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姓名 | 罪名 | 原判刑期 | 已减刑次数 | 现刑期起止 | 考核情况 | 提请减刑建议 | 案号 |
1 | 赵小兰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丧葬费33915元(已履行) | 减刑1次 | 无期徒刑起刑日为2020年12月28日 | 自2020年5月至2024年11月共获得1个表扬及物质,7个表扬奖励,2个物质奖励(有效:1个表扬及物质奖励,7个表扬奖励,1个物质奖励) | 建议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 (2025)宁女监无期减字第(20)号 |
2 | 马都梅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减刑1次 | 无期徒刑起刑日为2019年11月29日 | 自2018年11月至2024年10月,共获得8个表扬奖励,4个物质奖励(有效:8个表扬奖励,3个物质奖励) | 建议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 | (2025)宁女监无期减字第(36)号 |
3 | 杨罗飞 | 运输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未履行、附法院回复函未移送执行) | 减刑6次 | 2011年12月9日起至2027年12月29日止(2年9个月) | 自2022年4月至2024年7月共获得5个表扬奖励 | 建议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二十天,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六年 | (2025)宁女监有期减字第(29)号 |
4 | 毕有琴 | 运输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已履行3000元,附法院终结执行裁定书及生活困难证明) | 减刑6次 | 2010年12月8日起至2026年6月7日止(1年2个月) | 自2021年2月至2024年10月共获得6个表扬奖励、2个物质奖励(有效:5个表扬奖励、2个物质奖励) | 建议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二十天,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六年 | (2025)宁女监有期减字第(30)号 |
5 | 马兴兰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已执行63.55元,附法院终结执行裁定书) | 减刑1次 | 2022年5月30日起至2044年5月29日止(19年1个月) | 自2021年2月至2024年10月共获得5个表扬奖励,3个物质奖励 | 建议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二十天,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九年 | (2025)宁女监有期减字第(25)号 |
6 | 丁学莲 | 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未履行,附法院复函正在执行,附生活困难证明) | 减刑3次 | 2016年5月18日起至2037年4月17日止(12年) | 自2021年3月至2024年11月共获得6个表扬奖励,2个物质奖励(有效:5个表扬奖励,2个物质奖励) | 建议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二十天,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八年 | (2025)宁女监有期减字第(27)号 |
7 | 朱爱平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财产人民币6万元(已履行) | 减刑4次 | 2012年9月14日起至2029年5月13日止(4年1个月) | 自2021年12月至2024年8月共获得3个表扬及物质奖励,3个表扬奖励(有效:3个表扬及物质奖励,2个表扬奖励) | 建议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二十天,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六年 | (2025)宁女监有期减字第(13)号 |
8 | 杨梅 | 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已履行) | 减刑5次 | 2010年9月26日起至2026年11月25日止(1年7个月) | 自2020年9月至2024年9月共获得1个表扬及物质奖励,7个表扬奖励,1个物质奖励(有效:5个表扬奖励,1个物质奖励) | 建议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二十天,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 | (2025)宁女监有期减字第(28)号 |
9 | 林丽芬 | 运输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万元(已履行2千元,附法院终结执行裁定书) | 减刑3次 | 2012年7月17日起至2025年8月26日止(5个月20天) | 自2022年6月至2024年8月共获得4个表扬奖励,1个物质奖励 | 建议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2025)宁女监有期减字第(26)号 |
10 | 马成霞 | 运输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已履行) | 减刑2次 | 2016年12月2日起至2030年10月1日止(5年6个月) | 自2022年5月至2024年7月共获得4个表扬及物质奖励,1个表扬奖励 | 建议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5)宁女监有期减字第(23)号 |
11 | 石慧燕 | 职务侵占罪 | 有期徒刑十四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万元(已履行),责令退赔被害单位人民币19730096.9元(已履行34001元,附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 无 | 2020年12月2日起至2034年12月1日止(9年8个月) | 自2021年6月至2024年10月共获得5个表扬奖励,2个物质奖励 | 建议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5)宁女监有期减字第(17)号 |
12 | 余艳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一年,罚金人民币3万元(已履行) | 减刑2次 | 2017年7月16日起至2026年7月9日止(1年3个月) | 自2022年5月至2024年8月共获得5个表扬奖励 | 建议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5)宁女监有期减字第(22)号 |
