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人员是不是没判刑及常见知识问答

作者:网站编辑 时间:2023-06-12 分类:在押人员法律知识

在押人员是不是没判刑


是的。看守所羁押的一般是未决犯,就是未判刑的,判了刑的一般要投牢,就是到监狱服刑。当然也有部分剩余刑期较短,一般为三个月以下的,会在看守所服完剩余刑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在押人员什么情况下可以出来


法律分析:1、奖励性离监探亲。

对具有监狱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罪犯,可以批准离监探亲:

(1)有期徒刑(含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执行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

(2)宽管级处遇的;

(3)服刑期间一贯表现好。离开监狱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4)探亲对象的常住地在省内的。 离监探亲的对象限于罪犯的配偶、子女、父母。

2、特许离监探亲。

对于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罪犯,可以特许离监探亲:

(1)剩余刑期十年以下,改造表现较好的;

(2)直系亲属或者监护人病危、死亡,或者家中发生重大变故,确需本人回去处理的;

(3)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危或死亡证明,及当地村民(居民)委员会签署的意见;家中发生重大变故的,有当地居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和签署的意见。

(4)特许离监去处在本省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四十五 人犯在羁押期间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当分别给予表扬、物质奖励:

(一)一贯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学习,积极劳动的;(二)自觉维持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的;(三)爱护公物表现突出的。

对人犯的表扬,由看守干警决定;对人犯的物质奖励,由看守所所长批准。物质奖励只限于生活日用品、书籍和笔记本。

第四十六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看守所应当书面报请办案机关依法从宽处理:

(一)检举揭发监内外犯罪分子,经查证属实的;

(二)劝阻人犯行凶、逃跑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人民的行为的。

在押人员什么情况下可以出来

1、奖励性离监探亲。

对具有监狱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罪犯,可以批准离监探亲:

(1)有期徒刑(含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执行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

(2)宽管级处遇的;

(3)服刑期间一贯表现好。离开监狱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4)探亲对象的常住地在省内的。 离监探亲的对象限于罪犯的配偶、子女、父母。

2、特许离监探亲。

对于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罪犯,可以特许离监探亲:

(1)剩余刑期十年以下,改造表现较好的;

(2)直系亲属或者监护人病危、死亡,或者家中发生重大变故,确需本人回去处理的;

(3)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危或死亡证明,及当地村民(居民)委员会签署的意见;家中发生重大变故的,有当地居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和签署的意见。

(4)特许离监去处在本省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四十五 人犯在羁押期间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当分别给予表扬、物质奖励:

(一)一贯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学习,积极劳动的;(二)自觉维持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的;(三)爱护公物表现突出的。

对人犯的表扬,由看守干警决定;对人犯的物质奖励,由看守所所长批准。物质奖励只限于生活日用品、书籍和笔记本。

第四十六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看守所应当书面报请办案机关依法从宽处理:

(一)检举揭发监内外犯罪分子,经查证属实的;

(二)劝阻人犯行凶、逃跑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人民的行为的。

在押人员和服刑人员有什么区别


羁押人员(在押人员)。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可以由看守所监管。看守所羁押的人员称为羁押人员。服刑人员是指:经过人民法院因刑事犯罪判刑的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犯罪的人员在判刑后投入到看守所或者在监狱、劳动改造场所劳动改造的都叫服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八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羁押和服刑的区别


法律分析:羁押和服刑的区别是羁押一般在看守所,服刑原则上是在监狱。羁押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服刑是指因刑事犯罪,经过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犯罪的人员,被投入到看守所、监狱等刑罚执行机构进行劳动改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六十七条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羁押是什么意思什么流程


法律分析: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羁押的流程为:(一)、提请、批准逮捕。1、公安机关提请逮捕。2、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二)、决定逮捕。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对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权作出逮捕决定。(三)、逮捕的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拘役是否会把犯罪人员押送监狱

法律分析:拘役会把犯罪人员押送监狱,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犯人判刑后会押去哪里?

