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姓名 | 罪犯性别 | 出生日期 | 民族 | 罪名 | 财产刑 | 刑期 | 刑期起止 | 呈报刑期 | 实际裁定 | 假释 | 已履行 | 满刑日期 | 狱别号 |
柏叶武 | 男 | 1987年1月9日 | 汉族 | 犯敲诈勒索罪 | 罚金人民币50000元 | 被告人柏叶武有期徒刑十年五个月 | 刑期自2020年12月12日起至2031年5月11日止 | 对罪犯柏叶武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履行,且能够证实确无履行能力,月均消费低于160元, | 2031年5月11日 | ||
曹永灿 | 男 | 1975年9月29日 | 朝鲜族 | 犯故意杀人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5年9月29日起至2030年9月28日止 | 对罪犯曹永灿予以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2030年9月28日 | ||||
陈杰 | 男 | 汉族 | 犯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1年4月21日起。于2011年12月13日送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2013年9月5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刑期自2013年9月5日起至2033年3月4日止 | 对罪犯陈杰予以减刑七个月 | 2033年3月4日 | (2011)青刑一初字第25号 | |||||
程群 | 男 | 1996年10月18日 | 汉族 | 强奸罪 | 罚金人民币3000元 | 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 刑期自2022年7月26日起至2026年7月25日止 | 对罪犯程群予以减刑八个月 | 2026年7月25日 | ||||
仇洲海 | 男 | 1965年8月17日 | 汉族 | 故意杀人罪 | 赔偿人民币197678元 | 死刑 | 刑期自2016年7月15日起至2035年1月14日止 | 对罪犯仇洲海提请减去刑期七个月 | 减去刑期七个月 | 履行能力。综合考察该犯确有悔改表现。该犯系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财产性判项未履行,法院执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月均消费低于160元, | 2035年1月14日 | (2010)青刑一初字第91号 | |
崔明志 | 男 | 1989年4月17日 | 汉族 | 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5000元;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 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7年9月23日起至2033年9月22日止 | 对罪犯崔明志提请减刑七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 | 2033年9月22日 | |||
代金峰 | 男 | 1980年10月1日 | 汉族 | 犯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10万元 | 有期徒刑十三年 | 刑期自2021年4月9日起至2034年4月8日止 | 对罪犯代金峰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履行,2023年5月12日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出具(2023)鲁0203执1662号执行裁定书,暂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存在可供执行的财产、扣划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1500元;终结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0203刑初987号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次提请期间月均消费低于160元, | 2034年4月8日 | ||
单文杰 | 男 | 1984年12月04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 有期徒刑十二年 | 刑期自2022年03月02日起至2034年03月01日止 | 对罪犯单文杰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2034年03月01日 | |||
邓高峰 | 男 | 1991年2月4日 | 汉族 | 犯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60000元 | 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0年7月14日起至2026年10月13日止 | 对罪犯邓高峰提请减去刑期九个月 | 减去刑期九个月 | 2026年10月13日 | |||
翟永建 | 男 | 1968年1月29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 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9年6月8日起至2027年4月7日止 | 对罪犯翟永建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 2027年4月7日 | |||
刁崇孟 | 男 | 1990年12月19日 | 汉族 | 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5年10月16日起至2032年10月15日止 | 对罪犯刁崇孟予以减刑七个月 | 2032年10月15日 | ||||
丁纬 | 男 | 1986年11月25日 | 汉族 | 犯抢劫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5年12月28日起。于2017年1月3日送山东省潍北监狱服刑改造,2018年8月2日调入山东省北墅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2020年9月17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刑期自2020年9月17日起至2042年9月16日止 | 对罪犯丁纬予以减去刑期七个月 | 减去刑期七个月 | 2042年9月16日 | (2014)烟刑二初字第9号 | |||
冯加印 | 男 | 1986年3月3日 | 汉族 | 犯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7年10月9日起,于2017年11月15日送山东省北墅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2021年3月26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七年,刑期自2021年3月26日起至2043年3月25日止 | 对罪犯冯加印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2043年3月25日 | ||||
高贵山 | 男 | 1982年4月16日 | 汉族 | 犯放火罪 | 有期徒刑四年 | 刑期自2022年6月19日起至2026年6月18日止 | 对罪犯高贵山提请减去刑期六个月 | 减去刑期六个月 | 2026年6月18日 | ||||
高强占 | 男 | 1991年11月2日 | 汉族 | 犯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6万元 | 有期徒刑十一年 | 刑期自2019年8月22日起至2030年8月21日止 | 对罪犯高强占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履行,2025年6月17日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回函,于2022年7月28日对高强占财产性判项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22)鲁0691执991号,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高强占不存在与本案相关的其他民事诉讼。本次提请期间月均消费低于160元, | 2030年8月21日 | ||
