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姓名 | 所在监狱 | 罪犯性别 | 出生日期 | 民族 | 罪名 | 财产刑 | 刑期 | 刑期起止 | 呈报刑期 | 实际裁定 | 假释 | 已履行 | 满刑日期 | 狱别号 |
陈建明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87年3月25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7年3月19日起。2017年4月10日交付福建省泉州监狱执行刑罚。2019年10月22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19)闽刑更357号刑事裁定书,对其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2022年6月29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闽05刑更376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刑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不变。于2022年6月29日送达。2024年7月29日,监狱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不提请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2022)闽05刑更376号刑事裁定对陈建明的减刑。现刑期至2041年2月21日止 | 对罪犯陈建明予以减刑八个月 | 决定,不提请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2022)闽05刑更376号刑事裁定对陈建明的减刑。现刑期至2041年 | 履行人民币101000元。 | 2041年2月21日 | |||
况大富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75年12月9日 | 汉族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七年 | 对罪犯况大富予以减刑五个月 | |||||||
王金金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77年9月2日 | 汉族 | 运输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5年2月3日起至2030年2月2日止 | 对罪犯王金金予以减刑七个月 | 履行人民币30000元。 | 2030年2月2日 | (2015)榕刑初字第184号 | |||
施祖明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57年4月14日 | 汉族 | 犯盗窃罪 | 有期徒刑一年 | 对罪犯施祖明予以减刑六个月 | (2009)厦刑初字第07号 | ||||||
赖炳煌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92年7月18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684448元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2年4月4日起至2027年4月3日止 | 对罪犯赖炳煌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人民币1360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赔偿款人民币8500元。 | 2027年4月3日 | (2013)厦刑初字第27号 | ||
柯友灿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84年4月19日 | 汉族 | 犯非法拘禁罪 | 罚金人民币5000元(已缴纳);被告人柯友灿退缴在案的违法所得人民币30000元 | 有期徒刑九个月 | 刑期自2023年8月25日起至2025年8月24日止 | 对罪犯柯友灿予以减刑二个月 | 履行人民币35000元。 | 2025年8月24日 | |||
林金和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85年12月23日 | 汉族 | 组织卖淫罪 | 罚金人民币150000元;违法所得人民币29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一年 | 刑期自2017年6月6日起至2028年6月5日止 | 对罪犯林金和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人民币17727.53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6300元;向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3000元;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复函被执行人林金和罚金、违法所得已缴纳人民币8427.53元。 | 2028年6月5日 | |||
韦文顺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86年8月24日 | 壮族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5000元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韦文顺予以减刑五个月 | 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继续追缴被告人韦文顺等四人共同违法所得人民币56750元;责令被告人韦文顺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1654.38元。因该犯及其同案不服,提出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于2015年 | 履行人民币67950元(同案缴纳共同违法所得人民币5675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没收财产人民币700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800元、赔偿金人民币7700元。 | (2014)泉刑初字第118号 | |||
陈联乐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89年10月28日 | 汉族 | 协助组织卖淫罪 | 罚金人民币70000元 | 有期徒刑五年 | 刑期自2020年9月17日起至2025年9月16日止 | 对罪犯陈联乐予以减刑四个月 | 履行人民币100000元;其中本次向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缴交罚金人民币70000元、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25647.57元。 | 2025年9月16日 | |||
李小欢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81年12月22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所得。已履行人民币165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交人民币3000元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李小欢予以减刑六个月 | 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继续追缴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因该犯及其同案不服,提出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于2013年 | 履行人民币165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交人民币3000元。 | (2013)泉刑初字第93号 | |||
王以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80年10月6日 | 汉族 | 妨碍公务罪 | 有期徒刑两年 | 对罪犯王以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人民币45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人民币1300元。 | (2009)榕刑初字第181号 | |||||
朱光飞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88年4月11日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36771元 | 死刑 | 对罪犯朱光飞予以减刑三个月 | 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履行人民币544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赔偿金人民币1300元。 | (2009)榕刑初字第158号 | |||
