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表 | |||||||||
案号 | 执行机关 | 罪犯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原判罪名 | 原判刑期 | 历次减刑情况 | 执行机关提请建议 | 执行机关提请依据 |
1 | 武陵监狱 | 杨伟 | 男 | 1981.11 | 组织卖淫罪 | 3年 | 无 | 罪犯杨伟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其中2021年获专项加分195分,劳动改造加分41分,如参加监狱罪犯文化艺术节活动获大合唱比赛第一名等;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180分,教育和文化改造加分5分,劳动改造加分74分,如参加电工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认真楼层夜值班、互监组无扣分等。截止2022年12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283分。该犯财产刑判项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
2 | 武陵监狱 | 麻求保 | 男 | 1984.11 | 故意伤害罪 | 2年6个月 | 无 | 减二个月 | 罪犯麻求保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其中2021年获专项加分40分,劳动改造加分40分,如参加休息日楼层值班等;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108分,教育和文化改造加分5分,劳动改造加分24分,如参加职业技能培并获得合格证书、认真监舍夜值班、互监组无扣分等。截止2022年12月共获表扬3次,并余127分 。该犯财产刑判项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3 | 武陵监狱 | 谭博文 | 男 | 1990.7 | 贩卖毒品罪 | 5年 | 无 | 减七个月 | 罪犯谭博文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其中2021年获专项加分90分,教育改造70分,劳动改造加分105分,如参加监狱罪犯文化艺术节活动获大合唱比赛第一名等;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164分,劳动改造加分80分,如担任监舍组长期间本监舍无扣分、互监组无扣分等。截止2022年12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109分。该犯财产刑判项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4 | 武陵监狱 | 谷彪 | 男 | 1980.11 | 交通肇事罪 | 3年 | 无 | 减四个月 | 罪犯谷彪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其中2021年获专项加分165分,教育改造加分30分,劳动改造加分86分,如参加电工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合格证书;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114分,劳动改造加分14分,劳动扣分1分,如认真监舍夜值班、互监组无扣分等。截止2022年12月共获表扬3次,并余508分。该犯财产刑判项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5 | 武陵监狱 | 唐启述 | 男 | 1976.8 | 贩卖毒品罪 | 8年 | 2019年11月20日减9个月;2021年8月26日减8个月 | 减一个月 | 罪犯唐启述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其中2021年获专项加分250分,教育改造加分10分,劳动改造加分81分,如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参加监狱罪犯文化艺术节活动获大合唱比赛第一名等;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143分,劳动改造加分10分,专项加分10分,如获得监狱年度改造积极分子、认真监舍夜值班、互监组无扣分等。截止2022年12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104分。确有悔改表现。 |
6 | 武陵监狱 | 胡志超 | 男 | 1992.12 | 诈骗罪 | 3年5个月 | 无 | 四个月 | 罪犯胡志超在刑罚执行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其中2021年获专项加分340分,教育改造加分60分,劳动改造加分66分,劳动改造扣10分,如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参加监狱罪犯文化艺术节活动获大合唱比赛第一名等;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122分,劳动改造加分78分,如认真监舍夜值班、互监组无扣分等。截止2022年12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348分。