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日期 | 罪犯姓名 | 所在监狱 | 罪犯性别 | 民族 | 文化程度 | 罪名 | 财产刑 | 刑期 | 刑期起止 | 呈报刑期 | 实际裁定 | 假释 | 满刑日期 | |
2023-07-11 | 刘守旺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对罪犯刘守旺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 | |||||||
2023-07-11 | 单磊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三年 | 对罪犯单磊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 | ||||||
2023-07-11 | 卢洪亮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所得2500元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对罪犯卢洪亮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
2023-07-11 | 吴玉岗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5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对罪犯吴玉岗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
2023-07-11 | 吴紫超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运输毒品罪 | 对罪犯吴紫超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
2023-07-11 | 徐建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人民币46519元 | 对罪犯徐建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
2023-07-11 | 朴日锡 | 长春监狱 | 男 | 朝鲜族 | 故意杀人罪 | 对罪犯朴日锡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
2023-07-11 | 李俊达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对罪犯李俊达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
2023-07-11 | 杨洪峰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非法持有毒品罪 | 所得5200元 | 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对罪犯杨洪峰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
2023-07-11 | 王洪国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对罪犯王洪国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
2023-07-11 | 王金财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抢劫罪、盗窃罪 | 赔偿人民币169903元 | 有期徒刑四年 | 对罪犯王金财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
2023-07-11 | 车占富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人民币32203元 | 对罪犯车占富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 | ||||||
2023-07-17 | 于嵋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有期徒刑七个月 | 对罪犯于嵋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罪犯全大男,男,1975年10月5日生,朝鲜族,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人,小学毕业,捕前住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北山街北元小区9栋2单元201室。2013年9月27日入监,现在吉林省长春监狱服刑改造。2015年9月30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吉刑减执字第556号 | 全大男 | 长春监狱 | 男 | 朝鲜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人民币389036.56元 | 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 对罪犯全大男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兰延英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 | 有期徒刑一年 | 对罪犯兰延英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关峰 | 长春监狱 | 男 | 满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人民币21203.5元 | 拘役四个月 | 对罪犯关峰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刘启凯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对罪犯刘启凯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刘广义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抢劫罪、盗窃罪 | 有期徒刑十二年 | 对罪犯刘广义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刘庆丰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人民币107826.98元 | 对罪犯刘庆丰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刘文秀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人民币25779.0元 | 对罪犯刘文秀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刘智博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对罪犯刘智博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初庆昌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人民币25779.0元 | 有期徒刑一年 | 对罪犯初庆昌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周兆君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人民币23258.0元 | 对罪犯周兆君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周利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拘役六个月 | 对罪犯周利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周炽强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八年 | 对罪犯周炽强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罪犯周立国,男,1962年1月5日生,汉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小学毕业,捕前住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农村点。2012年10月9日入监,现在吉林省长春监狱服刑改造。2014年10月22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吉刑减执字第548号 | 周立国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有期徒刑七年 | 对罪犯周立国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罪犯周金广,男,1987年10月25日生,汉族,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小学毕业,捕前住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大绥河镇通气沟村十二组。2013年12月2日入监,现在吉林省长春监狱服刑改造。2016年3月11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吉刑更174号刑事裁定,依法裁定为无期徒刑;2020年6月1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吉刑更79号刑事裁定,依法裁定不予减刑;2021年12月28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吉刑更293号 | 周金广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有期徒刑九个月 | 对罪犯周金广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姜喜山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捕前住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文化 | 故意杀人罪、放火罪 | 赔偿人民币101423.0元 | 对罪犯姜喜山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孙海民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五年 | 对罪犯孙海民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孙臣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人民币23258.0元 | 有期徒刑一年 | 对罪犯孙臣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宋贵才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人民币45910.23元 | 有期徒刑八个月 | 对罪犯宋贵才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岳洪波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人民币28049.0元 | 对罪犯岳洪波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巩春雷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对罪犯巩春雷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张万福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对罪犯张万福减为无期徒刑 | ||||||||