13 | 王秀珍(累犯、毒品再犯)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年,罚金人民币8千元(已履行) | 减刑1次 | 2017年7月27日起至2027年2月26日止(1年10个月) | 自2022年2月至2024年10月共获得2个表扬及物质奖励,4个表扬奖励(有效:2个表扬及物质奖励,3个表扬奖励) | 建议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25)宁女监有期减字第(19)号 |
14 | 徐颜双 | 诈骗罪 | 有期徒刑十年,罚金人民币5万元(已履行8千元,附法院终结罚金强制执行程序裁定书),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976682.52元(未履行,附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 减刑1次 | 2016年12月4日起至2026年4月3日止(1年) | 自2022年7月至2024年9月共获得4个表扬奖励,1个物质奖励 | 建议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25)宁女监有期减字第(21)号 |
15 | 曹树艳(累犯、毒品再犯) | 运输毒品罪 | 有期徒刑七年,罚金1万元(已履行) | 减刑1次 | 2019年1月25日起至2025年6月24日止(3个月18天) | 自2022年6月至2024年9月共获得4个表扬奖励,1个物质奖励 | 建议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 | (2025)宁女监有期减字第(18)号 |
16 | 张建芬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减刑5次 | 2012年6月8日起至2027年11月7日止(2年7个月) | 自2022年2月至2024年9月共获得5个表扬奖励,1个表扬及物质奖励 | 建议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二十天,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五年 | (2025)宁女监有期减字第(16)号 |
17 | 史红娟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附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依法扣押的人民币9750元予以没收,上交国家 | 减刑2次 | 2019年11月29日起至2041年5月28日止(16年1个月) | 自2022年1月至2024年7月共获得4个表扬奖励,2个表扬及物质奖励(有效:4个表扬奖励,1个表扬及物质奖励) | 建议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二十天,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八年 | (2025)宁女监有期减字第(15)号 |
18 | 马玉倩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附法院终结执行裁定书) | 减刑1次 | 自2022年12月5日起至2044年12月4日止(19年8个月) | 自2022年2月至2024年8月共获得4个表扬奖励、2个表扬及物质奖励(有效:4个表扬奖励,1个表扬及物质奖励) | 建议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二十天,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九年 | (2025)宁女监有期减字第(14)号 |
19 | 吴海燕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减刑6次 | 2010年12月8日起至2026年3月2日止(11个月) | 自2022年2月至2024年10月共获得2个表扬及物质奖励,4个表扬奖励 | 建议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二十天,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六年 | (2025)宁女监有期减字第(43)号 |
20 | 金辉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减刑6次 | 2011年9月14日起至2027年7月8日止(2年3个月) | 自2021年1月至2024年9月共获得1个表扬及物质奖励,5个表扬奖励,2个物质奖励 | 建议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二十天,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六年 | (2025)宁女监有期减字第(41)号 |
21 | 王翠霞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5万元(已履行) | 减刑3次 | 2019年11月29日起至2044年5月28日止(19年1个月) | 自2021年12月至2024年9月共获得1个表扬及物质奖励,5个表扬奖励 | 建议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二十天,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九年 | (2025)宁女监有期减字第(39)号 |
22 | 金素萍 | 运输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扣押的现金489元予以冲抵,已履行3042.08元,附法院终结执行裁定书) | 减刑3次 | 2019年11月29日起至2044年5月28日止(19年1个月) | 自2022年1月至2024年10月共获得6个表扬奖励(有效:5个表扬奖励) | 建议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二十天,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九年 | (2025)宁女监有期减字第(38)号 |
23 | 马成兰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万元(已履行) | 减刑6次 | 2011年8月5日起至2027年8月14日止(2年4个月) | 自2022年3月至2024年11月共获得6个表扬奖励 | 建议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二十天,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六年 | (2025)宁女监有期减字第(42)号 |
24 | 杜立娟 | 抢劫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5200元(附法院终结执行程序情况说明) | 减刑3次 | 2018年9月18日起至2043年3月17日止(17年11个月) | 自2021年2月至2024年9月共获得7个表扬奖励,1个物质奖励(有效:6个表扬奖励,1个物质奖励) | 建议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二十天,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八年 | (2025)宁女监有期减字第(45)号 |
25 | 杨佐娟 | 故意杀人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减刑1次 | 2014年5月8日起至2028年12月7日止(3年8个月) | 自2019年11月至2024年9月共获得5个表扬奖励,5个物质奖励 | 建议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25)宁女监有期减字第(34)号 |