该犯财产型判项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7 | 武陵监狱 | 伍智新 | 男 | 1988.2 | 诈骗罪 | 3年 | 无 | 减六个月 | 罪犯伍智新在刑罚执行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其中2021年获专项加分160分,劳动改造加分76分,如监狱罪犯文化艺术节活动获大合唱比赛第一名等; 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91分,教育和文化改造加分5分,劳动改造加分37分,如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认真监舍夜值班、互监组无扣分等。截止2022年12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69分。该犯财产型判项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8 | 武陵监狱 | 吴秀章 | 男 | 1973.4 |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 4年6个月 | 无 | 减六个月 | 罪犯吴秀章在刑罚执行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其中2020年获专项加分40分,劳动改造7分,如认真监舍夜值班;2021年获专项加分390分,教育改造30分,劳动改造加分117分,如监狱罪犯文化艺术节活动获大合唱比赛第一名等; 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180分,劳动改造加分132分,专项加分10分,如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监狱年度改造积极分子等。截止2022年12月共获表扬6次,并余306分。该犯财产型判项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9 | 武陵监狱 | 龙腾云 | 男 | 1979.3 | 故意杀人罪 | 2年 | 无 | 减一个月 | 罪犯龙腾云在刑罚执行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其中 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122分,劳动改造加分66分,如认真监舍夜值班、互监组无扣分等。截止2022年12月共获表扬2次,并余188分。确有悔改表现。 |
10 | 武陵监狱 | 黄成立 | 男 | 1991.12 | 贩卖毒品罪 | 4年6个月 | 无 | 减七个月 | 罪犯黄成立在刑罚执行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其中2021年获专项加分85分,教育改造20分,劳动改造加分41分,如认真监舍夜值、互监组无扣分等; 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176分,劳动改造加分106分,如认真楼层夜值班等。截止2022年12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126分。该犯财产型判项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11 | 武陵监狱 | 黄勇 | 男 | 1975.6 | 贩卖毒品罪 | 3年4个月 | 无 | 减四个月 | 罪犯黄勇在刑罚执行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其中2021年获专项加分195分,劳动改造加分6分,如监狱罪犯文化艺术节活动获大合唱比赛第一名,认真监舍夜值、互监组无扣分等; 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88分,劳动改造加分16分,如认真监舍夜值班等。截止2022年12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191分。该犯财产型判项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12 | 武陵监狱 | 易胜军 | 男 | 1971年12月5日 | 强奸罪 | 3年7个月 | 减4个月 | 罪犯易胜军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2年12月共计表扬3次,并余387分,其中2020年共获得专项积分10分,如互监组成员本月无扣分等。2021年共获得专项积分30分,如互监组成员本月无扣分等;共获得劳动改造加分56分。2022年劳动改造加分14分,如超额完成劳动定额等;劳动改造扣分1分,因3月未完成劳动定额。该犯确有悔改表现。 | |
13 | 武陵监狱 | 匡建伟 | 男 | 1968年9月23日 | 贩卖毒品罪 | 3年 | 减4个月 | 罪犯匡建伟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2年12月共计表扬3次,并余387分,其中2020年共获得专项积分10分,如互监组成员本月无扣分等;共获得劳动改造加分5分。2021年共获得专项积分5分,如互监组成员本月无扣分;共获得劳动改造加分12分。2022年无加扣分。该犯财产刑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
14 | 武陵监狱 | 李曦 | 男 | 1992年5月22日 | 贩卖毒品罪 | 4年 | 减4个月 | 罪犯李曦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2年12月共计表扬3次,并余260分,其中2021年共获得专项积分25分,如互监组成员本月无扣分等;共获得劳动改造加分28分。2022年劳动改造加分12分,如超额完成劳动定额。该犯财产刑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
