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姓名 | 所在监狱 | 罪犯性别 | 出生日期 | 民族 | 罪名 | 财产刑 | 刑期 | 刑期起止 | 呈报刑期 | 实际裁定 | 假释 | 已履行 | 满刑日期 | 狱别号 |
蔡明雄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2年12月23日 | 汉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 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 | 刑期自2020年3月31日起至2026年1月30日止 | 对罪犯蔡明雄予以减刑八个月 | 2026年1月30日 | ||||
曾思德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5年6月10日 | 汉族 | 绑架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09年12月28日起。2010年1月27日交付龙岩监狱执行刑罚。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9月17日作出(2012)闽刑终执字第577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二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八年。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3月24日作出(2015)岩刑执字第3267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不变;于2017年6月30日作出(2017)闽08刑更3691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七年;2019年11月25日作出(2019)闽08刑更4021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十五天,剥夺政治权利减为六年;于2022年5月25日作出(2022)闽08刑更3206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五年,裁定于2022年5月30日送达。现刑期至2029年4月1日。 | 对罪犯曾思德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2029年4月1日 | (2025)龙监减字第350号 | |||
曾添发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9年2月3日 | 汉族 | 曾添发犯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 刑期自2018年12月30日起至2026年12月29日止 | 对罪犯曾添发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 | 2026年12月29日 | (2025)龙监减字第366号 | ||
曾佑茂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79年2月8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罚金人民币3000元 | 无期徒刑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2025)龙监减字第376号 | |||||
陈贵民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1年4月15日 | 汉族 | 非法经营罪 | 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 | 对罪犯陈贵民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
陈惠生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7年7月11日 | 汉族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40000元(已缴纳),没收的违法所得人民币210000元 | 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3年12月25日起至2025年6月24日止 | 对罪犯陈惠生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2025年6月24日 | (2025)龙监减字第373号 | |||
陈锦春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52年12月12日 | 汉族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 刑期自2023年5月16日至2027年2月9日止 | 对罪犯陈锦春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2027年2月9日 | ||||
樊朝军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2年1月6日 | 汉族 | 组织卖淫罪 | 死刑 | 对罪犯樊朝军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十五天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履行人民币19905元;其中本次缴纳财产性判项人民币9400元。 | (2025)龙监减字第356号 | ||||
方天贵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78年1月12日 | 汉族 | 犯抢劫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36772.40元 | 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又因犯抢劫罪于1994年6月10日被永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因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于1998年4月10日被永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 对罪犯方天贵予以减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2025)龙监减字第334号 | ||||
郭嘉伟 | 省龙岩监狱 | 男 | 2004年6月25日 | 汉族 | 强奸罪 | 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 有期徒刑八年;犯强迫卖淫罪 | 刑期自2021年5月12日起至2031年5月11日止 | 对罪犯郭嘉伟予以减刑四个月十五天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 | 2031年5月11日 | |||
郭铜森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2年8月17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阮亚妹、张伟龙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471838元(含庭审期间郭铜森家属代缴人民币10000元、同案郭伟军家属代缴人民币16600元、詹荣海缴纳人民币25000元)。其中,被告人郭伟军、郭铜森各承担45%,为人民币212317元;被告人张志坚承担10%,为人民币47183.80元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郭铜森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2008)厦刑初字第51号 | ||||
何建超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2年3月2日 | 汉族 | 抢劫罪 | 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15943元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4年7月15日起。2014年8月11日交付福建省龙岩监狱执行刑罚。2017年12月27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17)闽刑更300号刑事裁定书,对其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2020年5月15日,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闽08刑更3298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刑六个月十五天,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九年。2022年10月26日,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闽08刑更3527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刑五个月十五天,剥夺政治权利减为八年,2022年10月31日送达。现刑期至2038年12月27日。 | 对罪犯何建超予以减刑六个月十五天 | 履行人民币35250元(总金额);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8000元。 | 2038年12月27日 | (2025)龙监减字第318号 | ||
洪国强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50年4月3日 | 汉族 | 洪国强因犯故意杀人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53000元 | 死刑 | 对罪犯洪国强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2025)龙监减字第361号 | ||||
