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姓名 | 所在监狱 | 罪犯性别 | 出生日期 | 民族 | 罪名 | 财产刑 | 刑期 | 刑期起止 | 呈报刑期 | 实际裁定 | 假释 | 已履行 | 满刑日期 | 狱别号 |
郑盛东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0年3月20日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 有期徒刑八个月 | 刑期自2017年4月18日起至2030年10月17日止 | 对罪犯郑盛东予以减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履行人民币6000元, | 2030年10月17日 | ||
林长兴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71年10月28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0元;责令被告人林长兴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10000元 | 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9年1月14日起至2029年7月13日止 | 对罪犯林长兴予以减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履行人民币210000元, | 2029年7月13日 | ||
余瀚然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3年12月23日 | 汉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 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 | 刑期自2021年10月26日起至2026年2月25日止 | 对罪犯余瀚然予以减刑七个月 | 履行人民币130000元, | 2026年2月25日 | |||
罗胜利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0年1月23日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65745.18元 | 死刑 | 刑期自2013年3月30日起至2028年3月29日止 | 对罪犯罗胜利予以减刑八个月十五天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28年3月29日 | (2014)闽刑终字第246号 | ||
黄葛亮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64年1月20日 | 汉族 | 犯盗窃罪 | 罚金50000元 | 有期徒刑四年;1992年1月30日因犯抢劫罪 | 刑期自2017年9月9日起至2030年9月8日止 | 对罪犯黄葛亮予以减刑七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 | 履行人民币21000元, | 2030年9月8日 | ||
林书辉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5年3月29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 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 | 刑期自2021年6月4日至2026年2月3日止 | 对罪犯林书辉予以减刑七个月 | 履行人民币115004元, | 2026年2月3日 | |||
江利明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78年10月21日 | 汉族 | 非法经营罪 | 罚金人民币20000元;继续追缴被告人江利明违法所得人民币20000元 | 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2年7月22日起至2028年1月15日止 | 对罪犯江利明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人民币400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光泽县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20000元, | 2028年1月15日 | |||
叶敏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7年11月15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元 | 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 刑期自2024年1月25日起至2025年6月24日止 | 对罪犯叶敏予以减刑一个月十五天 | 履行人民币10000元;财产性判项已全部履行完毕。2024年5月31日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作出(2024)闽0783刑初220号刑事判决中载明:被告人叶敏已预缴罚金人民币10000元。 | 2025年6月24日 | |||
俞裕祥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67年3月1日 | 汉族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2年8月26日起至2025年11月25日止 | 对罪犯俞裕祥予以减刑五个月 | 2025年11月25日 | ||||
张茂麒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1年1月23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 | 有期徒刑十一年八个月 | 刑期自2021年6月26日起至2033年2月25日止 | 对罪犯张茂麒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人民币393000元;其中本次考核期内共向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缴纳共同退赔款人民币263000元及罚金人民币130000元。 | 2033年2月25日 | |||
李清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78年12月14日 | 汉族 | 非法采矿罪 | 罚金人民币60000元;继续追究被告人李清、许志明、江海春违法所得496756元 | 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1年10月12日起至2025年12月5日止 | 对罪犯李清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25年12月5日 | |||
张琪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7年9月28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463万元人民币返还被害人。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15日作出(2020)闽01刑终773号刑事裁定:原判认定部分事实不清,撤销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2019)闽0111刑初149号刑事判决,发回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重审。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3日作出(2021)闽0111刑初33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张琪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 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8年6月14日起至2028年12月13日止 | 对罪犯张琪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2028年12月13日 | |||
郑潮城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60年7月21日 | 汉族 | 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 | 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 有期徒刑八年 | 刑期自2017年4月15日起至2030年5月14日止 | 对罪犯郑潮城予以减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履行罚金人民币5000元, | 2030年5月14日 | ||
张其崇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75年8月7日 | 汉族 | 犯销售、收购赃物罪 | 赔偿人民币5200元 | 有期徒刑七个月 | 刑期自2013年4月15日起至2028年4月14日止 | 对罪犯张其崇予以减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 履行人民币125100元。 | 2028年4月14日 | (2013)南刑初字第35号 | |
