-2183031。
三、会见程序
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能证明本人身份和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件、证明到会见服务中心登记办理会见登记手续→进入候见厅等候会见→二楼会见室会见。
四、顾送物品种类
(一)相片、近视、老花眼镜(塑料或纤维镜片);
(二)经医生鉴定和审批的特效药品(控制或治疗高血压、心脏病、肾结石、尿结石、甲亢、哮喘等病所需的药品);
备注:特效药品由罪犯提前向监区专管警察书面申请,报监狱医院批准。
五、交通路线
(一)自驾车路线:出发地→梅州市梅州三路66号→梅州监狱。
(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路线:出发地→梅州市汽车总站→梅州市梅州三路66号→梅州监狱。
六、 远程会见预约方式
(一)通过互联网访问远程会见官方网站http://ychj.gdsf.gov.cn或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gdjyj.gd.gov.cn/提出预约申请。
(二)关注“广东司法行政”或“广东监狱”微信公众号提出预约申请。
(三)到当地司法局向现场工作人员提出预约申请。
(四)温馨提示:
1、非广东省户籍人员可就近选择每个会见点进行远程会见预约。
2、远程会见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投诉电话
(一)梅州监狱狱政管理办公室 0753—2183014;
(二)梅州监狱矫正与刑务办公室0753—2183015;
(三)梅州监狱监察审计室 0753—2183012;
(四)梅州市人民检察院驻监检察室0753—2183121。
广东省梅州监狱
2018年1月24日
韶关监狱会见管理指南
为了加强对服刑人员会见工作的管理,规范会见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罪犯会见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监的实际,现将具体情况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周三至周日可在办公时间内办理会见(不受监区限制),周一、周二暂停办理会见,节假日会见安排请留意具体通知。
会见登记时间:早上8:30-11:00, 下午14:00-16:30
2、罪犯入监(培训)两个月后方可会见;罪犯在集训、禁闭、隔离审查、报请死刑复核期间,暂停会见。
3、受疫情影响,现场会见需先致电:0751-8934219 进行预约,监狱会根据预约人数安排会见时间。
二、会见要求
(一)罪犯每月只能会见亲属、监护人1次,会见的家属每次不得超过3人。
罪犯亲属是指因血缘、婚姻、法律拟制与罪犯形成的社会关系,包括:
1、直系血亲,即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和外孙子女等。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即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伯父、叔父、舅父、姑妈、姨妈、侄子女、外甥子女等。
3、基于婚姻的姻亲,即夫(妻)、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夫(妻)的兄弟姐妹、夫(妻)的侄子女和外甥侄子女、夫(妻)的伯、叔、舅、姑、姨等。
4、拟制血亲,即继祖父母、继父母、继子女、养父母、养子女、实际形成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等。
5、上述亲属的配偶。
6、经狱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其他亲属。
(二)罪犯亲属、监护人首次会见,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能证明本人身份和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件、证明办理会见手续。属于罪犯已申报、登记的,由会见室审核办理;未申报、登记的,由狱政管理部门审核登记后办理。
非首次会见,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出生证等到会见室办理会见。
罪犯社会关系证明材料包括居委会、村委会、乡镇、街道、公证部门、户籍机关等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罪犯的港、澳、台地区和外国籍亲属、监护人首次会见的由狱政管理部门审核、分管狱政管理工作的监狱领导审批后办理。再次会见的,由狱政管理部门审批后办理。
(四)被严管、禁闭和隔离审查期间的罪犯,暂停会见。
(五)超次数、人数、时间的会见,由狱政管理部门审核,分管狱政管理工作的监狱领导审批后办理。其它有利于改造的,经监狱批准,可以增加会见的次数、人数、时间及会见人范围。
三、会见程序
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能证明本人身份和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件、证明到会见登记处办理会见登记手续→寄存个人物品→持身份证或户口簿通过监门验证→进入候见厅等候会见→会见室会见。
四、交通指南
公交车:从韶关市火车东站直接乘坐11路车"火车东站——韶关监狱”到达韶关监狱终点站。
高铁:从高铁站下车后,先转车到市区或火车东站,再乘坐11路车“火车东站——韶关监狱”到达监狱。
自驾车:从京珠高速路“韶关站”下高速后,向十里亭方向前进至十里亭大转盘,再沿韶乐公路向乐昌方向前进,到犁市镇乐昌公路与花坪公路交叉路口右转,向花坪方向前进800米,过铁路桥左转即到韶关监狱行政区。
五、远程会见预约方式:
(一)通过互联网访问远程会见官方网站http://ychj.gdsf.gov.cn或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gdjyj.gd.gov.cn提出预约申请。
(二)关注“广东司法行政”或“广东监狱”微信公众号提出预约申请。
(三)到当地司法局向现场工作人员提出预约申请。
会见咨询电话:0751-8934219
韶关监狱
2020年12月18日
广东省揭阳监狱
一、直系亲属会见:服刑人员的亲属、监护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办理会见手续(第一次会见需携带入监通知书),按规定每月只能会见一次,必须在监狱规定的会见日办理会见,办理会见时间:上午8︰30-10︰35,下午14︰00-16︰10。
二、会见时间安排:
星期一:一监区、二监区
星期二:三监区、四监区、十一监区
星期三:五监区、六监区、十二监区
星期四:八监区、监狱医院
星期五:九监区、十监区
星期六:一监区、二监区、三监区、四监区、五监区、六监区
星期日:八监区、九监区、十监区、十一监区、十二监区、监狱医院
节假日:如遇节假日为星期一至星期日期间,参照星期一至星期日的监区会见日进行预约
(有关要求见:http://jyjy.gd.gov.cn/xxgk/gsgg/tzgg/content/post_3342158.html)
三、新投监的服刑人员首次会见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与服刑人员同一户口的需附带户口簿,夫妻的可附带结婚证,与服刑人员不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需附带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有效证明)、入监通知书,凭入监通知书办理会见卡。