胡春永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1年12月11日 | 汉族 | 胡春永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罚金人民币20万元 | 有期徒刑七年 | 刑期自2018年11月8日起至2025年11月7日止 | 对罪犯胡春永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履行人民币13000元;其中本考核期缴纳人民币8000元。 | 2025年11月7日 | (2025)龙监减字第358号 | |
黄荣贵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66年6月26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死刑 | 对罪犯黄荣贵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2025)龙监减字第340号 | |||||
黄志弘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9年1月21日 | 汉族 | 猥亵儿童罪 | 有期徒刑五年 | 刑期自2021年1月11日起至2026年1月10日止 | 对罪犯黄志弘予以减刑七个月十五天 | 2026年1月10日 | (2025)龙监减字第330号 | ||||
纪明室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3年9月19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死刑 | 对罪犯纪明室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2025)龙监减字第335号 | |||||
简炜聪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8年11月10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607521.71元 | 死刑 | 对罪犯简炜聪予以减刑五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履行人民币92000元(含审理期间家属缴交人民币50000元);其中本次提请缴纳人民币20000元。 | (2025)龙监减字第328号 | |||
江磊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5年7月17日 | 汉族 | 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80000元;继续追缴被告人江磊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3000元;并责令被告人代志虎、黄昌威、方坤辉、江磊、张少辉共同退赔给被害单位福建福欣特殊钢有限公司人民币239819元 | 有期徒刑五年 | 刑期自2020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16日止 | 对罪犯江磊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履行完毕,原判财产性判项罚金人民币80000元已履行完毕,原判共同退赔人民币239819元同案犯已缴纳。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于2025年1月14日提供的《结案证明》载明: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江磊罚金纠纷一案[案号:(2022)闽0681执2782号、(2024)闽0681执恢543号,执行依据(2021)闽0681刑初162号刑事判决书],共同退赔被害单位福建福欣特殊钢有限公司人民币239819元同案犯已缴纳,被执行人江磊已缴纳罚金人民币80000元及违法所得人民币13000元, | 2025年11月16日 | |||
赖登龙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8年9月26日 | 汉族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 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 | 刑期自2022年11月8日起至2025年8月25日止 | 对罪犯赖登龙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2025年8月25日 | ||||
赖权强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79年7月4日 | 汉族 | 赖权强因犯非法经营罪 | 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 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9年6月21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止 | 对罪犯赖权强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履行人民币57200元;其中本考核期缴纳人民币7200元。 | 2025年12月20日 | (2025)龙监减字第359号 | |
兰苏醒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6年9月8日 | 汉族 | 兰苏醒因犯组织卖淫罪 | 罚金人民币15万元 | 有期徒刑十年 | 刑期自2018年6月29日起至2025年12月28日止 | 对罪犯兰苏醒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履行人民币16700元;其中本考核期缴纳人民币6700元。 | 2025年12月28日 | (2025)龙监减字第367号 | |
蓝永森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3年10月13日 | 畲族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 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8年7月9日起至2026年1月8日止 | 对罪犯蓝永森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履行人民币250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漳浦县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20000元。 | 2026年1月8日 | (2025)龙监减字第313号 | |
李火炬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0年1月6日 | 汉族 | 李火炬因犯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李火炬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十五天 | 减去有期徒刑二年 | (2025)龙监减字第364号 | |||||
李加斌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9年11月20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 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3年2月7日起至2025年8月6日止 | 对罪犯建议对罪犯李加斌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 | 2025年8月6日 | |||
李锦民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78年3月8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79153元 | 死刑 | 对罪犯李锦民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2025)龙监减字第348号 | ||||
李永光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3年12月13日 | 汉族 | 涉嫌犯假冒注册商标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113507.8元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李永光予以减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2025)龙监减字第325号 | ||||
廖傅华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6年9月3日 | 汉族 | 犯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于2012年4月17日被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2年5月18日至2028年7月29日止 | 对罪犯廖傅华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 | 2028年7月29日 | |||
林成辉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68年3月26日 | 汉族 | 犯合同诈骗罪、盗窃罪 | 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1年10月20日至2025年7月19日止 | 对罪犯林成辉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2025年7月19日 | |||||
林福亨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0年1月5日 | 汉族 | 非法经营罪 | 罚金人民币八万元(罚金已预缴),缴交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二万五千元 | 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 刑期自2022年2月23日起至2025年11月22日止 | 对罪犯林福亨予以减刑六个月 | 2025年11月22日 | ||||
林建辉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1年2月10日 | 汉族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罚金人民币23000元 | 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3年12月28日至2025年6月27日止 | 对罪犯林建辉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2025年6月27日 | (2025)龙监减字第372号 | |||
