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姓名 | 所在监狱 | 罪犯性别 | 出生日期 | 民族 | 罪名 | 财产刑 | 刑期 | 刑期起止 | 呈报刑期 | 实际裁定 | 假释 | 已履行 | 满刑日期 | 狱别号 |
陈宏亮 | 省北墅监狱 | 男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4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二年 | 刑期自2016年8月8日起至2028年8月7日止 | 对罪犯陈宏亮予以假释 | 2028年8月7日 | |||||
盖晓鹏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90年12月16日 | 汉族 | 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元;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 刑期自2022年4月21日起至2026年8月14日止 | 对罪犯盖晓鹏予以假释 | 2026年8月14日 | ||||
郝齐生 | 省北墅监狱 | 男 | 汉族 | 受贿罪 | 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已全部履行),查扣在案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049.7312万元 | 有期徒刑五年 | 刑期自2020年11月3日起至2026年11月2日止 | 对罪犯郝齐生予以假释 | 履行),查扣在案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049.7312万元, | 2026年11月2日 | ||||
李守铭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87年11月17日 | 汉族 | 犯非法经营罪 | 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1年7月22日起至2026年10月21日止 | 对罪犯李守铭予以假释 | 2026年10月21日 | |||||
牟信建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80年1月1日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4年5月18日起至2029年5月17日止 | 对罪犯牟信建予以假释 | 2029年5月17日 | (2015)青刑一初字第29号 | ||||
邱坤祥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91年9月5日 | 汉族 | 犯骗取出口退税罪 | 罚金人民币7万元 | 有期徒刑五年 | 刑期自2021年9月8日起至2026年9月3日止 | 对罪犯邱坤祥予以假释 | 履行,2024年7月1日青岛市市南区法院回复(2020)鲁0202执2460号函,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本人及其家属也未主动履行义务,提请区间月均消费低于160元。 | 2026年9月3日 | |||
孙飞鹏 | 省北墅监狱 | 男 | 汉族 | 犯出售出入境证件罪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3年2月14日起至2026年2月13日止 | 对罪犯孙飞鹏予以假释 | 2026年2月13日 | ||||||
孙同 | 省北墅监狱 | 男 | 汉族 | 犯敲诈勒索罪 | 罚金人民币20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3年1月12日起至2026年7月11日止 | 对罪犯孙同予以假释 | 2026年7月11日 | |||||
王忠波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68年11月27日 | 汉族 | 犯寻衅滋事罪 | 罚金人民币2万元 | 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 | 刑期自2021年03月31日起至2026年12月28日止 | 对罪犯王忠波提请假释 | 2026年12月28日 | ||||
闫发国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74年4月28日 | 汉族 | 犯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罪 | 有期徒刑十年 | 刑期自2018年10月30日起至2028年10月29日止 | 对罪犯闫发国提请假释 | 2028年10月29日 | |||||
于国伟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88年2月4日 | 汉族 | 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3年5月25日起至2026年4月16日止 | 对罪犯于国伟予以假释 | 2026年4月16日 | (2024)蓬矫调评字第0213号 | ||||
陈来福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52年10月20日 | 汉族 | 犯故意杀人罪 | 有期徒刑八年 | 刑期自2018年12月12日起至2026年12月11日止 | 对罪犯陈来福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2026年12月11日 | ||||
程运胜 | 省北墅监狱 | 男 | 汉族 | 犯贩卖、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8年7月27日起。于2018年8月15日送山东省北墅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2021年2月3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七年,刑期自2021年2月3日起至2043年2月2日止 | 对罪犯程运胜予以减刑七个月 | 2043年2月2日 | ||||||
邓俊 | 省北墅监狱 | 男 | 汉族 | 犯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 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2031年1月16日止 | 对罪犯邓俊予以减刑九个月 | 2031年1月16日 | |||||
董伟康 | 省北墅监狱 | 男 | 汉族 | 犯故意杀人罪 | 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 刑期自2018年1月14日起至2031年1月13日止 | 对罪犯董伟康予以减刑八个月 | 2031年1月13日 | ||||||
杜本栋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89年4月15日 | 汉族 | 犯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刑期自2013年8月27日起。于2013年10月16日送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2016年3月15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一年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刑期自2016年3月15日起至2037年6月14日止 | 对罪犯杜本栋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2037年6月14日 | (2013)青刑一初字第89号 | |||
杜龙江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79年2月12日 | 汉族 | 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14500元 | 有期徒刑十二年 | 刑期自2010年11月5日起至2029年11月4日止 | 对罪犯杜龙江予以减刑七个月 | 2029年11月4日 | (2011)即刑初字第589号 | |||