15 | 武陵监狱 | 吴勇狄 | 男 | 1991年5月29日 | 容留、介绍卖淫罪 | 2年9个月 | 减3个月 | 罪犯吴勇狄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2年12月共计表扬3次,并余503分,其中2021年共获得专项积分40分,如认真夜值等;共获得劳动改造加分18分。2022年劳动改造加分40分,如超额完成劳动定额;教育和文化改造加分5分,为积极参加电工培训。该犯财产刑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
16 | 武陵监狱 | 卢乾 | 男 | 1998年12月1日 | 寻衅滋事罪 | 3年 | 减3个月 | 罪犯卢乾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2年12月共计表扬3次,并余174分,其中2021年共获得专项积分35分,如认真夜值等;共获得劳动改造加分39分。2022年无加扣分。该犯确有悔改表现。 | |
17 | 武陵监狱 | 李启发 | 男 | 1994年9月15日 | 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 | 4年6个月 | 减2个月 | 罪犯李启发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2年12月共计表扬5次,并余202分,其中2020年共获得专项积分30分,如认真夜值等;共获得劳动改造加分33分。2021年共获得专项积分20分,如互监组成员本月无扣分等;教育改造扣分10分,因2月6日该犯卫生未达标;共获得劳动改造加分34分。2022年监管改造加分2分,为该犯及时制止打架;劳动改造加分10分,如超额完成劳动定额。该犯财产刑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
18 | 武陵监狱 | 杨情 | 男 | 1984年3月18日 | 贩卖毒品罪 | 3年6个月 | 减5个月 | 罪犯杨情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2年12月共计表扬4次,并余459分,其中2020年共获得专项积分10分,如认真夜值等;共获得劳动改造加分23分。2021年共获得专项积分35分,如认真夜值等;共获得劳动改造加分47分。2022年监管改造加分20分,如互监组成员本月无扣分等;劳动改造加分30分,如超额完成劳动定额。该犯财产刑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
19 | 武陵监狱 | 李正兵 | 男 | 1971年8月21日 | 强奸罪、猥亵儿童罪 | 3年5个月 | 减1个月 | 罪犯李正兵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2年12月共计表扬4次,并余435分,其中2020年共获得劳动改造加分3分;教育改造扣分20分,因10月24日该犯学习态度消极。2021年共获得专项积分50分,如互监组成员本月无扣分;共获得劳动改造加分66分。2022年监管改造加分8分,如互监组成员本月无扣分;劳动改造加分28分,如超额完成劳动定额。该犯确有悔改表现。 | |
20 | 武陵监狱 | 唐琪 | 男 | 1991年8月3日 | 聚众斗殴罪 | 3年 | 减4个月 | 罪犯唐琪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2年12月共计表扬3次,并余208分,其中2021年共获得专项积分15分,如认真夜值等;教育改造扣分50分,因7月6日该犯不按要求佩戴口罩;共获得劳动改造加分29分。2022年劳动改造加分14分,如超额完成劳动定额。该犯财产刑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
21 | 武陵监狱 | 胡战辉 | 男 | 1965年7月17日 | 开设赌场罪 | 3年 | 减1个月 | 罪犯胡战辉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2年12月共计表扬2次,并余256分,其中2021年共获得专项积分30分,如互监组成员本月无扣分等;教育改造扣分20分,因6月10日该犯不按照规定穿鞋着装;共获得劳动改造加分21分。2022年劳动改造加分32分,如超额完成劳动定额;劳动改造扣分2分,因9月28日该犯未履行烤箱负责人职责。该犯财产刑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
22 | 武陵监狱 | 杨义 | 男 | 1964年8月16日 | 串通投标罪、开设赌场罪 | 4年 | 减2个月 | 罪犯杨义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2年12月共计表扬3次,并余151分,其中2021年共获得劳动改造加分5分。2022年监管改造加分24分,如互监组成员本月无扣分等;劳动改造加分22分,如超额完成劳动定额。该犯财产刑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
23 | 武陵监狱 | 李兴国 | 男 | 1969年7月4日 | 组织卖淫罪 | 3年4个月 | 减4个月 | 罪犯李兴国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2年12月共计表扬4次,并余88分,其中2021年共获得专项积分80分,如互监组成员本月无扣分等;共获得教育改造加分20分,如主动照顾老犯等。2022年监管改造加分83分,如互监组成员本月无扣分等;教育和文化改造加分5分,为积极参加电工培训。该犯财产刑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