林振宾 | 省龙岩监狱 | 1968年11月15日 | 汉族 | 林振宾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罚金人民币30万元 | 有期徒刑七年 | 刑期自2019年1月20日起至2026年1月19日止 | 对罪犯林振宾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2026年1月19日 | (2025)龙监减字第362号 | |||
林志刚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69年7月27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3755元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林志刚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履行93304元, | (2025)龙监减字第314号 | |||
林宗滨 | 省龙岩监狱 | 男 | 2000年10月22日 | 汉族 | 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 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1年6月28日起至2025年12月27日止 | 对罪犯林宗滨予以减刑七个月 | 履行人民币6000元。 | 2025年12月27日 | |||
刘恭伟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0年8月30日 | 汉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18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7日止 | 对罪犯刘恭伟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 | 2026年6月7日 | (2025)龙监减字第341号 | ||
刘亚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6年2月17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刘亚予以减刑八个月十五天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履行人民币7416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赃款人民币10960元, | (2025)龙监减字第309号 | ||||
卢铖洁 | 省龙岩监狱 | 男 | 2002年2月23日 | 汉族 | 犯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 刑期自2021年12月3日起至2025年8月1日止 | 对罪犯建议对罪犯卢铖洁予以减刑三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 2025年8月1日 | |||
卢楠孝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8年8月18日 | 汉族 | 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 | 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二十万元 | 有期徒刑四年 | 刑期自2022年1月18日起至2030年12月23日止 | 对罪犯卢楠孝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 | 2030年12月23日 | (2025)龙监减字第365号 | ||
罗国锋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7年3月21日 | 汉族 | 犯故意伤害罪 | 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5年6月25日起至2026年12月24日止 | 对罪犯罗国锋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26年12月24日 | (2025)龙监减字第305号 | |||
吕国平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78年10月26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款人民币10000元 | 死刑 | 对罪犯吕国平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人民币30500元(总金额);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赔偿款人民币10000元。 | (2025)龙监减字第317号 | ||||
吕少雄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71年2月7日 | 汉族 | 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万元 | 有期徒刑二年 | 刑期自2021年10月27日起至2043年10月26日止 | 对罪犯吕少雄予以减刑五个月 | 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万元。2016年 | 履行人民币79663.24元;其中本次提请缴纳人民币72163.24元, | 2043年10月26日 | (2025)龙监减字第336号 | |
马灵权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1年8月21日 | 汉族 | 犯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46942.87元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马灵权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2025)龙监减字第357号 | ||||
茅弟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5年1月7日 | 汉族 | 聚众斗殴罪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2年3月8日起至2025年9月7日止 | 对罪犯茅弟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2025年9月7日 | |||||
欧广泽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1年6月28日 | 侗族 | 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0年11月10日起。2013年7月9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3)闽刑执字第437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八年;2015年10月23日,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岩刑执字第4008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不变;于2018年1月24日作出(2018)闽08刑更3005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七年;于2020年5月15日作出(2020)闽08刑更3281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六年;于2022年10月26日作出(2022)闽08刑更3502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十五天,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五年,裁定于2022年10月31日送达,现刑期至2029年2月21日止 | 对罪犯欧广泽予以减刑八个月十五天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2029年2月21日 | (2025)龙监减字第303号 | |||
潘言鹏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4年9月1日 | 苗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429838.5元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潘言鹏予以减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履行人民币77300元, | (2025)龙监减字第304号 | |||
阙比豪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7年10月18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 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 | 刑期自2022年2月17日起至2030年11月16日止 | 对罪犯阙比豪予以减刑五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 | 履行人民币1360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66000元。 | 2030年11月16日 | ||
阙泽辉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60年3月11日 | 汉族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1年11月28日起至2025年5月27日止 | 对罪犯阙泽辉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2025年5月27日 | |||||
