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某(化名)曾因触犯刑法,在永安监狱服刑5年,2023年4月,李某刑满释放,明溪县盖洋司法所收到监狱发来的通知后,第一时间向户籍所在村了解相关的情况。经了解得知,李某是家中独子、未婚且父母多年前已过世,只留有一套年久失修的房子,工作人员意识到李某出狱后将面临生活难题,于是积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组织户籍所在村村干部组成帮教小组,制定李某的安置帮教措施。在派出所的协助配合下,司法所工作人员联系上了李某的表哥。起初李某的表哥拒绝去永安监狱将其接回,经过几番劝说,才勉强同意。但是对于李某来说,真正要让生活走上正轨,这条路还是很长的。于是,司法所工作人员联系当地的一家木材加工厂,解决李某的务工难题。此次对李某的安置帮教工作,协调了多部门发挥职能,并用真情感召家属配合,对刑满释放人员李某的帮扶救助,妥善安置,也使得李某在困境中看到生活的希望。

常言道:众人拾柴火焰高。联合各部门参与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完善特殊人群服务和关爱帮扶,是事半功倍的。在衔接安置的前期,提前联系建立安置帮教小组。现每名刑满释放人员均建立由司法所、派出所、村(居)、刑满释放人员家属组成的“四帮一”帮教小组,协调安置帮教事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针对每名刑满释放人员梳理基本情况,制定帮教方案计划,开展风险评估,全面了解帮教对象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就业是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重新“安家”的长远保障,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主动走访、电话、微信等方式了解刑满释放人员的社会适应情况及就业需求,积极主动与人社、民政等有关部门沟通联系,争取优惠政策,并鼓励刑满释放人员自食其力,为有一定工作经验或愿意学习新技能的刑满释放人员推荐就业机会,解决刑满释放人员的就业问题就是解决了他们的生活来源和生存问题,也提升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的信心,有效降低其重新违法犯罪风险。司法所工作人员从“心”出发,以相关法律为立足点,以他们自己的实际经历为印证,以未来融入社会的美好生活为展望,充分与刑满释放人员共情,共鸣。站在他们的角度,详细地为其分析违法犯罪的危害和遵纪守法的益处,鼓励其从小事小节守起,以内无妄思保证外无妄动,帮助其“注入”更多积极向上的新能量,重新定位认识自我。同时,积极开展有关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扎实开展走访、回访,不断增强其遵纪守法意识。对于刑满释放人员来说,安置帮教期只是他们人生路上的一段小小的旅程,但是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让这一段旅程成为他们人生路上的长明灯,指引他们走向正确的人生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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