程时春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70年5月5日 | 汉族 | 绑架罪 | 罚金50000元;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0元;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一年 | 刑期自2012年9月9日起至2028年9月8日止 | 对罪犯程时春予以减刑七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 | 履行人民币72000元。 | 2028年9月8日 | (2012)古刑初字第476号 | |
林小生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77年1月7日 | 汉族 |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 | 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2年10月7日起至2025年10月6日止 | 对罪犯林小生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人民币50009.13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50009.13元。 | 2025年10月6日 | |||
许常健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0年5月20日 | 汉族 | 犯故意毁坏财物罪 | 罚金人民币四万五千元;继续追缴被告人许常健违法所得人民币255950.89元 | 拘役五个月 | 刑期自2021年5月20日起至2025年11月19日止 | 对罪犯许常健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人民币5000元;其中本次提请通过监狱转账缴纳罚金人民币5000元。 | 2025年11月19日 | |||
薛智文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2001年5月18日 | 汉族 | 聚众斗殴罪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2年10月23日起至2025年10月22日止 | 对罪犯薛智文予以减刑五个月 | 2025年10月22日 | |||||
马廷挺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2年11月17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20年6月12日起至2041年9月26日止 | 对罪犯马廷挺予以减刑八个月十五天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41年9月26日 | ||||
柴可信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72年4月11日 | 汉族 | 重大责任事故罪 | 有期徒刑五年 | 刑期自2020年9月10日起至2025年9月9日止 | 对罪犯柴可信予以减刑四个月 | 履行人民币1444594.66元;其中本次被执行到位执行款1444594.66元。 | 2025年9月9日 | ||||
庄智强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2004年6月20日 | 汉族 | 强奸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 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刑期自2022年6月21日起至2025年10月20日止 | 对罪犯庄智强予以减刑五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 履行人民币5529.19元。 | 2025年10月20日 | ||
俞建平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4年8月12日 | 汉族 | 盗窃罪 | 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 | 刑期自2020年9月25日起至2026年1月24日止 | 对罪犯俞建平予以减刑四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履行人民币14400元。 | 2026年1月24日 | |||
李国兵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4年10月3日 | 汉族 | 开设赌场罪 | 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 刑期自2023年9月16日起至2025年7月15日止 | 对罪犯李国兵予以减刑二个月 | 2025年7月15日 | |||||
张鹏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2001年11月7日 | 汉族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以罚金三万五千元 | 有期徒刑六个月 | 刑期自2023年3月25日起至2025年9月24日止 | 对罪犯张鹏予以减刑四个月十五天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 | 2025年9月24日 | |||
张天中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70年4月19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以罚金一万元 | 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3年3月8日起至2027年12月7日止 | 对罪犯张天中予以减刑五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 2027年12月7日 | |||
韦捷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69年10月3日 | 壮族 | 犯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责令被告人韦捷、吴必伟退赔被害人庄金明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05670元 | 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0年9月23日起至2025年10月20日止 | 对罪犯韦捷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罚金人民币55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5500元。 | 2025年10月20日 | |||
肖书忠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8年2月6日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有期徒刑六年 | 刑期自2019年11月26日起至2025年8月25日止 | 对罪犯肖书忠予以减刑三个月 | 2025年8月25日 | |||||
张木仙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79年10月18日 | 汉族 | 非法经营罪 | 罚金人民币六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张木仙的非法所得人民币60000元 | 有期徒刑五年 | 刑期自2022年8月13日起至2027年8月6日止 | 对罪犯张木仙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 2027年8月6日 | |||
张茂鑫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8年11月8日 | 汉族 | 组织卖淫罪 | 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张茂鑫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七万元 | 有期徒刑八年七个月 | 刑期自2023年2月27日起至2031年9月25日止 | 对罪犯张茂鑫予以减刑五个月 | 2031年9月25日 | ||||
王必淼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6年1月1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 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18年1月4日起至2026年1月3日止 | 对罪犯王必淼予以减刑四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 2026年1月3日 | |||