苏汉奇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2年9月18日 | 汉族 | 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 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3年1月29日起至2025年7月28日止 | 对罪犯苏汉奇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2025年7月28日 | (2025)龙监减字第363号 | ||||
滕明军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8年1月6日 | 水族 | 组织卖淫罪 | 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总和刑期为有期徒刑九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 有期徒刑六年 | 刑期自2017年12月11日至2026年9月10日止 | 对罪犯滕明军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 | 履行人民币30000元;其中本次提请缴纳人民币9000元。 | 2026年9月10日 | (2025)龙监减字第342号 | |
王春祥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9年2月17日 | 汉族 | 犯非法制造枪支罪 | 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2年10月9日起至2025年10月8日止 | 对罪犯王春祥予以减刑五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 2025年10月8日 | |||
王其涛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4年10月10日 | 汉族 | 职务侵占罪 | 罚金人民币25000元;责令被告人高子华、王其涛、余乃华向被害单位共同退赔人民币1531412元 | 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 | 刑期自2022年2月13日至2025年7月12日止 | 对罪犯王其涛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2025年7月12日 | (2025)龙监减字第374号 | |||
王燕桐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7年3月3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 有期徒刑八个月 | 刑期自2020年5月28日起至2031年2月27日止 | 对罪犯王燕桐予以减刑六个月十五天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 | 履行完毕。被害人被盗兰花八十一盆已退还,本次提请向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 2031年2月27日 | (2025)龙监减字第312号 | |
王震荣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60年6月25日 | 汉族 | 猥亵儿童罪 | 有期徒刑六年 | 刑期自2020年3月27日至2026年3月26日。 | 对罪犯王震荣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26年3月26日 | ||||
韦灿均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7年11月16日 | 壮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依法追缴被告人韦灿均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二千元 | 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 刑期自2022年8月2日起至2025年10月1日止 | 对罪犯韦灿均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完毕,其中本次提请缴纳人民币8000元。 | 2025年10月1日 | |||
温朝胜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71年3月31日 | 汉族 | 猥亵儿童罪 | 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1年5月3日起至2033年5月2日止 | 对罪犯温朝胜予以减刑三个月十五天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 2033年5月2日 | (2025)龙监减字第343号 | |||
吴发昆 | 省龙岩监狱 | 男 | 2000年5月10日 | 汉族 | 聚众斗殴罪 | 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3年2月1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 | 对罪犯吴发昆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2025年7月31日 | |||||
吴方敏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4年4月18日 | 汉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 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3年6月9日至2025年9月8日止 | 对罪犯吴方敏予以减刑四个月 | 2025年9月8日 | ||||
吴宏城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0年7月23日 | 汉族 | 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罚金一千元 | 有期徒刑七个月 | 刑期自2021年10月29日起至2025年8月28日止 | 对罪犯吴宏城予以减刑三个月 | 2025年8月28日 | ||||
吴金洲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63年5月16日 | 汉族 | 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57351元 | 有期徒刑二年 | 对罪犯吴金洲予以减刑五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履行人民币74000元;其中本考核期向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赔偿款人民币7000元;向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赔偿款人民币5000元.该犯考核期月均消费人民币292.95元, | (2025)龙监减字第310号 | |||
吴子梁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6年2月20日 | 汉族 | 犯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3万元 | 有期徒刑五年 | 刑期自2021年7月20日起至2026年1月19日止 | 对罪犯吴子梁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履行人民币10000元;其中本次提请缴纳人民币5000元。 | 2026年1月19日 | (2025)龙监减字第326号 | |
夏祥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9年1月20日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21389元(已预交人民币10000元)。宣判后,被告人夏祥不服,提出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于2009年5月28日作出(2009)闽刑终字第192号刑事裁定,撤销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漳刑初字第5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发回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再次审理,于2009年8月19日作出(2009)漳刑初字第5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被告人夏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21284.6元 | 死刑 | 对罪犯夏祥予以减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25)龙监减字第345号 | ||||
谢礼良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66年8月22日 | 汉族 | 非法制造弹药罪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2年3月8日起至2025年9月7日止 | 对罪犯谢礼良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2025年9月7日 | |||||
谢翔丞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7年6月26日 | 汉族 | 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 | 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 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 | 刑期自2023年5月11日起至2025年9月28日止 | 对罪犯谢翔丞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 | 2025年9月28日 | |||
邢甲红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72年7月24日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130944.2元 | 死刑 | 对罪犯邢甲红予以减刑四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2025)龙监减字第320号 | ||||