何昌雄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81年5月29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罚金人民币3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对罪犯何昌雄予以减刑六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 | 履行人民币4200元。 | ||||
李中杰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66年7月29日 | 汉族 | 走私、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李中杰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人民币12000元;其中本次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交人民币2600元。 | (2011)厦刑初字第47号 | |||||
吴博文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60年6月5日 | 汉族 | 走私毒品罪 | 死刑 | 对罪犯吴博文予以减刑七个半月 | 履行人民币7000元。 | (2025)闽泉狱减字第99号 | |||||
陈秀雄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83年10月13日 | 汉族 | 抢劫罪 | 罚金3000元 | 死刑 | 刑期自2016年5月5日起至2033年11月4日止 | 对罪犯陈秀雄予以减刑五个月 | 决定执行死刑,缓刑二年 | 履行人民币154778元。 | 2033年11月4日 | (2025)闽泉狱减字第100号 | |
蔡志嘉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71年3月10日 | 汉族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死刑 | 对罪犯蔡志嘉予以减刑八个月 | 履行人民币75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300元。 | (2010)厦刑初字第91号 | |||||
陈建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87年9月30日 | 汉族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所得人民币6100元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6年7月1日起。2016年7月25日交付福建省泉州监狱执行刑罚。2019年5月16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闽刑更136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2022年10月28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闽05刑更663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不变,2022年10月28日送达。现刑期至2040年10月15日止 | 对罪犯陈建予以减刑七个月 | 履行人民币118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00元。 | 2040年10月15日 | (2015)泉刑初字第62号 | ||
成义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87年6月2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死刑 | 对罪犯成义予以减刑八个月 | 履行人民币55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500元。 | (2015)莆刑初字第57号 | |||||
林瑞琳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69年10月7日 | 汉族 | 犯敲诈勒索罪 | 所得人民币25986元 | 有期徒刑二年 | 刑期自2017年8月30日起至2032年8月29日止 | 对罪犯林瑞琳予以减刑四个月 | 履行人民币40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违法所得人民币2500元。 | 2032年8月29日 | |||
黄航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87年6月3日 | 汉族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 有期徒刑七年 | 刑期自2020年11月30日起至2027年11月29日止 | 对罪犯黄航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人民币47400元(其中判决前已缴纳4万元);其中本次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3400元, | 2027年11月29日 | |||
章勋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87年4月7日 | 汉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 刑期自2024年3月5日起至2025年6月4日止 | 对罪犯章勋予以减刑二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 | 2025年6月4日 | |||
包伟祥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87年2月23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40000元 | 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18年8月22日起至2028年11月21日止 | 对罪犯包伟祥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人民币43575.93元(其中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划扣包伟祥微信、银行卡账户人民币4375.93元);其中本次提请主动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赔偿款人民币6200元, | 2028年11月21日 | |||
曾文辉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84年10月18日 | 汉族 | 犯故意伤害罪 | 罚金人民币1000元 | 有期徒刑八个月 | 刑期自2012年3月20日起。2012年6月27日交付福建省泉州监狱执行刑罚。2015年8月27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闽刑执字第656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2018年5月2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闽05刑更416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2020年9月30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闽05刑更706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刑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2020年9月30日送达。现刑期至2033年5月26日止 | 对罪犯曾文辉予以减刑四个月 | 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继续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600元。因该犯及其同案不服,提出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于2012年 | 履行人民币1757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3170元, | 2033年5月26日 | (2011)漳刑初字第71号 | |
郭江威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89年8月10日 | 回族 | 犯强制猥亵妇女罪 | 有期徒刑二年 | 刑期自2019年3月29日起至2031年3月28日止 | 对罪犯郭江威予以减刑五个月 | 2031年3月28日 | |||||
李华通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96年12月19日 | 汉族 | 犯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 | 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1年12月24日起至2027年3月23日止 | 对罪犯李华通予以减刑三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 履行人民币61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赔偿款人民币6100元。 | 2027年3月23日 | ||
