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吸毒的人一般关在哪个监狱
一般来讲吸毒是移交至 强制隔离戒毒所
山西省永济董村强制隔离戒毒所2020-06-23
山西省永济董村强制隔离戒毒所:又名山西省戒毒康复管理所,对外称山西董村农场有限公司,位于永济市卿头镇镇南,占地26000余亩。始建于1960年4月,原为山西省第五劳改支队,1981年变更为劳教所,2008年增挂了“山西省永济董村强制隔离戒毒所” 和“山西省戒毒康复管理所”两块牌子,2013年对外名称由“山西省永济董村农场”变更为“山西董村农场有限公司”。多年来,秉承“创业、奉献、务实、争先”的“董农精神”,积极建设生态、宜居、魅力、幸福、和谐场所,致力于打造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的“旗舰”。先后四次荣立省局集体三等功,一次荣立省厅集体二等功。2013年,被省委政法委授予“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同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监狱戒毒场所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表现突出单位”;2014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监狱戒毒系统教育质量年活动表现突出单位”。2008年至2017年连续五次蝉联“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山西省永济虞乡强制隔离戒毒所2020-06-23
山西省永济虞乡强制隔离戒毒所:前身为国营解虞机械农场,又名山西省第十劳改支队,位于永济市虞乡镇镇北2公里处,占地16700余亩。始建于1956年,1981年更名为劳教所,2008年加挂“山西省永济虞乡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2013年成立山西虞乡农场有限公司,2014年6月更为现名。建场以来,以“规范诚实、争先创优、敬业奉献”为核心价值观和人文底蕴,一路辛勤耕耘,一路慷慨激昂。先后两次荣立省局集体三等功,两次荣立省厅集体二等功。2010年、2011年被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予“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先进集体”,2017年成功创建为省文明单位标兵,2018年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被省司法厅授予“完成重点工作或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山西省长治大辛庄强制隔离戒毒所2020-06-23
山西省长治大辛庄强制隔离戒毒所:前身为“晋东南地方国营大辛庄农场”,又名晋东南第五劳改管教队,位于长治市北外环路,占地1804亩。始建于1959年4月,1988年更名为劳教所,2008年加挂了“山西省长治大辛庄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2012年成立“山西长治大辛庄农场有限公司”,2014年6月更为现名。近年来,狠抓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戒毒课题研究、运动戒毒探索,为全系统树立了“样板”和“标杆”。2011年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2013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监狱劳教(戒毒)场所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表现突出单位”,2014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监狱劳教(戒毒)工作先进集体”,2016年被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山西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先进集体”, 2018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山西省太原新店强制隔离戒毒所2020-06-23
山西省太原新店强制隔离戒毒所:前身为山西省太原新店砖厂,位于太原市杏花岭区恒山路新店街48号,占地580亩。始建于1956年,1970年移交给太原市建材局,更名为太原市陶瓷厂,1981年成立山西省太原新店劳教所,2008年加挂“山西省太原新店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2013年7月成立所属企业山西凯恒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6月更为现名。坚持“崇德、尚法、知止、笃行”的工作理念,积极建立教育矫治育人、心理矫治正人、康复训练健人、技能培训扶人、多元帮教感人、后续照管帮人的“大教育格局”,在全系统率先达生活卫生管理工作部颁标准。1999年4月建成全省首家“省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2001年2月,被司法部命名为“部级优秀劳动教养学校”,同年6月,被司法部命名为“部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2012被省文明委授予“省文明和谐单位标兵”,2018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先进集体”。
山西省大同下寨强制隔离戒毒所2020-06-23
山西省大同下寨强制隔离戒毒所:又名山西下寨农场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怀仁市东,占地12592.6亩。始建于1953年,前身为怀仁国营农场,对内称山西省劳改局怀仁独立大队,先后移交大同矿务局、大同军分区、大同市公安局、大同市司法局管理,1981年设立大同下寨劳教所,2008年10月加挂“山西省大同下寨强制隔离戒毒所” 牌子,2014年6月更为现名。近年来,以“厚德怀仁 尚法劝戒”为所训,建立健全“五期体检”、“五式诊疗”、“五级看护”诊疗制度,深入推进戒毒医疗课题研究,引入了传统中药蛞蝓新型戒毒技术,并在朔同地区启动了大型公益戒毒医疗项目。先后荣立司法厅集体二等功一次、集体三等功一次。2016年被省文明委授予“山西省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 2018年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山西省临汾强制隔离戒毒所2020-06-23
山西省临汾强制隔离戒毒所:前身为临汾劳教所,位于临汾市尧都区育红路,占地114亩。筹建于2005年12月,2009年3月揭牌运行。2010年9月,组建首届党委班子,正式立所。2014年6月更名为山西省临汾强制隔离戒毒所。建所以来,以“依法劝戒,厚德致和”为工作理念,演绎了砥砺前行、图新图强的奋斗历程。2010年被省司法厅授予“先进集体”,2011年被省住建厅授予“省级园林单位”,2013年被省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集体一等功”、被省司法厅授予“个别教育集体二等功”、被省档案局授予“省级示范档案室”,2014年被省委政法委授予“执法为民先进集体”。2014年起连续三次被授予“临汾市文明单位标兵”。