秦健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3年4月6日 | 汉族 | 走私普通货物罪 | 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被告人秦健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599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 | 刑期自2022年9月24日起至2025年10月23日止 | 对罪犯秦健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人民币459900元。 | 2025年10月23日 | |||
黄爱民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67年5月21日 | 汉族 | 犯敲诈勒索罪 | 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黄爱民违法所得人民币二万六千元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0年1月21日起至2026年1月20日止 | 对罪犯黄爱民予以减刑七个月 | 履行人民币66000元。 | 2026年1月20日 | |||
罗京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2000年11月26日 | 汉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罗京退缴在案的违法所得人民币六百元 | 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 刑期自2023年11月10日起至2025年8月9日止 | 对罪犯罗京予以减刑三个月 | 履行人民币5600元。 | 2025年8月9日 | |||
王鹏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9年10月17日 | 汉族 | 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 有期徒刑六个月 | 刑期自2023年10月9日起至2025年6月8日止 | 对罪犯王鹏予以减刑一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 | 履行人民币7000元。 | 2025年6月8日 | ||
叶孝文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1年2月18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 有期徒刑四年 | 刑期自2022年1月17日起至2026年1月13日止 | 对罪犯叶孝文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人民币40000元。 | 2026年1月13日 | |||
丁占乾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2年9月12日 | 汉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 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3年4月8日至2025年7月7日止 | 对罪犯丁占乾予以减刑二个月 | 2025年7月7日 | (2025)闽武狱减字第249号 | |||
郑凯祥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2001年10月17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已缴纳)。被告人郑凯祥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6294.07元 | 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2年10月7日至2026年1月6日止 | 对罪犯郑凯祥予以减刑七个月 | 2026年1月6日 | (2025)闽武狱减字第250号 | |||
林荣绵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8年3月21日 | 汉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 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 | 刑期自2021年7月8日起至2025年12月7日止 | 对罪犯林荣绵予以减刑六个月 | 2025年12月7日 | (2025)闽武狱减字第251号 | |||
黄斌辉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73年4月5日 | 汉族 | 污染环境罪 | 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已缴纳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黄斌辉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三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 刑期自2022年2月22日起至2025年11月21日止 | 对罪犯黄斌辉予以减刑五个月 | 2025年11月21日 | ||||
刘伟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0年2月4日 | 汉族 |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 | 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刘伟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02313.45元 | 有期徒刑四年 | 刑期自2021年6月7日起至2025年6月6日止 | 对罪犯刘伟予以减刑一个月 | 履行罚金人民币110000元, | 2025年6月6日 | |||
陈成钦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74年12月30日 | 汉族 | 犯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元 | 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6年6月12日起至2031年6月11日止 | 对罪犯陈成钦予以减刑四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履行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万元, | 2031年6月11日 | ||
张上坤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6年5月7日 | 汉族 | 赌博罪 | 罚金人民币50000元 | 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 刑期自2021年12月31日起至2025年11月2日止 | 对罪犯张上坤予以减刑四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 2025年11月2日 | |||
林建功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74年6月1日 | 汉族 | 贪污罪 | 罚金人民币2000元 | 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5年5月11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止 | 对罪犯林建功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人民币9550899.97元;其中向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2000元。 | 2025年11月10日 | |||
王罕杰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6年2月23日 | 汉族 |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 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 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2年6月25日起至2028年12月16日止 | 对罪犯王罕杰予以减刑五个月 | 2028年12月16日 | ||||
颜艺忠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0年4月1日 | 汉族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5000元;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3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2年9月19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止 | 对罪颜艺忠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人民币19000元。 | 2025年12月15日 | |||