四、远程会见预约方式:
1、通过互联网访问远程会见官方网站http://ychj.gdsf.gov.cn或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www.gdjyj.gd.gov.cn提出预约申请。
2、关注“广东司法行政”或“广东监狱”微信公众号提出预约申请。
3、到当地司法局向现场工作人员提出预约申请。
广东省北江监狱
为了加强对服刑人员会见工作的管理,规范会见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罪犯会见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监狱的实际,现将具体情况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全年受理罪犯亲属会见。
(二)会见登记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办理会见:
1.亲属关系未经核实、首次来监狱会见的亲属;
2.持有相关关系证明,需审批后登记的。
二、会见要求
(一)罪犯每月只能会见亲属、监护人1次,会见的家属每次不得超过3人。
罪犯亲属是指因血缘、婚姻、法律拟制与罪犯形成的社会关系,包括:
1.直系血亲,即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和外孙子女等;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即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伯父、叔父、舅父、姑妈、姨妈、侄子女、外甥子女等;
3.基于婚姻的姻亲,即夫(妻)、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夫(妻)的兄弟姐妹、夫(妻)的侄子女和外甥侄子女、夫(妻)的伯、叔、舅、姑、姨等;
4.拟制血亲,即继祖父母、继父母、继子女、养父母、养子女、实际形成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等;
5.上述亲属的配偶;
6.经狱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其他亲属。
(二)罪犯亲属、监护人首次会见,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能证明本人身份和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件、证明办理会见手续。属于罪犯已申报、登记的,由会见室审核办理;未申报、登记的,由狱政管理部门审核登记后办理。
非首次会见,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出生证等到会见室办理会见。
罪犯社会关系证明材料包括居委会、村委会、乡镇、街道、公证部门、户籍机关等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罪犯的港、澳、台地区和外国籍亲属、监护人首次会见的由狱政管理办公室审核、分管狱政管理工作的监狱领导审批后办理。再次会见的,由狱政管理办公室审批后办理。
(四)被严管、禁闭和隔离审查期间的罪犯,暂停会见。
(五)超次数、人数、时间的会见,由狱政管理部门审核,分管狱政管理工作的监狱领导审批后办理。其它有利于改造的,经监狱批准,可以增加会见的次数、人数、时间及会见人范围。
(六)新投监的罪犯在入监教育期间一般不安排会见。
三、会见程序
(一)罪犯亲属首次会见,属亲属关系未申报、登记的,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能证明本人身份和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件、证明到狱政业务办理窗口登记手续→领取会见通知单→持有效证件、证明、会见通知单至会见室办理会见→进入候见厅等候会见→会见。
(二)罪犯亲属首次会见,亲属关系属已申报、登记的,以及罪犯亲属再次会见的,可直接至会见室办理会见。
四、顾送款及物品种类
(一)需存款的请到会见大厅办理存款手续。
(二)经狱政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必要学习用品;
(三)相片、近视、老花眼镜(塑料或纤维镜片);
(四)特效药品(控制或治疗高血压、心脏病、肾结石、尿结石、甲亢、哮喘等病所需的药品);
备注:特效药品由罪犯提前向监区专管警察书面申请,报监狱医院批准。
(五)经狱政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必要御寒衣物。
五、交通路线
(一)自驾车路线:出发地→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黄岗→北江监狱。
(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路线:
1.搭乘汽车:出发地→韶关市汽车东站→搭乘11路公交汽车→黄岗站→北江监狱。
2.搭乘火车:出发地→韶关火车东站→搭乘11路公交汽车→黄岗站→北江监狱
3.搭乘高铁:出发地→韶关站→搭乘22路公交汽车→韶关汽车东站→转11路公交汽车→黄岗站→北江监狱
六、咨询电话
会见咨询电话:0751—8836024
远程会见预约方式:
1.通过互联网访问远程会见官方网站(http://ychj.gdsf.gov.cn)或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www.gdjyj.gd.gov.cn)提出预约申请;
2.关注“广东司法行政”或“广东监狱”微信公众号提出预约申请;
3.到当地司法局向现场工作人员提出预约申请。
全体服刑人员亲属:
因疫情防控需要,接上级紧急通知,我监狱自2021年12月4日起暂停服刑人员亲属现场会见(包括前期已审核通过的现场预约),可视亲情电话和视频会见等照常进行。请服刑人员亲属选择可视亲情电话和远程会见两种方式会见。恢复现场会见具体时间,请关注“广州监狱”微信公众号及监狱门户网站,我们将及时发布通告。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20-26284084进行咨询。
广东省广州监狱
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s://jykss.com/post/130.html
部分信息来源网络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部分信息可能不准确,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给我们留言或者联系我们
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大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并且承诺我们是完全免费公益的!
您也可以点击这里复制我们的微信号并打开微信添加我们为好友
您的宝贵意见将会是我们更新和维护的动力源泉!
Copyright Your 在押人员,服刑人员,刑释人员之家,监所信息导航|jykss.com Rights Reserved.
分享:
支付宝
微信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