徐彪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9年4月20日 | 苗族 | 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1000元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4年5月15日起。2014年6月23日交付龙岩监狱执行刑罚。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22日作出(2017)闽刑更223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15日作出(2020)闽08刑更3318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九年;2022年10月26日作出(2022)闽08刑更3577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八年。2022年10月31日送达。现刑期至2038年12月21日。 | 对罪犯徐彪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十五天 | 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扣押在案的赃物返还被害人;责令共同退赔被害人剩余的经济损失人民币2860.5元。宣判后,被告人徐彪不服,提出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于2014年 | 2038年12月21日 | (2025)龙监减字第349号 | ||
徐振国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3年4月5日 | 汉族 | 犯敲诈勒索罪 | 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202685.72元 | 有期徒刑一年 | 对罪犯徐振国予以减刑五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履行人民币20000元;其中本次向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2000元, | (2025)龙监减字第301号 | |||
许志平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5年6月12日 | 汉族 | 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6000元 | 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1年6月28日起至2025年12月27日止 | 对罪犯许志平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25年12月27日 | |||
杨庆松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71年9月10日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 | 对罪犯杨庆松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十五天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2025)龙监减字第369号 | |||||
杨顺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1年1月11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六十万;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 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 | 刑期自2022年1月29日起至2025年9月10日止 | 对罪犯杨顺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 2025年9月10日 | |||
余正琪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1年12月12日 | 土家族 | 寻衅滋事罪 | 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 刑期自2023年10月16日起至2025年6月15日止 | 对罪犯余正琪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2025年6月15日 | (2025)龙监减字第375号 | ||||
张林冲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5年4月3日 | 汉族 | 张林冲犯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062024.4元 | 死刑 | 对罪犯张林冲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履行人民币9000元;其中本考核期缴纳人民币4000元。 | (2025)龙监减字第360号 | |||
张泉挺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66年6月24日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死刑 | 对罪犯张泉挺予以减刑一个月十五天 | 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 履行人民币17700元;其中本次提请缴纳人民币7700元。 | (2025)龙监减字第327号 | ||||
张沈阳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94年2月8日 | 汉族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元;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 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1年7月14日起至2025年10月13日止 | 对罪犯张沈阳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 2025年10月13日 | |||
张天盛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69年9月22日 | 汉族 | 骗取出口退税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7年7月21日起。2017年8月11日交付福建省龙岩监狱执行刑罚。2019年12月25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19)闽刑更534号刑事裁定书,对其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2022年10月26日,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闽08刑更3610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九年,裁定于2022年10月31日送达。现刑期至2041年6月24日。 | 对罪犯张天盛予以减刑八个月十五天 | 履行人民币33000元(总金额);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00元, | 2041年6月24日 | (2025)龙监减字第319号 | |||
张志雄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8年10月13日 | 汉族 | 张志雄因犯抢劫罪 | 退赔被害人18766元 | 死刑 | 对罪犯张志雄予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履行人民币37000元;其中本考核期缴纳人民币20000元。 | (2025)龙监减字第368号 | |||
钟育钱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8年10月3日 | 汉族 |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 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五千元 | 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17年7月19日起至2035年7月18日止 | 对罪犯钟育钱予以减刑四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履行人民币11200元;其中本次向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人民币3000元, | 2035年7月18日 | (2025)龙监减字第302号 | |
朱伟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89年4月27日 | 汉族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 有期徒刑七年 | 刑期自2021年1月9日起至2028年1月8日止 | 对罪犯朱伟予以减刑五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2028年1月8日 | |||
庄银水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70年9月26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建议对罪犯庄银水予以减去剩余刑期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 (2025)龙监减字第308号 | |||||
林怡民 | 省龙岩监狱 | 男 | 1969年11月28日 | 汉族 | 因犯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 有期徒刑一年 | 对罪犯林怡民减为有期徒刑 | 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无期徒刑自2018年 | 监外执行。 | (2015)厦刑初字第13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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