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院2025-02-10重刑犯减刑名单

作者:逃之夭夭 时间:2025-04-21 分类:减刑假释文件

减刑案件公示(2025)云刑更121-317号2

罪犯姓名所在监狱罪犯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罪名财产刑刑期刑期起止呈报刑期实际裁定假释已履行满刑日期狱别号
刘金荣省保山监狱1954年2月13日汉族贩卖鸦片罪
有期徒刑十五年
对罪犯刘金荣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2024)保狱减字第1322号
许绍美嵩明监狱1958年5月17日汉族故意杀人罪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60000.00元死刑
对罪犯许绍美予以减为无期徒刑

履行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48000.00元,
(2024)嵩狱减字第1181号
刘满生省保山监狱1976年6月3日汉族运输毒品
死刑
对罪犯刘满生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2024)保狱减字第1309号
罗富林省文山监狱1964年9月23日汉族故意杀人罪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87582.78元无期徒刑
对罪犯罗富林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2024)文狱减字第920号
王勇省嵩明监狱1985年10月16日汉族运输毒品罪
无期徒刑
对罪犯王勇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履行没收全部财产,本考核期内未缴纳财产性判项;期内月均消费273.50元,
(2024)嵩狱减字第1174号
杨祥发省嵩明监狱1982年3月8日汉族运输毒品罪
死刑
对罪犯杨祥发予以减为无期徒刑

履行没收全部财产,本考核期内未缴纳财产性判项;期内月均消费148.80元,
(2024)嵩狱减字第1173号
王建申省保山监狱1980年10月2日彝族运输毒品罪
死刑
对罪犯王建申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2024)保狱减字第1327号
屈建省保山监狱1992年11月10日汉族盗窃罪
有期徒刑六个月
对罪犯屈建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2024)保狱减字第1320号
陈天和省嵩明监狱1953年11月7日汉族故意杀人罪
死刑
对罪犯陈天和予以减为无期徒刑



(2024)嵩狱减字第1182号
岳廷现省嵩明监狱1977年2月23日汉族贩卖、运输毒品罪
死刑
对罪犯岳廷现予以减为无期徒刑

履行没收全部财产(2024.7.26昭通市中级人民出具(2024)云06执300号之二执行裁定书,终结(2024)云06执300号案件的执行);期内月均消费242.22元,
(2024)嵩狱减字第1176号
王志荣省保山监狱1974年5月3日壮族运输毒品罪
死刑
对罪犯王志荣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2024)保狱减字第1321号
刘家勇省嵩明监狱1989年9月23日汉族运输毒品罪
死刑
对罪犯刘家勇予以减为无期徒刑

履行没收全部财产,本考核期内未缴纳财产性判项;期内月均消费212.06元,
(2024)嵩狱减字第1178号
郑顺祥省文山监狱1976年5月1日汉族运输毒品罪
死刑
对罪犯郑顺祥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履行能力;期内月均消费234.31元,
(2024)文狱减字第854号
叶福刚省文山监狱1982年12月24日汉族故意伤害罪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50000元死刑
对罪犯叶福刚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2024)文狱减字第896号
覃青坚省文山监狱1967年1月28日汉族贩卖、运输毒品罪
死刑
对罪犯覃青坚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履行能力;期内月均消费238.48元,
(2024)文狱减字第773号
权定远省文山监狱1982年3月25日壮族故意杀人罪
死刑
对罪犯权定远予以减为无期徒刑



(2024)文狱减字第799号
李沛书省文山监狱1972年10月15日汉族故意伤害罪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45793元死刑
对罪犯李沛书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履行能力;期内月均消费186.88元,
(2024)文狱减字第797号
罗小冬省文山监狱1985年3月26日汉族运输毒品罪
无期徒刑
对罪犯罗小冬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履行能力;期内月均消费96.05元,
(2024)文狱减字第850号
杨洪省文山监狱1970年6月11日汉族运输毒品罪
无期徒刑
对罪犯杨洪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履行能力。期内月均消费106.90元,
(2024)文狱减字第905号
林树敏省文山监狱1968年12月20日壮族故意杀人罪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50000.00元;期内月均消费70.92元死刑
对罪犯林树敏予以减为无期徒刑

履行单独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50000.00元;期内月均消费70.92元,
(2024)文狱减字第768号
陈发扬省文山监狱1974年10月2日汉族运输毒品罪
死刑
对罪犯陈发扬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履行能力;期内月均消费235.91元,
(2024)文狱减字第769号
杨连富省嵩明监狱1971年6月12日汉族故意杀人罪罚金人民币1000.00元死刑
对罪犯杨连富予以减为有期徒刑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
履行,其中本次考核期内执行罚金人民币1000.00元;期内月均消费148.10元,
(2024)嵩狱减字第1185号
马明怀建水监狱1971年6月3日回族故意杀人罪
死刑
对罪犯马明怀予以减为有期徒刑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