2023-07-17 | 张振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人民币1117484.35元 | 对罪犯张振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罪犯张瀚文,男,1980年11月9日生,汉族,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中等专科毕业,捕前住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鸿博景园21号楼3单元39号。2015年1月20日入监,现在吉林省长春监狱服刑改造。2017年12月15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吉刑更231号刑事裁定,依法裁定不予减刑;2019年3月21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吉刑更94号刑事裁定,依法裁定不予减刑;2021年1月25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吉刑更23号 | 张瀚文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诈骗罪 | 对罪犯张瀚文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张立君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对罪犯张立君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张立宝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非法持有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200000.0元 | 对罪犯张立宝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战明亮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抢劫罪 | 对罪犯战明亮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朱耿增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对罪犯朱耿增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李伟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对罪犯李伟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李哲 | 长春监狱 | 男 | 朝鲜族 | 故意杀人罪 | 对罪犯李哲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李喜丰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人民币56789.93元 | 对罪犯李喜丰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李喜春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人民币23258.0元 | 对罪犯李喜春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李建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有期徒刑五年 | 对罪犯李建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李虎范 | 长春监狱 | 男 | 朝鲜族 | 故意杀人罪 | 有期徒刑三年 | 对罪犯李虎范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杜轩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抢劫罪、合同诈骗罪 | 退赔人民币189.385万元 | 对罪犯杜轩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杨久俊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人民币23258.0元 | 对罪犯杨久俊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罪犯杨少龙,男,1977年10月24日生,汉族,吉林省舒兰市人,小学毕业,捕前住吉林省舒兰市法特镇榆底村一社。2013年8月1日入监,现在吉林省长春监狱服刑改造。2015年9月30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吉刑减执字第580号 | 杨少龙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人民币317525.93元 | 对罪犯杨少龙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杨玉文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抢劫罪、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故意伤害罪 | 有期徒刑十二年 | 对罪犯杨玉文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杨茂财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人民币25779.0元 | 对罪犯杨茂财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栗国甄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有期徒刑三年 | 对罪犯栗国甄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罪犯梁林,男,1985年6月19日生,汉族,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人,小学毕业,捕前住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福洞镇南阳村。2013年1月21日入监,现在吉林省长春监狱服刑改造。2015年4月8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吉刑减执字第276号 | 梁林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强奸罪 | 赔偿人民币322928.9元 | 对罪犯梁林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洪松鑫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贩卖、运输毒品罪、诈骗罪 | 对罪犯洪松鑫减为无期徒刑 | ||||||||
2023-07-17 | 滕雨林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0.0元 | 对罪犯滕雨林减为无期徒刑 | |||||||
2023-07-17 | 罪犯王伟,男,1974年9月9日生,汉族,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图们市人,大学本科毕业,捕前住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图们市向上街馨悦花园5号楼。2012年7月4日入监,现在吉林省长春监狱服刑改造。2014年5月23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吉刑减执字第240号刑事裁定,依法裁定为无期徒刑;2020年6月1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吉刑更72号刑事裁定,依法裁定不予减刑;2021年12月28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吉刑更322号 | 王伟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抢劫罪 | 对罪犯王伟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王利鑫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对罪犯王利鑫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王宝庆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人民币80000.0元 | 对罪犯王宝庆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王英伟 | 长春监狱 | 男 | 回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人民币22077.22元 | 对罪犯王英伟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罪犯王跃武,男,1970年6月27日生,汉族,吉林省舒兰市人,小学毕业,捕前住吉林省舒兰市平安镇医院北侧楼房。2013年11月5日入监,现在吉林省长春监狱服刑改造。2015年9月30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吉刑减执字第587号 | 王跃武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人民币373029.9元 | 对罪犯王跃武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王鑫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对罪犯王鑫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胡志强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对罪犯胡志强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芦清辉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对罪犯芦清辉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蔡德练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对罪犯蔡德练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薛北森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对罪犯薛北森减为无期徒刑 | ||||||||
