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温江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作者:网站编辑 时间:2023-01-11 分类:案例分析

一、基本案情

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翠堂公司)系第12046607号注册商标、17320763号

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温江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温江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注册商标、第23986528号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温江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注册商标的权利人,上述三枚商标的核定服务项目均包括第43类中的饭店、餐厅等,且均在有效期内。

2021年5月21日,万翠堂公司发现温江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店(以下简称五阿婆火锅店)在其店招上使用了“青花椒鱼火锅”字样

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温江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遂以五阿婆火锅店侵害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五阿婆火锅店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赔偿万翠堂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万元。


二、裁判结果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青花椒系一种植物果实以及由此制成的调味料的名称,在川渝地区种植历史悠久。其作为川菜的调味料已广为人知,成为川菜不可或缺的元素和川菜风味的独特印记。万翠堂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涉案商标经过使用已经取得了较高的辨识度,为公众所熟知,与作为调味料的“青花椒”可以泾渭分明。涉案商标取得授权后,其弱显著性特点决定了其保护范围不宜过宽,否则会妨碍其他市场主体的正当使用,影响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五阿婆火锅店在店招上将“青花椒”使用在“鱼火锅”之前,完整而清晰地向公众表达了其向消费者提供的招牌菜是“青花椒鱼火锅”,该标识中包含的“青花椒”是对其提供的特色菜品鱼火锅中含有青花椒调味料的客观描述,并非商标性使用。五阿婆火锅店没有攀附万翠堂公司涉案商标的意图,相关公众一般也不会将其与经营活动主要在上海等地的万翠堂公司的涉案商标联系起来,五阿婆火锅店店招上的“青花椒”字样不具有识别服务来源的作用,不会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或误认,其使用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不应承担侵权责任。遂判决驳回万翠堂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三、典型意义

本案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青花椒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青花椒”案件为“小切入口”,讲出“权利有边界,行使须诚信”的“大道理”,依法驳回万翠堂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并判其承担一、二审全部诉讼费。以法之名否定“碰瓷式维权”,让“碰瓷式维权”的当事人无利可图,倒逼知识产权权利人诚信诉讼、依法维权,引导知识产权回归激励、保护真创新、创真新的本质。本案依法认定五阿婆火锅店在店招上使用“青花椒”字样描述其提供的菜品特点、服务特色,属于善意、正当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万翠堂公司无权干预和禁止,为诚信善良经营者撑腰鼓劲,有效尊重人民群众的常识、常情和常理,让司法答卷顺应民意、温暖民心,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人民法院全程直播庭审过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推动社会热点成为法治公开课,有效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充分尊重、依法行使知识产权。


四、专家点评

点评人:高晋康,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中国金融法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省法律顾问、四川省法学会副会长


商标是经营者商誉的集中体现,是经营者重要的无形资产。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商标侵权形式日趋多样化、复杂化,商标侵权案件数量也有所增长,其中不乏一些超越权利边界、维权手段不正当的情况。这些不当维权的案件使诉讼背离了法律保护的初衷,浪费了司法资源,更损害了市场竞争秩序和相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违背了公平、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

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有其内在的逻辑,往往需要全面考虑商标的显著性、涉嫌侵权行为是否构成商标性使用、是否容易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或误认等。本案中,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充分尊重我们社会中的常识、常情和常理,特别指出青花椒是历史悠久、广为人知的川菜调味料,许多川菜餐馆都会在店招和菜单上使用“青花椒”字样介绍菜品。五阿婆火锅店标识中的“青花椒”也是如此,是对特色菜品鱼火锅中含有青花椒调味料的客观描述,是一种正当使用而非商标性使用,相关公众并不会混淆误认,因此该使用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而万翠堂公司注册的含有“青花椒”字样的餐饮服务商标显著性较低,该公司在本案中的主张属于“碰瓷式维权”,当然不应该受到司法的保护。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的裁判正确理解和适用了商标法的原理、规则和精神,切实保护了诚实守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中小微企业的经营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彰显了司法为民的价值理念。本案受到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人民法院的判决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引导人民群众诚信诉讼、依法维权,充分发挥了司法裁判在社会治理中的规范、评价、教育、引领等功能。


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s://jykss.com/post/256.html


部分信息来源网络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部分信息可能不准确,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给我们留言或者联系我们

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大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并且承诺我们是完全免费公益的!

您也可以点击这里复制我们的微信号并打开微信添加我们为好友


我们的邮箱: comment@jykss.com secpol@qq.com

联系方式:
微信号:jykss_com
QQ号:336082497
您也可以给我们留言:留言本

您的宝贵意见将会是我们更新和维护的动力源泉!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底部导航>>>>

分享:

支付宝

微信

今日更新16158文章 陇ICP备2023001240号-1
网站地图:sitemap sitemap-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