24 | 武陵监狱 | 臧岩 | 男 | 1988.2.15 | 贩卖毒品罪 | 二年六个月 | 无 | 三个月 | 罪犯臧岩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2年12月共获表扬2次,并余345分。其中2021年获专项加分40分,如主动认真参加监舍夜值班,作为互监组长,其互监组本月无扣分等。2022年获教育改造扣分62分,教育和文化改造加分5分,劳动改造加分38分。本次执行财产刑人民币8000元,财产刑执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25 | 武陵监狱 | 张小龙 | 男 | 1978.1.11 | 寻衅滋事罪 | 四年 | 无 | 一个月 | 罪犯张小龙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2年12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47分。其中2020年获教育改造扣分10分,如违反队列纪律。2021年获专项加分100分,教育改造扣分40分。本次执行财产刑人民币27000元,财产刑执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26 | 武陵监狱 | 李盛华 | 男 | 1994.8.30 | 销售伪劣产品罪 | 二年六个月 | 无 | 三个月 | 罪犯李盛华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2年12月共获表扬3次,并余11分。其中2021年获专项加分60分,劳动改造加分10分,如作为互监组成员,其互监组本月无扣分,主动认真参加监舍夜值班等。2022年获监管改造扣分28分,教育和文化改造加分5分,劳动改造加分8分。本次执行财产刑人民币20000元,财产刑执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27 | 武陵监狱 | 张绍红 | 男 | 1963.2.12 | 非法制造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狩猎罪 | 三年 | 无 | 五个月 | 罪犯张绍红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2年12月共获表扬3次,并余181分。其中2021年获专项加分25分。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68分、劳动改造加分8分。如作为互监组成员,其互监组本月无扣分、参与夜值夜巡。确有悔改表现。 |
28 | 武陵监狱 | 肖巍 | 男 | 1988.12.8 | 贩卖毒品罪 | 三年二个月 | 无 | 三个月 | 罪犯汤帅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2年8月共获表扬3次,并余487分。2021年获专项加分225分,劳动改造加分51分,如互监组本月无扣分,本月超额完成本人劳动定额达到监区人均任务10%等;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16分。本次执行罚金人民币4000元,财产刑执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29 | 武陵监狱 | 倪光辉 | 男 | 1976.12.13 | 贩卖毒品罪 | 三年 | 无 | 六个月 | 罪犯倪光辉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2年12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217分。其中2020年获劳动改造加分1分,如本月超额完成本人劳动定额达到监区人均任务5%。2021年获专项加分110分,教育改造扣分10分,劳动改造加分35分,如本月超额完成本人劳动定额达到监区人均任务20%,作为互监组成员,其互监组本月无扣分等。2022年获教育改造扣分32分,教育和文化改造加分5分。本次执行财产刑罚金人民币5000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2400元,财产刑执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30 | 武陵监狱 | 万奇 | 男 | 1998.10.23 | 抢劫罪 | 三年六个月 | 无 | 三个月 | 罪犯万奇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2年12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544分。其中2020年获专项加分15,劳动改造加分6分。其中2021年获专项加分165,教育改造扣分30分,劳动改造加分56分,如在车间举止不文明,本月超额完成本人劳动定额达到监区人均任务10%等。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24分,监管改造扣分5分,劳动改造加分16分。本次执行财产刑人民币12000元,财产刑执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31 | 武陵监狱 | 向而双 | 男 | 1966.12.14 | 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 | 十年 | 无 | 五个月 | 罪犯向而双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2年12月共获表扬5次,并余163分。其中2020年获专项加分30分,劳动改造加分38分,如互监组成员本月内无扣分、劳动定级为一类二级且本月超额完成劳动定额任务的115%等、2021年获专项加分70分,劳动改造加分24分。如作为互监组组长,其互监组本月无扣分、本月超额完成本人劳动定额达到监区人均任务25%等。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4分。确有悔改表现。 |