梁发金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83年3月20日 | 土家族 | 犯抢夺罪 | 罚金人民币1000元 | 有期徒刑一年 | 刑期自2019年7月29日起至2027年7月28日止 | 对罪犯梁发金予以减刑四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 | 履行人民币14100元;其中本次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1200元, | 2027年7月28日 | ||
蔡爱山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61年8月20日 | 汉族 | 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 | 所得人民币16500元 | 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 刑期自2009年6月15日起。2009年7月14日交付福建省泉州监狱执行刑罚。2011年10月20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1)闽刑执字第876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2014年11月19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闽刑执字第552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2017年8月31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闽05刑更852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刑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2019年12月6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闽05刑更1717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刑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2022年9月28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闽05刑更589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2022年9月28日送达。现刑期至2031年10月18日止 | 对罪犯蔡爱山予以减刑八个月 | 履行人民币626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00元, | 2031年10月18日 | (2008)泉刑初字第120号 | ||
陈金泉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95年1月24日 | 汉族 | 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50000元 | 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1年10月20日起至2032年1月19日止 | 对罪犯陈金泉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人民币311545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50000元, | 2032年1月19日 | |||
詹国锐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82年11月14日 | 汉族 | 开设赌场罪 | 罚金人民币800000元 | 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1年10月21日起至2025年12月7日止 | 对罪犯詹国锐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人民币9866034.89元。 | 2025年12月7日 | |||
陈金枝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81年12月5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20000元 | 有期徒刑十年 | 刑期自2016年6月23日起至2026年6月22日止 | 对罪犯陈金枝予以减刑七个月 | 履行人民币186280.5元;其中本次提请主动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赃款人民币1000元, | 2026年6月22日 | |||
王冠帝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76年6月1日 | 汉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 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 | 刑期自2020年6月24日起至2026年3月15日止 | 对罪犯王冠帝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人民币30000元。 | 2026年3月15日 | |||
王长振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76年10月21日 | 汉族 | 走私、运输毒品罪 | 死刑 | 刑期自2016年4月25日起。2016年6月1日交付北京市外地罪犯遣送处执行刑罚,2017年2月23日调入福建省泉州监狱执行刑罚。2018年11月13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闽刑更292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2021年12月27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闽刑更409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2022年1月17日送达。现刑期至2046年12月26日止 | 对罪犯王长振予以减刑七个月 | 履行人民币57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600元。 | 2046年12月26日 | (2015)三中刑初字第00021号 | |||
詹光荣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77年6月1日 | 汉族 | 组织卖淫罪 | 罚金人民币80000元 | 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8年4月20日起至2026年10月19日止 | 对罪犯詹光荣予以减刑七个月 | 履行人民币80000元。 | 2026年10月19日 | |||
林开举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85年5月28日 | 苗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284049元(个人赔偿人民币200000元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林开举予以减刑八个月 | 履行人民币284049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赔偿款人民币138049元。 | (2014)泉刑初字第61号 | ||||
郭倍荣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90年10月13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郭倍荣予以减刑七个月 | 履行人民币10600元;其中本次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600元。 | (2013)莆刑初字第49号 | |||||
任利君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90年8月21日 | 汉族 | 组织卖淫罪 | 罚金人民币40000元 | 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9年11月26日起至2028年5月25日止 | 对罪犯任利君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人民币59250元。 | 2028年5月25日 | |||
彭孝祥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82年8月20日 | 汉族 | 非法经营罪 | 罚金人民币600000元 | 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19年7月9日起至2025年10月8日止 | 对罪犯彭孝祥予以减刑四个月 | 履行人民币508872.34元;其中本次提请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执行到位罚金人民币16072.34元, | 2025年10月8日 | |||
姚福运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54年5月26日 | 汉族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死刑 | 对罪犯姚福运予以减刑三个月 | 履行人民币6144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没收财产人民币1000元。 | (2009)泉刑初字第205号 | |||||
