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姓名 | 所在监狱 | 罪犯性别 | 民族 | 罪名 | 财产刑 | 刑期 | 刑期起止 | 呈报刑期 | 实际裁定 | 假释 | 已履行 | 满刑日期 | 狱别号 |
丁貌乐 | 省王武监狱 | 男 | 回族 | 贩卖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考验期自2023年2月14日起至2025年2月13日止) | 对罪犯丁貌乐提请死刑 |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22号 | ||||||
袁中武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考验期自2023年2月3日起至2025年2月2日止) | 对罪犯袁中武提请死刑 |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23号 | ||||||
龙万林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人民币100000.00元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考验期自2023年2月15日起至2025年2月14日止) | 对罪犯龙万林提请死刑 |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24号 | |||||
卢喜欢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抢劫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50000元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考验期自2019年4月30日起至2021年4月29日止) | 对罪犯卢喜欢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25号 | |||||
李红兵 | 省王武监狱 | 男 | 回族 | 抢劫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考验期自2019年1月29日起至2021年1月28日止) | 对罪犯李红兵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26号 | ||||||
杜世勇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考验期自2019年1月16日起至2021年1月15日止) | 对罪犯杜世勇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27号 | ||||||
林俊捷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运输、贩卖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考验期自2015年1月14日起至2017年1月13日止) | 对罪犯林俊捷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28号 | ||||||
王思馔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王思馔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29号 | ||||||
尹龙祥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尹龙祥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 履行财产性判项方面: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000元, |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30号 | |||||
童天友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童天友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 履行财产性判项方面: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000元, |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31号 | |||||
兰仲福 | 省王武监狱 | 男 | 苗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五万元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考验期自2019年4月9日起至2021年4月8日止) | 对罪犯兰仲福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32号 | |||||
盛成贵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考验期自2018年2月1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止) | 对罪犯盛成贵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33号 | ||||||
刘文豪 | 省王武监狱 | 男 | 布依族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考验期自2019年3月29日起至2021年3月28日止) | 对罪犯刘文豪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34号 | ||||||
林廷福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五万元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考验期自2019年3月28日起至2021年3月27日止) | 对罪犯林廷福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35号 | |||||
曹庆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贪污罪 | 罚金人民币500000.00元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曹庆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36号 | |||||
骆前宇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罚金人民币2000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骆前宇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 履行财产性判项方面:罚金人民币2000元未履行;民事赔偿人民币100000元(已部分履行18000元),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该犯车辆所得14170.4元, |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37号 | ||||
齐勇昌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五万元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考验期自2019年1月3日起至2021年1月2日止) | 对罪犯齐勇昌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38号 | |||||
黄刚 | 省王武监狱 | 男 | 布依族 | 贩卖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考验期自2018年12月17日起至2020年12月16日止) | 对罪犯黄刚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39号 | ||||||
杨勇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死刑 | 对罪犯杨勇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40号 | ||||||
唐大双 | 省王武监狱 | 男 | 苗族 | 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 死刑 | 对罪犯唐大双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 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 |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41号 | ||||
王万军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抢劫罪 | 罚金30000元;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 其有期徒刑十五年 | 对罪犯王万军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 |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42号 | ||||
马敏跃 | 省王武监狱 | 男 | 回族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马敏跃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43号 | ||||||
毛茂钢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3733.00元(扣除毛茂钢已支付的831元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考验期自2017年10月25日起至2019年10月24日止) | 对罪犯毛茂钢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44号 | |||||
唐荣全 | 省王武监狱 | 男 | 苗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0元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考验期自2018年12月11日起至2020年12月10日止) | 对罪犯唐荣全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45号 | |||||
娄白狗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娄白狗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46号 | ||||||
张军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死刑 | 对罪犯张军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 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 |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47号 | |||||
张家彬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五万元 | 死刑 | 对罪犯张家彬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48号 | |||||
王成武 | 省王武监狱 | 男 | 彝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74490.00元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王成武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49号 | |||||
张显胜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50000.00元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考验期自2018年11月20日起至2020年11月19日止) | 对罪犯张显胜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50号 | |||||
褚寿于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原告89922元;案件受理费12067元(原告已预交6304元 | 死刑 | 对罪犯褚寿于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 履行财产性判项方面:民事赔偿89922元, |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51号 | ||||
郭大猛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郭大猛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52号 | ||||||
彭云华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死刑 | 对罪犯彭云华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53号 | ||||||
黄德凯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运输、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黄德凯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 履行财产性判项方面: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000元, |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54号 | |||||
杨廷妹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犯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杨廷妹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55号 | ||||||
罗仕刚 | 省王武监狱 | 男 | 汉族 | 犯贩卖、运输毒品罪 | 死刑 | 对罪犯罗仕刚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56号 | ||||||
信息来源:提请减刑假释建议书((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22-24号)
信息来源:提请减刑建议书(【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25-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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