32 | 武陵监狱 | 沈文俊 | 男 | 1988.9.2 | 贩卖毒品罪 | 三年二个月 | 无 | 五个月 | 罪犯沈文俊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2年12月共获表扬3次,并余528分。其中2021年获专项加分230分。如作为互监组成员,其互监组本月无扣分、主动认真参加监舍夜值班等。2022年获教育和文化改造加分3分。本次执行财产刑人民币10000元,财产刑执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33 | 武陵监狱 | 龙小东 | 男 | 1981.9.19 | 贩卖毒品罪 | 三年二个月 | 无 | 五个月 | 罪犯龙小东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2年12月共获表扬3次,并余440分。其中2021年获专项加分180,劳动改造扣分30分。主动认真参加监舍夜值班,在车间被同犯殴打时还手打人等。本次执行财产刑人民币10000元,财产刑执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34 | 武陵监狱 | 彭鸿万 | 男 | 1988.4.4 | 敲诈勒索罪 | 三年 | 无 | 四个月 | 罪犯彭鸿万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2年12月共获表扬3次,并余523分。其中2021年获专项加分185分,教育改造扣分20分,劳动改造加分39分。如在车间擅自超越活动范围上厕所、本月超额完成本人劳动定额达到监区人均任务10%等。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4分、教育和文化改造加分3分、劳动改造加分16分。本次执行财产刑人民币30000元,财产刑执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35 | 武陵监狱 | 杨胜 | 男 | 1986.1.10 | 贩卖毒品罪 | 三年四个月 | 无 | 三个月 | 罪犯杨胜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2年12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217分。其中2021年获专项加分200分,劳动改造加分55分,如主动认真参加监舍夜值班,本月超额完成本人劳动定额达到监区人均任务5%等。2022年获监管改造扣分36分,劳动改造加分26分。本次执行财产刑人民币6000元,财产刑执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36 | 武陵监狱 | 魏卓越 | 男 | 1993.12.7 | 寻衅滋事罪 | 四年 | 无 | 五个月 | 罪犯魏卓越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2年12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237分。其中2021年获专项加分245分,教育改造加分20分,教育改造减分40分,劳动改造加分23分。如作为互监组成员,其互监组本月无扣分、私自涂改囚服等。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44分、教育和文化改造加分3分、劳动改造加分42分。确有悔改表现。 |
37 | 武陵监狱 | 宁波 | 男 | 1988.6.15 | 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 | 4年8个月 | 减5个月 | 罪犯宁波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2年12月表扬5次,并余525分。其中2020年获劳动改造加分32分,如超额完成任务加分;2021年教育改造扣分10分,劳动改造加分190分,如监狱组织的党史学习不端正扣分等;2022年获劳动改造加分34分,如超额完成劳动任务加分等。确有悔改表现。 | |
38 | 武陵监狱 | 全斌 | 男 | 1982.4.20 |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 5年 | 减3个月 | 罪犯全斌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2年12月表扬5次,并余243分。其中2020年获劳动改造加分20分、扣分20分,如超额完成任务加分,未完成劳动任务扣分扣分等;2021年获教育改造加分10分,劳动改造加分20分,专项加分25分,如利用休息时间参与监舍值班加分等;2022年获教育和文化改造加分5分,如参见队列会操比赛取得一等奖加分。该犯财产刑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
39 | 武陵监狱 | 杨程杰 | 男 | 2002.3.9 | 强奸罪 | 3年9个月 | 减3个月 | 罪犯杨程杰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2年12月表扬3次,并余14分。其中2021年获教育改造加分30分,劳动改造扣分10分,专项加分20分,如主动维护监管秩序加分,车间讲白话扣分等;2022年获教育和文化改造加分10分,如参加队列会操比赛,取得名次加分等。确有悔改表现。 | |
40 | 武陵监狱 | 瞿青松 | 男 | 1972.10.28 | 贩卖毒品罪 | 3年 | 减2个月 | 罪犯瞿青松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2年12月表扬4次,并余235分。其中2021年获劳动改造加分60分,专项加分100分,如超额完成劳动任务加分,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考试获得证书加分等;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39分,劳动改造加分38分,如夜值班认真履责加分等。该犯财产刑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