涂强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91年4月15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50000元 | 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 | 刑期自2022年1月14日起至2028年9月13日止 | 对罪犯涂强予以减刑三个月 | 履行人民币527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退赔人民币2700元。 | 2028年9月13日 | |||
翁国辉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71年6月8日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五年 | 对罪犯翁国辉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人民币53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没收财产人民币2500元。 | (2015)三中刑初字第00021号 | |||||
杨子农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71年12月11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5000元 | 有期徒刑八年 | 刑期自2021年10月29日起至2029年10月28日止 | 对罪犯杨子农予以减刑四个月 | 履行人民币5740元。 | 2029年10月28日 | (2013)芗刑初字第520号 | ||
宗涛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85年11月15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0年6月11日起。2010年6月25日交付福建省泉州监狱执行刑罚。2012年11月13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2)闽刑执字第749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八年。2015年6月19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泉刑执字第918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刑一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不变。2017年9月30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闽05刑更1022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不变。2020年1月3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闽05刑更1878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刑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不变。2022年7月28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闽05刑更446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不变。现刑期至2028年11月12日止 | 对罪犯宗涛予以减刑七个月 | 履行人民币147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人民币5100元。 | 2028年11月12日 | (2010)泉刑初字第29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宗涛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继续追缴违法所得款全部。因该犯不服,提出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于2010年5月21日作出(2010)闽刑终字第247号 | |||
张垂勇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91年6月17日 | 汉族 | 犯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1000元 | 有期徒刑六个月 | 刑期自2022年7月23日起至2025年10月14日止 | 对罪犯张垂勇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人民币30000元;其中判决宣告前随案移送的款项中的人民币6170元用于执行该犯的罚金部分,本次提请向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23830元。 | 2025年10月14日 | |||
谢财利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70年1月10日 | 汉族 | 运输毒品罪 | 所得人民币5000元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7年9月21日起。2017年11月8日交付福建省泉州监狱执行刑罚。2020年7月29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闽刑更174号刑事裁定,对其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于2020年9月21日送达。现刑期自2020年7月29日起至2042年7月28日止 | 对罪犯谢财利予以减刑七个月 | 履行人民币8300元;其中本次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违法所得人民币4900元、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400元。 | 2042年7月28日 | |||
卢小杰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90年7月10日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788000元(已支付人民币108000元),协议签订时支付人民币180000元 | 死刑 | 刑期自2022年3月20日起至2047年3月19日止 | 对罪犯卢小杰予以减刑七个月 | 履行完毕。2024年10月10日,经福建省平和县人民法院诉前联合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双方对赔偿余款人民币460000元重新签订还款调解协议,当场履行人民币10000元, | 2047年3月19日 | (2015)漳刑初字第31号 | ||
孙兴振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94年6月14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元 | 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 刑期自2023年10月23日起至2025年7月19日止 | 对罪犯孙兴振予以减刑三个月 | 履行人民币26262元;其中本次向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10000元, | 2025年7月19日 | |||
刘学延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70年4月23日 | 汉族 | 猥亵儿童罪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2年2月14日起至2025年8月13日止 | 对罪犯刘学延予以减刑二个月 | 2025年8月13日 | |||||
贺小专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92年1月5日 | 汉族 | 犯敲诈勒索罪、抢劫罪被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数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元 | 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 刑期自2019年12月19日起至2025年12月18日止 | 对罪犯贺小专予以减刑二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 履行人民币10000元。 | 2025年12月18日 | ||
黄培雄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87年3月30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110000元 | 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 | 刑期自2021年12月24日起至2028年4月23日止 | 对罪犯黄培雄予以减刑四个月 | 履行人民币1100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110000元。 | 2028年4月23日 | |||
