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给监所在押人员寄信操作说明

作者:网站编辑 时间:2023-01-06 分类:在押人员

一、基本信息

给监所在押人员寄信操作说明

二、部门信息

镇江市看守所

三、窗口办理

不需要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1.犯罪嫌疑人近亲属、监护人;2.罪犯亲属、监护人。

受理条件:1.不得涉及在押人员案情;2.给在押人员寄信,仅限于邮政平信形式,因在押人员本人无法签收,故不接收挂号信、EMS以及快递等形式的信件;3.信件中不得夹带现金等违禁物品。

五、办理材料

(一)按邮政寄递平信要求办理。

(二)邮寄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象山街道左湖村87-1号或江苏省镇江市邮政114信箱;收件人:(在押人员姓名);邮政编码:212001

六、办理流程

(一)通过邮局寄递平信;

(二)受办案单位委托,看守所对信件进行安全检查

七、办理时限

看守所对信件安全检查后再行处理。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办理结果

看守所对信件进行安全检查后,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或者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转办案单位处理

十、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2号) 第二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2号) 第三十一条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电话0511—88955178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否(根据看守所条例,看守所需对信件进行安全检查,无法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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