41 | 武陵监狱 | 张元信 | 男 | 1975.11.29 | 组织卖淫罪 | 5年 | 减3个月 | 罪犯张元信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2年12月表扬4次,并余282分。其中2020年教育改造扣分10分,劳动改造扣分30分,如未完成劳动任务扣分等;2022年获教育和文化改造加分5分,如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考试获得证书加分。该犯财产刑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
42 | 武陵监狱 | 胡炜 | 男 | 1999.8.9 | 聚众斗殴罪 | 4年 | 减5个月 | 罪犯胡炜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2年12月表扬5次,并余385分。其中2020年获劳动改造加分60分,如超额完成劳动任务加分等;2021年获劳动改造加分204分、扣分10分,如超额完成劳动任务加分,车间讲白话扣分等;2022年监管改造扣分1分,劳动改造加分37分,如超额完成劳动任务加分等。确有悔改表现。 | |
43 | 武陵监狱 | 葛亮 | 男 | 1993.2.13 | 诈骗罪 | 3年5个月 | 减6个月 | 罪犯葛亮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2年12月表扬4次,并余296分。其中2021年获教育改造加分100分、扣分10分,劳动改造加分142分,专项加分65分,如超额完成劳动任务加分,内务卫生检查扣分等;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24分,教育和文化改造加分5分,劳动改造加分70分,如互监组成员无违规违纪加分等。该犯财产刑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
44 | 武陵监狱 | 丁爱民 | 男 | 1976.02 | 贩卖毒品罪 | 3年4个月 | 减四个月 | 罪犯丁爱民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2年12月表扬4次,并余378分。其中2021年获专项积分275分,劳动改造加分95分,如认真夜值、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获合格证书等;2022年获劳动改造加分8分,如超额完成劳动定额等;该犯财产性判项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
45 | 武陵监狱 | 卢荟君 | 男 | 1990.05 |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 5年 | 减三个月 | 罪犯卢荟君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2年12月表扬5次,并余201分。其中2020年获专项积分20分,如认真夜值、互监组无扣分等;2021年获专项加分40分,教育改造扣分80分,劳动改造加分17分,如认真夜值、互监组无扣分等;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4分,如:互监组无扣分;该犯财产性判项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
46 | 武陵监狱 | 张傲 | 男 | 1987.07 | 招摇撞骗罪 | 3年 | 减一个月 | 罪犯张傲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2年12月表扬3次,并余585分。其中2021年劳动改造扣10分。确有悔改表现。 | |
47 | 武陵监狱 | 刘杰 | 男 | 1980.1 | 贩卖毒品罪 | 4年6个月 | 减六个月 | 罪犯刘杰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2年12月表扬5次,并余474分。其中2020年获专项加分30分,劳动改造扣24分,如认真夜值、互监组无扣分等;2021年获专项加分125分,劳动改造加110分,如超额完成劳动定额、积极参加大合唱并获奖等;2022年劳动改造加分38分,如超额完成劳动定额;该犯财产性判项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
48 | 武陵监狱 | 李纯利 | 男 | 1981.10 | 贩卖毒品罪 | 4年10个月 | 减七个月 | 罪犯李纯利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2年12月表扬4次,并余50分。其中2021年获专项积分100分,教育改造扣20分,劳动改造扣10分,如认真夜值、超额完成劳动定额等;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41分,劳动改造加分70分,如认真夜值、超额完成劳动定额等;该犯财产性判项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
49 | 武陵监狱 | 何和平 | 男 | 1976.12 | 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 | 4年 | 减二个月 | 罪犯何和平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2年12月表扬5次,并余5分。其中2020年教育改造扣20分;2021年获专项加分25分,如互监组无扣分、积极参加大合唱并获奖等;确有悔改表现。 | |
50 | 武陵监狱 | 覃佐耀 | 男 | 1966.07 | 故意伤害罪 | 4年 | 减一个月 | 罪犯覃佐耀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2年12月表扬3次,并余360分。其中2021年获专项积分55分,劳动改造加分28分,如认真夜值、超额完成劳动定额等;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29分,劳动改造加分48分,如认真夜值、超额完成劳动定额等;该犯财产性判项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