方世杰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93年8月21日 | 汉族 | 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2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 有期徒刑五年 | 刑期自2019年10月20日起至2026年10月19日止 | 对罪犯方世杰予以减刑七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 2026年10月19日 | |||
方晓光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76年4月29日 | 汉族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罚金人民币35000元 | 被告人方晓光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19年6月3日起至2026年3月24日止 | 对罪犯方晓光提请减去刑期六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 2026年3月24日 | |||
傅宗双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88年1月9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6年6月15日起至2033年6月14日止 | 对罪犯傅宗双予以减去刑期七个月 | 减去刑期七个月 | 履行完毕(2017年5月27日缴纳2万元, | 2033年6月14日 | |||
高超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79年7月8日 | 汉族 | 系暴力型犯罪 | 被告人高超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3年11月26日起。于2013年12月11日送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2016年4月6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刑期自2016年4月6日起至2035年11月5日止 | 对罪犯高超提请减去刑期六个月 | 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刑期自2013年 | 2035年11月5日 | (2013)青刑一初字第74号 | |||
高见海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82年5月15日 | 汉族 | 犯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5万元 | 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 刑期自2021年3月17日起至2031年9月16日止 | 对罪犯高见海予以减去刑期六个月 | 减去刑期六个月 | 履行,法院回函无可供执行财产,月均消费低于160元, | 2031年9月16日 | ||
高学周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89年2月1日 | 汉族 | 犯故意伤害罪 | 有期徒刑十年 | 刑期自2016年3月24日起至2026年3月23日止 | 对罪犯高学周予以减去刑期五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 2026年3月23日 | ||||
韩驰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90年3月9日 | 汉族 | 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10万元;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 | 有期徒刑十二年 | 刑期自2015年2月4日起至2027年8月3日止 | 对罪犯韩驰予以减去刑期七个月 | 减去刑期七个月 | 履行(2023年5月5日缴纳5千元, | 2027年8月3日 | (2015)平刑初字第739号 | |
韩阳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71年12月7日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3700元 | 被告人韩阳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9年10月27日起至2034年10月26日止 | 对罪犯韩阳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2034年10月26日 | |||
侯方恩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62年4月21日 | 汉族 | 犯故意杀人罪 | 赔偿,已缴纳十二万元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5年3月25日起至2034年8月24日止 | 对罪犯侯方恩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民事赔偿,已缴纳十二万元, | 2034年8月24日 | (2012)青刑一初字第2号 | ||
侯振华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94年5月21日 | 汉族 | 犯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9年3月26日起。于2019年4月17日送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刑期变动情况:2022年11月29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七年,刑期自2022年11月29日起至2044年11月28日止 | 对罪犯侯振华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2044年11月28日 | ||||
贾雨霖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88年9月12日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四年十个月 | 刑期自2013年9月14日至2028年7月13日止 | 对罪犯贾雨霖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2028年7月13日 | ||||
姜再民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92年3月25日 | 汉族 | 犯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8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0年9月15日起至2033年3月14日止 | 对罪犯姜再民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但能证实确无全部履行能力,月均消费低于160元, | 2033年3月14日 | |||
李超尘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94年12月9日 | 汉族 | 犯强奸罪 | 有期徒刑五年 | 刑期自2021年4月30日起至2026年4月29日止 | 对罪犯李超尘提请减去刑期九个月 | 减去刑期九个月 | 2026年4月29日 | ||||
李峰林 | 省北墅监狱 | 男 | 汉族 | 犯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3年9月15日起,于2013年10月16日送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2016年3月15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六个月,刑期自2016年3月15日起至2037年9月14日止 | 对罪犯李峰林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2037年9月14日 | (2013)青刑一初字第87号 | ||||
李广纪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70年4月20日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年 | 刑期自2019年4月19日起至2029年5月1日止 | 对罪犯李广纪提请减去刑期六个月 | 减去刑期六个月 | 2029年5月1日 | ||||