法律分析:

1、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地外以外被抓捕,会被押回犯罪地受审。

2、被判刑后一般会关押在法院所在地附近的监狱。如果是重刑犯,可能会被投入那一行政区域内的重刑监狱。

3、北京、上海一些大城市的监狱容纳有限,会定期往外地输送服刑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判决的执行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在押人员和服刑人员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

羁押人员(在押人员)。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可以由看守所监管。看守所羁押的人员称为羁押人员。服刑人员是指:经过人民法院因刑事犯罪判刑的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犯罪的人员在判刑后投入到看守所或者在监狱、劳动改造场所劳动改造的都叫服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八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看押期间算不算服刑

法律分析:不算,但可以折抵刑期。羁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在押人员有什么义务

法律分析:在押人员的义务为: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2、服从管理。3、要服从看守人员的管理和教育与武装警察的看管。4、接受政治文化技术教育。5、要如实交代问题,揭发同伙,检举他人的犯罪行为。6、遵守《在押人员的行为规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七条 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罪犯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参加劳动。


拘留属于在押吗

法律分析:属于,拘留算羁押期限。拘留:一般14天,最长37天。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在押人员有哪些权利

法律分析:(一)政治权利1 、选举权。2 、宗教信仰自由。(二)人身权利1 、生命权。2 、健康权。3、人格权。(三)民事权利1 、财产权。2 、婚姻家庭权等。(四)诉讼权利1 、辩护权。2、 上诉权。3 、申诉权。(五)其它未被限制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在押人员有哪些义务

法律分析:在押人员有以下义务: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2、遵守《在押人员的行为规范》;3、要服从看守人员的管理和教育与武装警察的看管;4、要如实交代问题,揭发同伙,检举他人的犯罪行为;5、要认真学习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深挖犯罪思想根源,努力改造世界观;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七条 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

罪犯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参加劳动。


收押期间算不算坐牢

法律分析:算,先行羁押日期可以折抵刑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羁押会被判刑吗

法律分析:如果发现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可以不起诉的,都可以将犯罪嫌疑人释放,不会被法院判刑。即使到了法院,如果经法院审理认为证据不足的,法院也会作出无罪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司法在押人员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在押人员是指看守所羁押的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或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个月以下,或者余刑在三个月以下,不便送往监狱的罪犯,可以由看守所监管。看守所羁押的人员称为羁押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条 第一款 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私放在押人员罪怎么判刑

法律分析:私放在押人员罪的判刑: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条 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羁押是判刑吗

法律分析: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不等于就是判刑了,被判刑说明当事人是有罪的,而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由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被羁押只能说当事人是犯罪嫌疑人,已经被羁押的这些犯罪嫌疑人,也有可能会被无罪释放的,但构成犯罪的,羁押时间能折算到刑期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被羁押一定会被判刑么

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被羁押后不一定是会判刑的,看具体情况来判定:


其一、法院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会对犯罪嫌疑人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


其二、在被羁押期间,侦查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应当立即将其释放。


即使案件到了法院审判阶段,如果经法院审理认为证据不足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羁押一定会判刑吗

法律分析: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被羁押后不一定是会判刑的,看具体情况来判定:其一、法院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会对犯罪嫌疑人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其二、在被羁押期间,侦查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应当立即将其释放。即使案件到了法院审判阶段,如果经法院审理认为证据不足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在押人员是指什么

法律分析:在押人员是指看守所羁押的人员,在法律上称之为羁押人员,我国法律对羁押人员的期限有相应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条 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开始时或者采取强制措施时,侦查人员应当向犯罪嫌疑人送达《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并在讯问笔录中注明或者由犯罪嫌疑人在有关强制措施附卷联中签收。犯罪嫌疑人拒绝签收的,侦查人员应当注明。

第六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在作出批准拘留的决定时,应当在呈请报告上同时注明一日至三日的拘留时间。需要延长一日至四日或者延长至三十日的,应当办理延长拘留手续。


犯人判刑后会押去哪里

法律分析:1、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地外以外被抓捕,会被押回犯罪地受审。

2、被判刑后一般会关押在法院所在地附近的监狱。如果是重刑犯,可能会被投入那一行政区域内的重刑监狱。

3、北京、上海一些大城市的监狱容纳有限,会定期往外地输送服刑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判决的执行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在押人员和服刑人员有什么不同呢?

羁押人员(在押人员)。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可以由看守所监管。看守所羁押的人员称为羁押人员。服刑人员是指:经过人民法院因刑事犯罪判刑的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犯罪的人员在判刑后投入到看守所或者在监狱、劳动改造场所劳动改造的都叫服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八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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