魏锦根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61年10月4日 | 汉族 | 猥亵儿童罪 | 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 | 刑期自2022年6月5日起至2027年10月4日止 | 对罪犯魏锦根予以减刑四个月 | 2027年10月4日 | |||||
盘庆军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71年1月7日 | 汉族 | 犯抢劫罪、私藏枪支、弹药罪 | 有期徒刑十四年 | 对罪犯盘庆军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人民币3899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0元。 | (2009)泉刑初字第118号 | |||||
闫攀攀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90年8月16日 | 汉族 | 犯故意伤害罪 | 罚金人民币70000元;公安机关扣押的违法所得款人民币1895.25元 | 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0年9月17日起至2025年9月16日止 | 对罪犯闫攀攀予以减刑三个月 | 履行人民币4560.94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2000元, | 2025年9月16日 | |||
吴明亮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74年9月10日 | 汉族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2年10月7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 | 对罪犯吴明亮予以减刑三个月 | 2025年9月30日 | |||||
颜明毅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78年8月7日 | 汉族 | 犯故意伤害罪 | 罚金人民币80000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20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8年4月1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 对罪犯颜明毅予以减刑五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 | 履行罚金人民币220000元。 | 2026年3月31日 | ||
何金生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58年1月25日 | 汉族 | 受贿罪 | 罚金人民币250000元 | 有期徒刑五年 | 刑期自2020年10月10日起至2025年10月9日止 | 对罪犯何金生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人民币2465290元。 | 2025年10月9日 | (2009)泉刑初字第186号 | ||
龚冠寰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96年9月28日 | 制造毒品罪 | 所得人民币10000元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8年9月20日起。2018年9月25日交付福建省泉州监狱执行刑罚。2021年7月29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21)闽刑更194号刑事裁定书,对其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2021年8月4日送达。现刑期至2043年7月28日。 | 对罪犯龚冠寰予以减刑七个月 | 履行人民币1325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违法所得人民币9500元, | 2043年7月28日 | ||||
苟铭学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97年12月24日 | 汉族 | 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1000元 | 有期徒刑五年 | 刑期自2020年9月22日起至2025年12月21日止 | 对罪犯苟铭学予以减刑七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 履行人民币1000元;其中判决前缴纳罚金人民币1000元。 | 2025年12月21日 | ||
胡文金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77年7月26日 | 汉族 | 犯盗窃罪 | 赔偿款人民币12400元 | 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1997年8月29日因犯流氓罪被福建省平和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 刑期自2010年3月9日起。2010年3月24日交付福建省泉州监狱执行刑罚。2013年8月26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13)闽刑执字第621号刑事裁定书,对其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2016年3月30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闽05刑更286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刑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2019年3月8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闽05刑更164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刑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2022年4月2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闽05刑更154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刑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2022年4月2日送达,现刑期至2029年5月25日止 | 对罪犯胡文金予以减刑四个月 | 履行人民币57400元(判决前缴纳人民币100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赔偿款人民币12400元。 | 2029年5月25日 | (2009)厦刑初字第127号 | ||
黄春胜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90年5月21日 | 汉族 | 犯盗窃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70373.3元 | 拘役三个月 | 对罪犯黄春胜予以减刑三个月 | 履行人民币201773元(判决书体现预缴人民币100000元),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没收财产人民币700元。 | (2012)莆刑初字第57号 | ||||
苏国雄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69年5月10日 | 汉族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犯猥亵儿童罪 | 刑期自2022年1月24日起至2029年7月23日止 | 对罪犯苏国雄予以减刑三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 2029年7月23日 | ||||
苏政洲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71年2月8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4年8月20日起。2016年5月9日交付福建省泉州监狱执行刑罚。2019年6月13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19)闽刑更183号刑事裁定书,对其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2022年5月30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闽05刑更277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不变,2022年5月30日送达。现刑期至2040年11月12日止 | 对罪犯苏政洲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人民币363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没收财产人民币1900元。 | 2040年11月12日 | (2014)厦刑初字第147号 | |||