李洪雪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88年11月28日 | 汉族 | 犯故意杀人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修国、李爱英经济损失人民币30000元 | 被告人李洪雪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3年8月16日起,于2013年9月17日送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2016年3月15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一年二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刑期自2016年3月15日起至2037年5月14日止 | 对罪犯李洪雪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2037年5月14日 | (2013)青刑一初字第46号 | ||
李洪洋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82年9月24日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4年10月18日起至2029年10月17日止 | 对罪犯李洪洋提请减去刑期五个月 | 减去刑期五个月 | 2029年10月17日 | (2015)北刑初字第249号 | |||
李俊 | 省北墅监狱 | 男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7年8月3日起至2032年8月2日止 | 对罪犯李俊提请减去刑期九个月 | 减去刑期九个月 | 2032年8月2日 | |||||
李岩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94年4月26日 | 汉族 | 犯强奸罪 | 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9年9月16日起至2030年3月15日止 | 对罪犯李岩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2030年3月15日 | ||||
李衍行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62年10月11日 | 汉族 | 犯强奸罪 | 有期徒刑十年 | 刑期自2019年10月29日起至2029年10月28日止 | 对罪犯李衍行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2029年10月28日 | ||||
刘炳清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88年4月10日 | 汉族 | 犯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 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1年1月8日起至2031年7月7日止 | 对罪犯刘炳清提请减去刑期九个月 | 减去刑期九个月 | 2031年7月7日 | |||
刘光友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47年3月10日 | 汉族 | 犯故意杀人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20000元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4年7月8日起。于2014年8月13日送山东省北墅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2016年12月26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刑期自2016年12月26日起至2038年12月25日止 | 对罪犯刘光友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2038年12月25日 | (2014)青刑一初字第6号 | ||
刘建伟 | 省北墅监狱 | 男 | 汉族 | 犯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3年11月27日起,于2013年12月12日送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2016年4月6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一年二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刑期自2016年4月6日起至2037年6月5日止 | 对罪犯刘建伟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2037年6月5日 | (2013)青刑一初字第44号 | ||||
刘鹏 | 省北墅监狱 | 男 | 汉族 | 犯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7年3月28日起,于2017年5月3日送潍北监狱服刑改造,于2018年8月2日送北墅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2019年8月12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刑期自2019年8月12日起至2041年8月11日止 | 对罪犯刘鹏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2041年8月11日 | |||||
刘祥风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78年9月3日 | 汉族 | 犯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9千元 | 有期徒刑六年 | 刑期自2019年8月5日起至2025年8月4日止 | 对罪犯刘祥风予以减去刑期一个月 | 减去刑期一个月 | 履行未达比例,法院回函无可供执行财产,月均消费低于160元, | 2025年8月4日 | ||
刘延功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91年1月1日 | 汉族 | 犯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16000元 | 有期徒刑五年 | 刑期自2021年3月11日起至2026年3月10日止 | 对罪犯刘延功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2026年3月10日 | |||
鲁建伟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86年6月9日 | 汉族 | 抢夺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1年10月5日至2031年5月17日止 | 对罪犯鲁建伟提请减去刑期六个月 | 减去刑期六个月 | 2031年5月17日 | (2012)即刑初字第234号 | |||
吕思刚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66年6月27日 | 汉族 | 犯袭警罪 | 有期徒刑四年 | 刑期自2022年1月13日起至2026年1月12日止 | 对罪犯吕思刚提请减去刑期六个月 | 减去刑期六个月 | 2026年1月12日 | ||||
宁洲 | 省北墅监狱 | 男 | 汉族 | 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1000元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2年10月3日起,于2012年10月16日送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2015年8月23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十一个月,刑期自2015年8月23日起至2034年7月22日止 | 对罪犯宁洲提请减去刑期六个月 | 减去刑期六个月 | 2034年7月22日 | (2012)青刑二初字第39号 | |||
