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范审前羁押措施适用指导意见(试行)
2023年1月18日印发,来源: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落实“少捕慎押慎诉”的刑事司法政策,强化司法人权保障,彰显司法文明,切实降低审前羁押率,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结合深圳市司法实际,制定本意见。第二条 全市司法机关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精准适用羁押强制措施,促使羁押措施适用与刑事犯罪结构变化、司法办案理念更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相适应。市律师协会应当在律师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中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以确保准确有效地执行本意见。第三条 全市司法机关应当规范适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法定情形,充分发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在诉讼活动中的积极作用,使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逮捕的强制措施得以顺利衔接。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s://jykss.com/post/7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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