(2024)建狱提字第727号
何正洪第二监狱1969年10月14日汉族运输毒品罪
无期徒刑
对罪犯何正洪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履行财产性判项罪犯;本次减刑考核周期内月均消费74.44元,
(2024)云二狱减字第1163号
杨绍兵省第二监狱1968年4月2日汉族故意杀人罪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24498.50元死刑
对罪犯杨绍兵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履行财产性判项;期内月均消费68.81元,
(2024)云二狱减字第1165号
刘国洋省第二监狱1989年11月23日汉族运输毒品罪
死刑
对罪犯刘国洋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2024)云二狱减字第1161号
马必成省第二监狱1955年10月24日回族运输毒品罪
死刑
对罪犯马必成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履行财产性判项;期内月均消费126.02元,
(2024)云二狱减字第1166号
张齐省第二监狱1979年3月19日汉族运输毒品罪
死刑
对罪犯张齐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履行财产性判项的罪犯;期内月均消费241.27元,
(2024)云二狱减字第1172号
李强省第二监狱1987年5月28日彝族故意杀人罪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30000.00元死刑
对罪犯李强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履行财产性判项(已履行单独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27074.00元),本次减刑考核周期内月均消费76.76元,
(2024)云二狱减字第1164号
阳昌飞省第二监狱1982年6月5日汉族贩卖、运输毒品罪
死刑
对罪犯阳昌飞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履行财产性判项;期内月均消费188.62元,
(2024)云二狱减字第1176号
马文宝省第二监狱1981年12月5日白族运输毒品罪
死刑
对罪犯马文宝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2024)云二狱减字第1171号
汤旭省第二监狱1958年4月20日汉族故意杀人罪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70000.00元无期徒刑
对罪犯汤旭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履行财产性判项;期内月均消费28.58元,
(2024)云二狱减字第1178号
王金飞昆明监狱1995年6月10日汉族故意伤害罪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113623.00元死刑
对罪犯王金飞予以减为无期徒刑

履行财产性判项;期内月均消费147.28元,
(2024)昆狱减字第542号
雷作存省第二监狱1981年4月15日汉族运输毒品罪
死刑
对罪犯雷作存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2024)云二狱减字第1173号
黄伟省第二监狱1982年10月12日汉族贩卖、运输毒品罪
死刑
对罪犯黄伟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履行财产性判项;期内月均消费211.41元,
(2024)云二狱减字第1177号
黄国武省第二监狱1977年3月24日汉族运输毒品罪
死刑
对罪犯黄国武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2024)云二狱减字第1179号
段绍伟省第二监狱1979年3月14日汉族运输毒品罪
死刑
对罪犯段绍伟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履行财产性判项;期内月均消费130.35元,
(2024)云二狱减字第1167号
肖志华省第二监狱1971年10月6日佤族运输毒品罪
无期徒刑
对罪犯肖志华予以减为有期徒刑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19年
履行财产性判项的罪犯;期内月均消费115.43元,
(2024)云二狱减字第1170号
涂兴卫省第二监狱1992年12月6日汉族运输毒品罪
死刑
对罪犯涂兴卫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2024)云二狱减字第1174号
左建春省第二监狱1993年2月4日彝族抢劫罪罚金人民币30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共同赔偿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120000.00元无期徒刑
对罪犯左建春予以减为有期徒刑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共同赔偿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120000.00元,其中被告人左建春单独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40000.00元,三名被告人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宣判后,被告人左建春不服,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
履行财产性判项的罪犯: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未履行;民事赔偿于2019年12月16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9)云29执239号执行裁定书,申请执行标的为赔偿申请执行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0000元(含左建春40000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内月均消费145.56元,
(2024)云二狱减字第1162号
孙正荣省昆明监狱1984年4月21日汉族故意杀人罪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56811.50元死刑
对罪犯孙正荣予以减为无期徒刑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
履行财产性判项;期内月均消费174.86元,
(2024)昆狱减字第540号
刘昌华省第二监狱1982年9月24日汉族贩卖、运输毒品罪
死刑
对罪犯刘昌华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履行财产性判项;期内月均消费212.75元,
(2024)云二狱减字第1160号
周端生省第二监狱1965年5月28日汉族运输毒品罪
死刑
对罪犯周端生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2024)云二狱减字第1175号
饶云贵省第二监狱1973年5月10日汉族运输毒品罪
死刑
对罪犯饶云贵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2024)云二狱减字第1168号
岩校省建水监狱1978年6月15日傣族故意杀人罪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56812.00元死刑
对罪犯岩校予以减为无期徒刑

履行财产性判项的罪犯;期内月均消费179.60元,
(2024)建狱提字第725号
钱海云省第二监狱1988年4月16日汉族运输毒品罪
无期徒刑
对罪犯钱海云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履行财产性判项;期内月均消费84.29元,
(2024)云二狱减字第1169号
梁天刚小龙潭监狱1976年4月6日汉族故意杀人罪
死刑
对罪犯梁天刚予以减为有期徒刑



(2024)龙狱减-高字第91号















信息来源: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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