26 | 郭莹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8000元(已履行) | 减刑3次 | 2013年10月19日起至2026年9月18日止(1年5个月) | 自2022年5月至2024年8月共获得1个表扬及物质奖励,4个表扬奖励 | 建议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5)宁女监有期减字第(37)号 |
27 | 白小燕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56000元(已履行) | 无 | 2020年10月14日起至2034年4月13日止(9年) | 自2021年6月至2024年10月共获得5个表扬奖励,2个物质奖励 | 建议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5)宁女监有期减字第(35)号 |
28 | 李春兰 | 诈骗罪 | 有期徒刑十一年,罚金人民币1万元(已缴纳),责令退赔被害人共计600200元(附法院回复函未履行,附生活困难证明) | 减刑2次 | 2015年8月21日起至2025年8月20日止(5个月14天) | 自2022年2月至2024年11月共获得4个表扬奖励,2个物质奖励 | 建议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2025)宁女监有期减字第(44)号 |
29 | 马莉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已履行),扣押人民币4万元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 减刑2次 | 2015年3月5日起至2029年1月4日止(3年8个月) | 自2021年12月至2024年10月共获得2个表扬及物质奖励,3个表扬奖励,1个物质奖励(有效:2个表扬及物质奖励,2个表扬奖励,1个物质奖励) | 建议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25)宁女监有期减字第(11)号 |
30 | 罗娜 | 故意伤害罪 | 有期徒刑十三年 | 无 | 2021年4月13日起至2034年4月12日止(9年) | 自2022年6月至2024年10月共获得2个表扬及物质奖励,3个表扬奖励 | 建议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5)宁女监有期减字第(8)号 |
31 | 兰伟英 | 盗窃罪 | 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罚金人民币3万元(已履行),共同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203297.44元(未履行,附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书) | 减刑1次 | 自2017年1月25日起至2026年8月24日止(1年4个月) | 自2022年6月至2024年10月共获得1个物质奖励,4个表扬奖励 | 建议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25)宁女监有期减字第(10)号 |
32 | 辛娟(金融诈骗犯罪罪犯) | 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信用卡诈骗罪 | 有期徒刑十年,罚金82000元(已履行12000元),责令退赔612250元(附法院说明未退赔) | 无 | 自2018年4月20日起至2028年3月13日止(2年11个月) | 自2020年5月至2024年9月共获得6个表扬奖励、3个物质奖励 | 建议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25)宁女监有期减字第(5)号 |
33 | 李娜(犯罪时未成年) | 抢劫罪 | 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罚金人民币3千元(已履行),责令该犯与同案犯向被害人退赔经济损失1920元。 | 无 | 自2022年7月30日起至2025年8月25日止(5个月19天) | 自2023年6月至2024年11月共获得3个表扬奖励 | 建议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2025)宁女监有期减字第(7)号 |
34 | 张建花(犯罪时未成年) | 抢劫罪 | 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3千元 (已履行),责令该犯与同案犯向被害人退赔经济损失1920元,责令该犯向被害人退赔经济损失900元 | 无 | 自2022年7月29日起至2025年6月23日止(3个月17天) | 自2023年6月至2024年11月共获得3个表扬奖励 | 建议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 | (2025)宁女监有期减字第(6)号 |
35 | 杨晓琴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已执行414790.43元;另有房产一套以622606.56元拍卖成交,剩余款项尚未上缴国库待法院合议庭评议,附法院情况说明及补充说明、终结执行裁定) | 减刑4次 | 2014年2月19日起至2032年1月18日止 (6年9个月) | 自2022年2月至2024年11月共获得5个表扬奖励,1个物质奖励 | 建议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二十天,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六年 | (2025)宁女监有期减字第(2)号 |
36 | 刘峰 | 诈骗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对与犯罪有关的房产依法予以追缴,按比例返还被害人(附法院回函,拍卖名下房产所获756160.42元按比例发还被害人) | 减刑5次 | 2010年9月26日起至2025年8月25日止 (5个月19天) | 自2021年12月至2024年10月共获得6个表扬奖励(有效:5个表扬奖励) | 建议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五年 | (2025)宁女监有期减字第(3)号 |
37 | 陈春燕 | 诈骗罪 | 有期徒刑六年,罚金人民币3万元(已履行1万5千元,附终结执行程序裁定书),责令退赔304100元(未履行,附终结执行程序裁定书) | 无 | 2021年6月17日起至2027年6月16日止(2年2个月) | 自2022年6月至2024年11月共获得4个表扬奖励,1个物质奖励 | 建议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25)宁女监有期减字第(46)号 |
38 | 王艳宁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8万元(已履行) | 无 | 自2021年10月19日起至2025年10月18日止(6个月) | 自2024年2月至2024年12月该犯考核分合计1082.2分,共获得1个表扬奖励 | 建议提请假释 | (2025)宁女监假字第(1)号 |
信息来源:狱务公开_宁夏回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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