齐蓬新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80年4月21日 | 汉族 | 犯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7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0年10月30日起至2032年1月29日止 | 对罪犯齐蓬新予以减刑六个月 | 2032年1月29日 | ||||
曲继龙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90年9月19日 | 汉族 | 犯故意杀人罪 | 赔偿人民币225274.5元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1年8月16日起。于2011年9月22日送山东省北墅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2014年3月24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刑期自2014年3月24日起至2033年9月23日止 | 对罪犯曲继龙提请减去刑期五个月 | 减去刑期五个月 | 2033年9月23日 | (2011)青刑一初字第51号 | ||
师恩奔 | 省北墅监狱 | 男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6年7月10日起,于2017年1月17日送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2020年2月6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刑期自2020年2月6日起至2042年2月5日止 | 对罪犯师恩奔提请减去刑期七个月 | 减去刑期七个月 | 2042年2月5日 | |||||
隋凯为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88年1月17日 | 汉族 | 犯抢劫罪 | 被告人隋凯为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8年6月26日起至2030年12月25日止 | 对罪犯隋凯为提请减去刑期五个月 | 减去刑期五个月 | 2030年12月25日 | ||||
孙承伦 | 省北墅监狱 | 男 | 汉族 | 犯故意杀人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孔庆梅经济损失人民币882251.34元(已赔偿562524.83元 | 有期徒刑十二年 | 刑期自2015年4月12日起至2027年4月11日止 | 对罪犯孙承伦予以减刑六个月 | 2027年4月11日 | (2015)烟牟刑初字第174号 | ||||
孙海军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74年2月10日 | 汉族 | 犯故意伤害罪 | 赔偿127979.41元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3年8月14日起,于2013年9月17日送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2016年3月15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刑期自2016年3月15日起至2035年9月14日止 | 对罪犯孙海军予以减刑八个月 | 2035年9月14日 | (2012)青刑一初字第189号 | |||
孙金淼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88年2月1日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 被告人孙金淼有期徒刑十三年 | 刑期自2020年9月22日起至2033年9月21日止 | 对罪犯孙金淼提请减去刑期六个月 | 减去刑期六个月 | 2033年9月21日 | |||
孙晓飞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90年11月2日 | 汉族 | 犯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1万元 | 有期徒刑十一年 | 刑期自2016年3月10日起至2027年3月9日止 | 对罪犯孙晓飞予以减刑八个月 | 2027年3月9日 | ||||
孙雪年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60年2月18日 | 汉族 | 犯故意杀人罪 | 死刑 | 刑期自2013年7月26日起;2016年3月15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刑期自2016年3月15日起至2034年12月14日止 | 对罪犯孙雪年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2034年12月14日 | (2010)青刑一初字第106号 | |||
孙艳开 | 省北墅监狱 | 男 | 汉族 | 犯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12000元(2019年3月26日缴纳12000元),共同退赔33500元 | 有期徒刑十一年 | 刑期自2016年9月7日起至2027年9月6日止 | 对罪犯孙艳开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2027年9月6日 | ||||
唐宏文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68年10月19日 | 汉族 | 贪污罪 | 罚金人民币50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3万元 | 有期徒刑十年 | 刑期自2019年11月26日起至2033年11月25日止 | 对罪犯唐宏文予以减去刑期五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 | 2033年11月25日 | |||
万黎虎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80年4月4日 | 汉族 | 犯抢劫罪 | 罚金3千元已全部缴纳,需继续追缴的违法所得“下山虎”字画一副已被同案变卖,2024年4月11日莱阳市人民法院回函,“因卷宗中并未有关于该副字画价值评估的相关证据,故无法确定其价值”,法院虽回函,既未证明其无履行能力,也未表明其财产性判项履行完毕,提请期间月均消费高于160元 | 有期徒刑十年 | 刑期自2017年2月28日起至2027年2月27日止 | 对罪犯万黎虎提请减去刑期六个月 | 减去刑期六个月 | 履行能力,也未表明其财产性判项履行完毕,提请期间月均消费高于160元。 | 2027年2月27日 | ||
王春磊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84年3月31日 | 汉族 | 犯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一年零七个月 | 刑期自2017年5月25日起至2028年12月24日止 | 对罪犯王春磊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但能证实确无全部履行能力,月均消费低于160元, | 2028年12月24日 | |||
王春雨 | 省北墅监狱 | 男 | 汉族 | 犯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 有期徒刑十年零二个月 | 刑期自2019年3月28日起至2029年5月27日止 | 对罪犯王春雨予以减刑六个月 | 2029年5月27日 | |||||
王贵财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82年5月28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7年9月28日起,于2018年9月18日送山东省北墅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2021年7月29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七年,刑期自2021年7月29日起至2043年7月28日止 | 对罪犯王贵财提请减去刑期七个月 | 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判决后,王贵财不服,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 | 2043年7月28日 | (2015)烟刑一初字第42号 | |||