山西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2020-06-23
山西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是全省戒毒系统唯一收治女性戒毒人员的场所,前身为山西省女子劳教所,位于太原市杏花岭区恒山路新店街28号,占地64.8亩。筹建于1990年7月,1993年9月建成投用,2008年加挂“山西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2014年6月更为现名。多年来,以“崇德崇法、自尊自爱”为所训,深入推动心理戒毒课题研究,研发了《绘心日记》和“益肾祛毒胶囊”、“扶正解毒颗粒”等中西医戒毒新药,为戒毒人员实现科学戒毒、降低复吸率、巩固和保持操守贡献了女所力量。2009年被司法部命名为“现代化文明劳教所”,先后被省总工会授予“山西省十大杰出女子班组”、“山西省五一巾帼标兵岗”等称号, 2013年被全国中华总工会授予“五一巾帼示范岗”, 2015年被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2016年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2017年成功创建为“省文明单位”。
山西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2020-06-23
山西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是全省唯一收治未成年戒毒人员的场所,前身为山西省少年教养人员管理所,位于太原市小店区黄陵路88号,占地39.7亩。筹建于1998年8月,2001年7月正式挂牌成立。2006年7月更名为“山西省未成年劳动教养人员管理所”, 2013年9月加挂“山西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2014年6月更为现名。近年来,坚持用健心、健行、健身、健业为主要内容的“健”文化浇魂引路,在全系统率先推行了“经络戒毒操”和“三级健康监测”。被省劳教局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先后被授予“山西省直机关模范单位”、“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国庆安保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12年被省直文明委授予“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先进单位”, 2013年被省司法厅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先进集体”。
山西省强制隔离戒毒所2020-06-23
山西省强制隔离戒毒所:是集强制隔离戒毒、自愿戒毒、戒毒康复和药物维持治疗于一体的综合戒毒场所,位于太原市迎泽区五龙口街90号,占地14.4亩。始建于1994年,原为山西省太原戒毒劳教所,2006年6月更名为山西省戒毒劳教所,2008年加挂“山西省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2014年6月更为现名。多年来,秉承“忠诚敬业、创新奉献、法德并举、祛毒救人”的工作理念,成立“蒲公英”禁毒宣讲团,先后赴省城24所学校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2007年被省委政法委授予“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模范集体”, 2008年被省禁毒委授予“禁毒人民战争禁吸毒先进单位”,2009年被省综治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授予“2005—2008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2018年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门诊被评为“全国优秀门诊”,先后三次被省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状”。
太原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0-06-23
太原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前身为太原市劳教所,原址位于太原市尖草坪区柏板乡镇城村北,2015年10月迁至太原市尖草坪区柴村镇芮城村,占地230亩。原名太原市镇城石料厂,1984年4月成立劳教所,2009年5月加挂“太原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2014年6月更为现名。多年来,以“忠诚、奉献、公正、创新”为核心价值观,主打以“德、孝、礼、法” 为主要内容的“戒”文化品牌,以SIYB创业培训为依托,开设有中式烹调、中(西)式面点、计算机培训、裁剪缝纫工等特色技能培训。连续多年被司法厅、省戒毒局评为“先进集体”和“优秀单位”。 2012年被太原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标兵”, 2016年被太原市政府授予“‘双拥’先进单位”,并被省司法厅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 2017年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大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0-06-23
大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前身为大同市黑流水劳教所,由大青窑劳改煤矿改建而成。始建于1981年,2004年整体搬迁至大同市云州区党留庄乡小蒲村东,新所占地166亩。2005年更名为大同市劳教所,2008年增挂“大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2014年更为现名。近年来,以“崇法尚戒、大德同善”为文化底蕴,积极作为,奋发图强,先后推出了《戒毒人员自矫班务会》、《戒毒人员“九个底数”信息采集》等亮点做法,戒毒执法工作日益规范化、精细化。2010年被省司法厅授予“国庆安保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基层党组织”,2016—2018连续三年被省戒毒局评为“优秀单位”和“先进领导班子”,并先后被大同市政府授予“文明和谐标兵”等称号。
大同市落阵营强制隔离戒毒所2020-06-23
大同市落阵营强制隔离戒毒所:前身为落阵营劳教所,由大同市工业干部学校改建而成。始建于1996年12月,2008年增挂“大同市落阵营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2014年更为现名,2019年3月戒毒管理区搬迁至大同市云州区党留庄乡小蒲村东,占地90余亩。近年来,以“立德树信 明法劝戒”为所训,坚持小所大视野,小所大作为,积极推动全国统一戒毒基本模式落地落实,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和明显成效。先后获得大同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市政法系统先进单位”、“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03年,生活卫生工作达部颁一级标准,护卫组织建设达省一级标准;2004年,创办为省级劳动教养学校;2018年,被省戒毒局授予“‘六无’工作标兵单位”,被省司法厅授予“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阳泉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0-06-23