王鹭阳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91年5月9日 | 汉族 | 犯故意伤害罪 | 罚金人民币400000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0元 | 有期徒刑六个月 | 刑期自2019年3月12日起至2025年11月1日止 | 对罪犯王鹭阳予以减刑六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 | 履行人民币5600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550000元, | 2025年11月1日 | ||
王体刚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76年9月15日 | 汉族 | 犯抢劫罪、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30000元;继续追缴个人违法所得人民币2990元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8年2月7日起至2026年8月6日止 | 对罪犯王体刚予以减刑七个月 | 履行人民币34390元。 | 2026年8月6日 | |||
蔡明辉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53年11月15日 | 汉族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犯猥亵儿童罪 | 刑期自2020年12月12日起至2030年6月11日止 | 对罪犯蔡明辉予以减刑二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 | 2030年6月11日 | ||||
陈河海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91年2月5日 | 汉族 | 犯故意伤害罪 | 罚金人民币30000元 | 有期徒刑一年;2013年11月18日因犯故意伤害罪、抢劫罪被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0年8月1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止 | 对罪犯陈河海予以减刑四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 2026年1月31日 | |||
陈开勋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74年4月9日 | 汉族 | 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15000元;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 | 有期徒刑十二年 | 刑期自2012年2月8日起至2030年2月7日止 | 对罪犯陈开勋予以减刑七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 | 履行人民币467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6150元, | 2030年2月7日 | (2012)泉刑初字第247号 | |
陈志勇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71年2月11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死刑 | 对罪犯陈志勇予以减刑八个月 | 履行人民币63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人民币4800元。 | (2013)莆刑初字第5号 | |||||
戴永立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74年11月25日 | 汉族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0年7月16日起至2026年1月15日止 | 对罪犯戴永立予以减刑四个月 | 2026年1月15日 | |||||
范良花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92年6月1日 | 汉族 | 组织、强迫卖淫罪 | 罚金人民币50000元 | 有期徒刑七年十个月 | 刑期自2018年7月8日起至2026年5月5日止 | 对罪犯范良花予以减刑二个月 | 履行人民币199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4400元。 | 2026年5月5日 | |||
方文龙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73年7月25日 | 汉族 | 犯敲诈勒索罪 | 罚金人民币160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0年6月12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止 | 对罪犯方文龙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人民币22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2200元。 | 2025年12月10日 | |||
傅凯特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90年7月24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傅凯特予以减刑八个月 | (2014)泉刑初字第95号 | ||||||
胡伟杰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94年5月10日 | 汉族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八年 | 刑期自2021年9月19日起至2029年10月12日止 | 对罪犯胡伟杰予以减刑二个月 | 2029年10月12日 | |||||
柯成连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48年9月29日 | 汉族 | 拐骗儿童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48888元 | 有期徒刑四年;犯猥亵儿童罪 | 刑期自2020年10月10日起至2033年10月9日止 | 对罪犯柯成连予以减刑三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 2033年10月9日 | |||
林建山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71年12月21日 | 汉族 | 非法买卖、运输危险物质罪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2年9月17日起至2025年9月8日止 | 对罪犯林建山予以减刑五个月 | 2025年9月8日 | |||||
林乐清 | 省泉州监狱 | 男 | 2000年5月29日 | 汉族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9年12月25日起至2026年6月24日止 | 对罪犯林乐清予以减刑七个月 | 2026年6月24日 | |||||
林启全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87年12月17日 | 汉族 | 抢劫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213587.4元 | 死刑 | 刑期自2010年8月2日起。2010年9月7日交付福建省泉州监狱执行刑罚。2012年11月12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 (2012)闽刑执字第728号刑事裁定书,对其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2015年10月16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 (2015)闽刑执字第735号刑事裁定书,对其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2018年4月4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2018)闽05刑更第353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2021年11月3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2021)闽05刑更第580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不变。于2021年11月3日送达。现刑期至2032年9月15日止 | 对罪犯林启全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人民币26928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人民币4300元。 | 2032年9月15日 | (2010)泉刑初字第76号 | ||
林志松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83年10月14日 | 汉族 | 敲诈勒索罪 | 罚金人民币60000元;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0000元 | 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 | 刑期自2019年6月11日起至2026年3月10日止 | 对罪犯林志松予以减刑六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 履行人民币37048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龙海区人民法院缴纳违法所得人民币38500元, | 2026年3月10日 | ||