王国胜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63年08月07日 | 汉族 | 集资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110000元 | 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6年7月18日至2027年1月17日止 | 对罪犯王国胜提请减去刑期五个月 | 减去刑期五个月 | 2027年1月17日 | |||
王仁长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65年3月10日 | 汉族 | 犯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8年5月26日起。于2018年6月5日送山东省潍北监狱服刑改造,2018年8月2日调入山东省北墅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2022年6月28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七年,刑期自2022年6月28日起至2044年6月27日止 | 对罪犯王仁长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2044年6月27日 | ||||
王赛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97年4月5日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罚金人民币4万元;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 有期徒刑十五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 刑期自2013年7月6日起至2033年7月5日止 | 对罪犯王赛予以减去刑期六个月 | 减去刑期六个月 | 2033年7月5日 | (2014)青刑一初字第24号 | ||
王晓鹏 | 省北墅监狱 | 男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20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 刑期自2023年1月11日起至2026年1月29日止 | 对罪犯王晓鹏提请减去刑期五个月 | 减去刑期五个月 | 2026年1月29日 | ||||
王啸宇 | 省北墅监狱 | 男 | 汉族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罚金人民币60000万元 | 有期徒刑二年 | 刑期自2018年7月11日起至2026年3月13日止 | 对罪犯王啸宇予以减刑七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 2026年3月13日 | ||||
王有迪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73年7月13日 | 汉族 | 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3万元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1年8月22日起至2029年8月21日止 | 对罪犯王有迪提请减去刑期七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 | 2029年8月21日 | (2012)西刑初字第117号 | ||
吴元明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74年11月12日 | 汉族 | 贪污罪 | 罚金人民币8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一年 | 刑期自2020年06月23日至2032年06月22日止 | 对罪犯吴元明提请减去刑期五个月 | 减去刑期五个月 | 2032年06月22日 | |||
徐长青 | 省北墅监狱 | 男 | 汉族 | 犯盗窃罪 | 罚金13000元 | 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1年9月25日起至2026年3月24日止 | 对罪犯徐长青予以减刑五个月 | 2026年3月24日 | |||||
续文刚 | 省北墅监狱 | 男 | 汉族 | 犯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30000元 | 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1年8月26日起至2026年2月25日止 | 对罪犯续文刚提请减去刑期六个月 | 减去刑期六个月 | 履行,2022年8月8日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被执行人再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且非生活必须品月均消费不超160元, | 2026年2月25日 | |||
闫寒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82年3月6日 | 汉族 | 犯集资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10万元;责令退赔人民币3104532.6元 | 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8年11月16日起至2030年5月15日止 | 对罪犯闫寒提请减去刑期五个月 | 减去刑期五个月 | 履行,2024年7月1日青岛市市南区法院回复(2020)鲁0202执2460号函,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本人及其家属也未主动履行义务,提请区间月均消费低于160元。 | 2030年5月15日 | ||
杨会彪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70年1月19日 | 汉族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罚金人民币50000元 | 有期徒刑四年 | 刑期自2021年6月30日起至2025年10月27日止 | 对罪犯杨会彪提请减去刑期三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 2025年10月27日 | |||
杨拉则 | 省北墅监狱 | 男 | 彝族 | 犯故意杀人罪 | 死刑 | 刑期自2015年11月6日起至2034年11月5日止 | 对罪犯杨拉则予以减刑五个月 | 2034年11月5日 | (2010)烟刑一初字第62号 | |||||
杨宇 | 省北墅监狱 | 男 | 汉族 | 强奸罪 | 罚金人民币4000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 有期徒刑四年 | 刑期自2021年12月12日起至2025年12月11日止 | 对罪犯杨宇提请减去刑期五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 2025年12月11日 | ||||
于龙飞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76年2月20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2万元;与前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未执行的刑罚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十天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 有期徒刑八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19年4月20日起至2028年7月19日止 | 对罪犯于龙飞予以减去刑期七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 | 2028年7月19日 | |||
