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看守所——律师会见,汇款须知,联系方式

作者:逃之夭夭 时间:2023-04-05 分类:在押人员

保定看守所,律师会见须知:

        1、每个诉讼阶段(侦查、审查起诉、开庭前)可预约,疫情期间采取视频会见方式进行,提前预约(预约电话:5800503);

        2、需查验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对需经办案单位许可会见的需携带侦查机关许可会见的决定文书;

        3、需携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康证明,包括是否有湖北、黑龙江、吉林旅行史或与感染人员、入境人员接触史等内容,并签订承诺书和联系方式;视频会见时需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体温大于37度者,不予办理会见。


窗口收钱收物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每名在押人员每月收取一次钱款,金额不超过300元;

2.每名在押人员每季度收取两次衣物,衣物类型包括:内衣、内裤、袜子、上衣、裤子。要求衣物不带绳子、帽子、拉链、金属配饰(颜色要求素色,例如黑白灰一类单一颜色)。

3.鞋子、大衣外套、洗漱用品、食品等一律不收。

4.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汇款须知:
      

通过邮政储蓄银行汇款,

汇款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田各庄旅游路保定市看守所,

收款人:嫌疑人姓名。

备注注明嫌疑人身份证号。

特别注意:汇款金额不能是具有特殊含义数字,比如:666,520,521,或者金额不整,存在角、分单位,比如:66.22元之类,以上两种情况我单位将拒收。

嫌疑人每人每月接受汇款不超过300元,超过部分,我单位不予接收。请主动配合我单位工作,谢谢!


联系方式:

保定看守所——律师会见,汇款须知,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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