51 | 武陵监狱 | 马双喜 | 男 | 1974.12.18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4年 | 无 | 四个月 | 罪犯马双喜在刑罚执行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2年12月表扬4次,并余92分。其中, 2020年,完成劳动任务,获劳动加分11分,2021年互监组无扣分,参加监舍夜值班,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考试合格获得证书,获专项积分215分,非生产劳动岗位罪犯完成劳动任务,获劳动改造加分85分,向警察反映情况、维护监管秩序、维护课堂纪律,获教育改造加分50分,与他犯伙吃伙喝,扣教育改造分10分;2022年,互监组无扣分,获监管改造加分80分,非生产劳动岗位完成劳动任务获劳动改造加分70分。履行罚金80000元、扣押在案赃款110750元依法予以没收,财产刑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52 | 武陵监狱 | 宋进军 | 男 | 1980.05.16 | 诈骗罪 | 4年6个月 | 无 | 六个月 | 罪犯宋进军在刑罚执行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2年12月表扬4次,并余325分。其中2021年,互监组无扣分,参加夜值班获,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获专项积分205分,在车间嬉笑,举止不文明,扣教育改造分20分,完成劳动任务,获劳动改造加分9分;2022年,互监组无扣分,获监管改造分84分,违反防疫规定,扣监管改造分3分,非生产劳动岗位完成劳动任务,获劳动改造加分50分。履行罚金1万,财产刑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53 | 武陵监狱 | 贺昆泉 | 男 | 1988.07.17 | 诈骗罪 | 2年10个月 | 无 | 三个月 | 罪犯贺昆泉在刑罚执行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2年12月表扬3次,并余439分。其中2021年,互监组无扣分,参加夜值班获,获专项积分50分,完成劳动任务,获劳动改造加分16分,未完成劳动任务,扣劳动改造分10分;2022年,互监组无扣分,监舍夜值班,获监管改造分73分,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获教育和文化改造加分5分,非生产劳动岗位完成劳动任务,获劳动改造加分24分。履行罚金5千元,财产刑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54 | 武陵监狱 | 夏训东 | 男 | 1962.11.29 | 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 | 五年 | 无 | 三个月 | 截止2022年12月表扬5次,并余327分.其中,2021年获专项加分70分,如监狱全年无安全事故、互监组无扣分等,获劳动改造加分55分,如非生产性岗位认真履责,2021年2月5日因总值班抽背“三十八条”背诵不流利,扣教育改造分20分。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92分,如互监组无扣分,获劳动改造加分30分,如非生产性岗位认真履责,财产性判项已履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55 | 武陵监狱 | 陈松 | 男 | 1991/11/21 | 诈骗 | 3年6个月 | 无 | 减6个月 | 罪犯陈松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2年12月共获表扬4次,并余37分。其中2021年获专项加分95分,如参加监狱组织的竞赛中获得第一名加30分,劳动改造加分67分,如超额完成生产任务加5分,教育改造加分10分,如参加休息日楼层值班加10分。其中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140分,劳动改造加分120分。教育改造加分5分如参加电工班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加5分,本次执行财产刑人民币70000元,原判退赔64788元,本次执行退赔57677.29元,新化县人民法院出具执行结案通知书,财产刑执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
56 | 武陵监狱 | 杨开进 | 男 | 1982./08/08 | 诈骗 | 4年8个月 | 五 | 减刑4个月 | 罪犯杨开进自入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截止2022年12月共获表扬3次,并余543分。其中2021年获专项加分160分,如参加电工班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加100分,劳动改造加分280分,教育改造加分520分。其中2022年获监管改造加分123分,劳动改造加分60分。本次执行罚金人民币25000元,共同退赔部分有县乡两级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符合省高院相关规定,本批次减刑可以不考虑退赔部分.确有悔改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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