于鑫鑫 | 省北墅监狱 | 男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0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三年 | 刑期自2017年12月11日起至2030年12月10日止 | 对罪犯于鑫鑫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2030年12月10日 | ||||
于佑东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88年11月20日 | 汉族 | 犯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10万元 | 有期徒刑十二年 | 刑期自2014年9月26日起至2026年9月25日止 | 对罪犯于佑东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2026年9月25日 | (2015)青刑一初字第76号 | ||
于云兴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56年11月9日 | 汉族 | 犯故意杀人罪 | 赔偿人民币10100元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刑期自2015年9月6日起;2021年4月29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七年,刑期自2021年4月29日起至2046年4月28日止 | 对罪犯于云兴予以减刑三个月 | 履行能力,月均消费低于160元, | 2046年4月28日 | (2012)烟刑一初字第113号 | ||
袁法青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74年3月19日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3年12月20日起至2028年12月19日止 | 对罪犯袁法青予以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2028年12月19日 | (2014)即刑初字第388号 | |||
袁位其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88年10月12日 | 汉族 | 强奸罪 | 罚金人民币3万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千元;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5千元 | 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3年8月25日起至2032年8月24日止 | 对罪犯袁位其予以减去刑期六个月 | 减去刑期六个月 | 履行完毕(2022年8月16日缴纳罚金2万元, | 2032年8月24日 | (2014)黄刑初字第262号 | |
臧谦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78年5月27日 | 汉族 | 犯集资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3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二年 | 刑期自2019年4月1日起至2031年3月31日止 | 对罪犯臧谦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能力,月均消费低于160元, | 2031年3月31日 | |||
张德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77年2月5日 | 汉族 | 敲诈勒索罪 | 罚金人民币5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5000元 | 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0年1月10日起至2038年7月9日止 | 对罪犯张德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能力,月均消费低于160元, | 2038年7月9日 | |||
张栋健 | 省北墅监狱 | 男 | 汉族 | 犯诈骗罪 | 有期徒刑六年 | 刑期自2019年9月11日起至2025年9月10日止 | 对罪犯张栋健提请减去刑期二个月 | 减去刑期二个月 | 2025年9月10日 | |||||
张坤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84年3月13日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二年 | 刑期自2014年10月22日起至2026年10月21日止 | 对罪犯张坤予以减去刑期六个月 | 减去刑期六个月 | 2026年10月21日 | (2015)南刑初字第207号 | |||
张磊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79年6月22日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7年5月24日起至2030年11月23日止 | 对罪犯张磊提请减去刑期九个月 | 减去刑期九个月 | 2030年11月23日 | ||||
张维福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78年7月28日 | 汉族 | 犯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15万元;责令退赔人民币316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一年 | 刑期自2018年5月18日起至2029年5月17日止 | 对罪犯张维福提请减去刑期六个月 | 减去刑期六个月 | 履行,2024年12月28日青岛市即墨区法院回函,未发现张维福名下银行、房产、车辆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提请期间月均消费低于160元, | 2029年5月17日 | ||
赵红东 | 省北墅监狱 | 男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罚金8万元 | 有期徒刑十四年 | 刑期自2016年4月14日起至2030年4月13日止 | 对罪犯赵红东予以减刑九个月 | 2030年4月13日 | |||||
周德常 | 省北墅监狱 | 男 | 汉族 | 犯故意伤害罪 | 有期徒刑十年 | 刑期自2018年6月1日起至2033年5月31日止 | 对罪犯周德常提请减去刑期七个月 | 减去刑期七个月 | 2033年5月31日 | |||||
朱春华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81年3月17日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三年 | 刑期自2015年1月16日起至2028年1月15日止 | 对罪犯朱春华提请减去刑期四个月 | 减去刑期四个月 | 2028年1月15日 | (2015)李刑初字第396号 | |||
朱文华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89年11月23日 | 汉族 | 犯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5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二年 | 刑期自2019年2月18日起至2031年2月17日止 | 对罪犯朱文华予以减刑六个月 | 2031年2月17日 | ||||
朱永启 | 省北墅监狱 | 男 | 1979年10月30日 | 汉族 | 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24000元 | 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1年4月26日起至2029年10月25日止 | 对罪犯朱永启提请减去刑期五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 | 2029年10月25日 | (2011)西刑初字第504号 | ||
信息来源:山东省北墅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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