翁展宏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6年10月17日 | 汉族 | 介绍卖淫罪 | 罚金人民币二十四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翁展宏的违法所得人民币十一万七千八百八十元 | 有期徒刑六年 | 刑期自2021年11月30日起至2027年11月29日止 | 对罪犯翁展宏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人民币357880元, | 2027年11月29日 | |||
雷邵华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4年12月23日 | 畲族 | 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 罚金人民币200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2年6月6日起至2025年11月21日止 | 对罪犯雷邵华予以减刑四个月 | 履行人民币50000元, | 2025年11月21日 | |||
陈苗苗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4年8月29日 | 汉族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陈苗苗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二十二万元 | 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2年8月30日起至2029年11月1日止 | 对罪犯陈苗苗予以减刑五个月 | 2029年11月1日 | ||||
夏宁宁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7年12月20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人民币305000元 | 死刑 | 将罪犯夏宁宁刑罚减为有期徒刑 | 履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人民币305000元, | |||||
黄善强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3年2月19日 | 汉族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罚金人民币20万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总和刑期十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 有期徒刑五年 | 刑期自2018年6月9日起至2030年10月8日止 | 对罪犯黄善强予以减刑四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 履行人民币7000元, | 2030年10月8日 | ||
叶友锋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1年8月12日 | 汉族 | 犯容留他人吸毒罪 | 罚金人民币5000元 | 有期徒刑七个月 | 刑期自2018年6月9日起至2033年8月8日止 | 对罪犯叶友锋予以减刑四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 | 履行人民币15800元;其中本次提请内通过监狱转账代缴罚金人民币7800元。 | 2033年8月8日 | ||
张平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6年10月24日 | 汉族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罚金人民币3000元 | 有期徒刑五年 | 刑期自2018年6月9日起至2029年6月8日止 | 对罪犯张平予以减刑三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 履行罚金人民币87750元;其中本次申请通过监狱代缴罚金人民币4750元。 | 2029年6月8日 | ||
李孟贵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1年6月7日 | 汉族 | 犯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2000元 | 有期徒刑二年 | 刑期自2019年10月22日起至2026年3月21日止 | 对罪犯李孟贵予以减刑八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 | 2026年3月21日 | |||
程道耀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93年12月6日 | 汉族 | 犯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8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个月 | 刑期自2018年6月9日起至2031年7月8日止 | 对罪犯程道耀予以减刑四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 | 履行人民币15700元;其中本次提请通过监狱转账缴纳罚金人民币8400元。 | 2031年7月8日 | ||
聂文辉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5年11月28日 | 汉族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将乐县公安局冻结聂文辉建行账户28412.12元 | 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 刑期自2020年7月28日起至2025年10月27日止 | 对罪犯聂文辉予以减刑五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 2025年10月27日 | (2025)闽武狱减字第268号 | ||
王超强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73年9月26日 | 汉族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罚金人民币2万元;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 有期徒刑二年 | 刑期自2019年8月22日起至2026年3月21日止 | 对罪犯王超强予以减刑八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 | 履行罚金人民币84884元。 | 2026年3月21日 | ||
何朱秀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76年5月11日 | 汉族 | 犯故意杀人罪 | 有期徒刑五年 | 刑期自2018年10月8日起至2026年10月7日止 | 对罪犯何朱秀予以减刑八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 | 2026年10月7日 | ||||
任少英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63年5月23日 | 汉族 | 贷款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150000元 | 有期徒刑九年 | 刑期自2017年4月21日起至2026年4月20日止 | 对罪犯任少英予以减刑二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履行人民币4360元;其本考核期向福建省南平市中级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1000元。 | 2026年4月20日 | ||
郑玉贵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50年9月21日 | 汉族 | 集资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郑玉贵的犯罪所得人民币3821800元 | 有期徒刑十一年 | 刑期自2015年10月10日起至2026年10月9日止 | 对罪犯郑玉贵予以减刑五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履行人民币497249.87元;其中本考核期履行罚金人民币1000元。 | 2026年10月9日 | ||
肖俊杰 | 省武夷山监狱 | 男 | 1988年7月9日 | 汉族 | 犯寻衅滋事罪 | 罚金人民币七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0元 | 有期徒刑六个月 | 刑期自2018年12月12日起至2026年6月11日止 | 对罪犯肖俊杰予以减刑六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 履行人民币120000元, | 2026年6月1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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