2023-07-17 | 罪犯赵子华,男,1957年12月29日生,汉族,江苏省如皋市人,大学本科/专科教育,捕前住江苏省如皋市。2016年4月11日入监,现在吉林省长春监狱服刑改造。2019年3月21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吉刑更134号刑事裁定,依法裁定不予减刑;2020年9月21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吉刑更227号 | 赵子华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诈骗罪 | 所得钱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挥霍。被告人赵子华虚构自己有160亿元存款储存在中国银行的事实,以收取融资保证金为由骗取云南省圣灵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万元 | 对罪犯赵子华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邓昌文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人民币19203.0元 | 对罪犯邓昌文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郑爱国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人民币28049.0元 | 对罪犯郑爱国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郝宁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人民币19203.5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对罪犯郝宁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罪犯郝小兵,男,1976年5月4日生,汉族,湖北省仙桃市人,初中毕业,捕前住湖北省仙桃市张沟镇镇西村一组。2013年5月13日入监,现在吉林省长春监狱服刑改造。2015年4月8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吉刑减执字第278号刑事裁定,依法裁定为无期徒刑;2019年3月21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吉刑更110号刑事裁定,依法裁定不予减刑;2021年12月28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吉刑更295号 | 郝小兵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三年 | 对罪犯郝小兵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郝礼明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人民币28049.0元 | 对罪犯郝礼明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郭士山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人民币23258.0元 | 对罪犯郭士山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罪犯郭永军,男,1976年6月20日生,汉族,吉林省临江市人,小学毕业,捕前住吉林省临江市六道沟镇桦皮村。2013年5月15日入监,现在吉林省长春监狱服刑改造。2015年7月7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吉刑减执字第390号刑事裁定,依法裁定为无期徒刑;2019年3月21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吉刑更117号刑事裁定,依法裁定不予减刑;2020年9月21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吉刑更231号 | 郭永军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贩卖、运输毒品罪、合同诈骗罪 | 有期徒刑五年 | 对罪犯郭永军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罪犯金万锡,男,1960年3月11日生,朝鲜族,吉林省吉林市人,普通高中毕业,捕前住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龙鼎花园8号楼1单元602室。2013年7月24日入监,现在吉林省长春监狱服刑改造。2015年9月30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吉刑减执字第591号 | 金万锡 | 长春监狱 | 男 | 朝鲜族 | 故意杀人罪 | 对罪犯金万锡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金成林 | 长春监狱 | 男 | 朝鲜族 | 故意伤害罪 | 拘役五个月 | 对罪犯金成林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罪犯金新华,男,1970年11月18日生,朝鲜族,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龙井市人,普通高中毕业,捕前住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龙井市前进社区龙门街K-002。2013年8月8日入监,现在吉林省长春监狱服刑改造。2015年1月29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吉刑减执字第64号刑事裁定,依法裁定为无期徒刑;2019年7月11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吉刑更299号刑事裁定,依法裁定不予减刑;2021年12月28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吉刑更286号 | 金新华 | 长春监狱 | 男 | 朝鲜族 | 走私、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四年 | 对罪犯金新华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金英南 | 长春监狱 | 男 | 朝鲜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人民币21423.0元 | 对罪犯金英南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闫佰昌 | 长春监狱 | 男 | 满族 | 故意杀人罪 | 有期徒刑一年 | 对罪犯闫佰昌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陈志奎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对罪犯陈志奎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陈龙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对罪犯陈龙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青宋 | 长春监狱 | 男 | 蒙古族 | 走私毒品罪 | 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 对罪犯青宋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韩艳龙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人民币23258.0元 | 对罪犯韩艳龙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马国栋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人民币26178.0元 | 对罪犯马国栋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高乾翔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对罪犯高乾翔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高俊平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对罪犯高俊平减为有期徒刑 | ||||||||
2023-07-17 | 高金星 | 长春监狱 | 男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尤其徒刑十一个月 | 对罪犯高金星减为有期徒刑 |
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s://jykss.com/post/4683.html
部分信息来源网络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部分信息可能不准确,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给我们留言或者联系我们
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大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并且承诺我们是完全免费公益的!
您也可以点击这里复制我们的微信号并打开微信添加我们为好友
您的宝贵意见将会是我们更新和维护的动力源泉!
Copyright Your 在押人员,服刑人员,刑释人员之家,监所信息导航|jykss.com Rights Reserved.
分享:
支付宝
微信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