卢仕林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92年12月11日 | 汉族 | 抢劫罪 | 罚金5800元、没收个人财产7070元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对罪犯卢仕林予以减刑五个月 | 履行人民币1467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人民币3300元。 | (2014)泉刑初字第89号 | ||||
施华生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88年5月6日 | 汉族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所得人民币500元 | 死刑 | 对罪犯施华生予以减刑七个月 | 履行人民币13100元(其中非法所得人民币5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600元。 | |||||
王彬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85年10月10日 | 汉族 | 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总和刑期为有期徒刑十五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有期徒刑十三年 | 刑期自2013年9月29日起至2028年3月28日止 | 对罪犯王彬予以减刑七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 | 履行人民币14800元。 | 2028年3月28日 | (2014)洛刑初字第11号 | |
王超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87年2月13日 | 彝族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7年3月31日起。2017年4月10日交付福建省泉州监狱执行刑罚。2019年12月6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19)闽刑更460号刑事裁定书,对其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2022年6月29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闽05刑更384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刑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十年不变,2022年6月29日送达。现刑期至2041年4月5日止 | 对罪犯王超予以减刑八个月 | 2041年4月5日 | |||||
吴昌焊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90年8月18日 | 汉族 | 犯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元 | 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3年7月25日起至2025年7月24日止 | 对罪犯吴昌焊予以减刑三个月十五天 | 履行人民币64467.79元;已退赃款人民币25000元(判决书有体现),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罚金人民币400元, | 2025年7月24日 | |||
吴文健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75年2月28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吴文健予以减刑七个月 | 履行人民币113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没收财产人民币3500元。 | (2009)榕刑初字第156号 | |||||
吴志武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90年2月6日 | 汉族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吴志武予以减刑七个月 | 履行人民币59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人民币3400元。 | ||||||
颜来培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96年2月8日 | 汉族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2年7月26日起至2025年7月25日止 | 对罪犯颜来培予以减刑三个月 | 履行人民币38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3000元, | 2025年7月25日 | |||
袁友福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87年7月22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72236.01元 | 死刑 | 对罪犯袁友福予以减刑八个月 | 履行人民币128394.34元(其中同案履行人民币51957.34元, | (2009)厦刑初字第85号 | ||||
张茂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86年1月29日 | 汉族 | 犯盗窃罪 | 退赔款人民币6007元 | 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 对罪犯张茂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人民币23207元。 | (2010)泉刑初字第192号 | ||||
周明 | 省泉州监狱 | 男 | 2002年1月1日 | 汉族 | 盗窃罪 | 有期徒刑一年 | 刑期自2020年11月26日起至2025年8月23日止 | 对罪犯周明予以减刑四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 2025年8月23日 | ||||
陈洪坤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66年4月13日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对罪犯陈洪坤减为无期徒刑 | |||||||
张珍丁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64年7月11日 | 汉族 | 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对罪犯张珍丁减为有期徒刑 | 履行人民币6412.72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00元。 | ||||||
吴储波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79年8月7日 | 汉族 | 犯故意伤害罪 | 拘役五个月 | 对罪犯吴储波减为有期徒刑 | 履行人民币45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500元。 | ||||||
贾能斌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85年12月2日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449342.9元 | 死刑 | 对罪犯贾能斌减为有期徒刑 | 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 | 履行人民币1078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赔偿款人民币10780元。 | ||||
陈德波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73年9月2日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款人民币1300元;该犯考核期月均消费人民币234.19元 | 死刑 | 对罪犯陈德波减为有期徒刑 | 履行人民币51300元, | |||||
蔡伦龙 | 省泉州监狱 | 男 | 1970年5月2日 | 汉族 | 犯爆炸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各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251496元 | 有期徒刑三年 | 对罪犯蔡伦龙减为有期徒刑 | 履行人民币1500元;其中本次提请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赔偿款人民币1500元。 | (2011)泉刑初字第18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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