阳泉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前身为阳泉市人防砖厂,1984年9月挂牌成立阳泉市劳教所。2002年6月所区整体搬迁至阳泉市义平东路三岔口,2007年1月升格为正县级单位,2009年12月增挂“阳泉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2011年9月开始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2014年更为现名。近年来,以“规法至上、执行第一”为所训,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积极组建“向日葵”禁毒宣讲团,大力度、多频次开展“禁毒五进”活动,为阳泉地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12年,被阳泉市委、市政府命名为首批青少年法制基地,2014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精神文明标兵单位”。连续多年被省戒毒局授予“‘六无’工作标兵单位”称号。
山西省戒毒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及时、准确获取山西省戒毒局的政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参照《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更新。
山西省戒毒局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参见山西省戒毒局门户网首页的“政务公开”一栏。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山西省戒毒管理局门户网(http://jdj.sft.shanxi.gov.cn/)主动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需要获取山西省戒毒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山西省戒毒局政务公开机构申请获取。山西省戒毒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已有的政府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它处理。
(一)受理机构信息
受理机构:山西省戒毒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1—2785096
办公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306号
邮政编码:030006
受理时间:工作日
(二)申请步骤
1.填写申请表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时,须填写《山西省戒毒局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复制有效),并对申请材料和身份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2、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应当向山西省戒毒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山西省戒毒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山西省戒毒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山西省戒毒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予以登记受理;对于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政务公开办公室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根据申请的内容,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2、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3、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有关情况。
5、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或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但本机关未制作或者获取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6、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山西省戒毒局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7、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8、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9、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不予提供。
10、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应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山西省戒毒局机关纪委投诉(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306号,邮编:030006,监督电话:0351-2785050),也可以向本机关的上级机关进行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条例》和《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山西省司法厅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工作机构
山西省戒毒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省戒毒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
办公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306号
联系电话:0351-2785096
山西省戒毒管理局
山西省戒毒局地址 : 太原市并州北路306号
邮编 : 030012
联系电话 : 0351-2785000
传真 : 0351-4299862
电子邮件 : sxjiaozhi@sxjiaozhi.gov.cn
网址 : http://[2408:8626:360:10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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