高宇 | 男 | 汉族 | 犯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19年7月22日起至2030年1月21日止 | 对罪犯高宇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履行情况的回函》:因高宇无可执行的财产,本案于2021年6月28日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未发现高宇存在法释【2024】5号规定中第六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所列情形。未发现受害人对高宇犯罪行为造成损害提起民事诉讼及履行赔偿义务的情形。自2020年12月以来,该犯月均消费100.45元, | 2030年1月21日 | |||
顾文祥 | 男 | 1993年4月8日 | 汉族 | 犯销售伪劣产品罪 | 罚金人民币240000元 | 有期徒刑五年 | 刑期自2021年1月27日起至2026年1月25日止 | 对罪犯顾文祥提请减去刑期二个月 | 减去刑期二个月 | 履行人民币150005.22元。 | 2026年1月25日 | ||
郭建伟 | 男 | 1989年1月17日 | 汉族 | 犯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7年5月1日起,于2017年6月7日送山东省潍北监狱服刑改造,2018年8月2日调入山东省北墅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2020年9月17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刑期自2020年9月17日起至2042年9月16日止 | 对罪犯郭建伟予以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2042年9月16日 | ||||
韩祥 | 男 | 1987年12月13日 | 汉族 | 犯贩卖、运输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刑期自2016年9月25日起;2020年2月6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七年,刑期自2020年2月6日起至2045年2月5日止 | 对罪犯韩祥予以减刑八个月 | 2045年2月5日 | (2012)青刑一初字第92号 | ||||
韩治文 | 男 | 1974年11月30日 | 汉族 | 犯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3年8月23日起。于2013年9月17日送山东省北墅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2016年3月15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刑期自2016年3月15日起至2035年9月14日止 | 对罪犯韩治文予以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2035年9月14日 | (2013)青刑一初字第73号 | |||
黄昌旺 | 男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被告人黄昌旺死刑 | 刑期自2023年5月30日起至2048年5月29日止 | 对罪犯黄昌旺提请减去刑期七个月 | 减去刑期七个月 | 履行的义务。如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恢复执行。综合考察该犯确有悔改表现。该犯系原判死缓,月均消费高于160元, | 2048年5月29日 | ||||
黄琛 | 男 | 1988年09月26日 | 汉族 | 犯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7万元 | 有期徒刑十年 | 刑期自2021年08月31日起至2031年08月30日止 | 对罪犯黄琛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2031年08月30日 | |||
姜山 | 男 | 1977年8月1日 | 汉族 | 犯故意伤害罪 | 赔偿人民币25963元 | 有期徒刑十四年 | 刑期自2013年8月17日起至2027年8月16日止 | 对罪犯姜山提请减去刑期四个月 | 减去刑期四个月 | 2027年8月16日 | (2014)莱山刑初字第126号 | ||
姜万寿 | 男 | 1959年3月24日 | 汉族 | 犯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 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 | 刑期自2023年6月14日起至2026年4月13日止 | 对罪犯姜万寿提请减去刑期四个月 | 减去刑期四个月 | 2026年4月13日 | |||
李达 | 男 | 1988年2月6日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被告人李达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8年10月10日起。于2018年10月17日送北墅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2021年1月29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七年; 2023年5月30日经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九个月,刑期至2042年4月28日止 | 对罪犯李达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2042年4月28日 | ||||
李建 | 男 | 1990年4月17日 | 汉族 | 犯放火罪 | 有期徒刑三年 | 刑期自2023年6月7日起至2026年6月6日止 | 对罪犯李建提请减去刑期六个月 | 减去刑期六个月 | 2026年6月6日 | ||||
李锟 | 男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罚金人民币九千元 | 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四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 刑期自2012年7月22日起至2028年1月21日止 | 对罪犯李锟提请减去刑期五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 2028年1月21日 | (2013)北刑初字第203号 | |||
李龙 | 男 | 1976年4月13日 | 汉族 | 帮助毁灭证据罪 | 罚金人民币50000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50000元 | 有期徒刑二年;犯盗窃罪 | 刑期自2017年2月21日起至2031年8月20日止 | 对罪犯李龙提请减去刑期七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 | 2031年8月20日 | |||
李荣傲 | 男 | 1994年6月20日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6年12月7日起至2031年12月6日止 | 对罪犯李荣傲予以减去刑期九个月 | 减去刑期九个月 | 2031年12月6日 | ||||
李曙光 | 男 | 1964年9月27日 | 汉族 | 票据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10万元 | 有期徒刑十一年 | 刑期自2015年8月27日起至2027年1月12日止 | 对罪犯李曙光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 2027年1月12日 | |||
李言勤 | 男 | 1965年4月7日 | 汉族 | 犯故意伤害罪 | 有期徒刑十二年 | 刑期自2016年2月4日起至2028年2月3日止 | 对罪犯李言勤提请减去刑期九个月 | 减去刑期九个月 | 2028年2月3日 | ||||
李勇 | 男 | 1978年11月24日 | 汉族 | 犯集资诈骗罪 | 有期徒刑十一年 | 刑期自2018年11月17日至2029年11月16日止 | 对罪犯李勇提请减去刑期七个月 | 减去刑期七个月 | 履行,2025年4月2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回复(2020)鲁0202执2948号函,经强制执行查控,暂未发现被执行人李勇名下可共执行的财产,案件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提请期间月均消费低于160元。 | 2029年11月16日 | |||
梁春滨 | 男 | 1984年2月4日 | 汉族 | 犯故意杀人罪 | 有期徒刑十四年 | 刑期自2014年9月17日起至2028年9月16日止 | 对罪犯梁春滨予以减刑八个月 | 2028年9月16日 | (2015)青刑一初字第94号 | ||||
林国臣 | 男 | 1987年1月18日 | 汉族 | 犯合同诈骗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7年4月29日起至2032年4月28日止 | 对罪犯林国臣予以减刑八个月 | 履行,但能证实确无全部履行能力,月均消费低于160元, | 2032年4月28日 | ||||
刘建春 | 男 | 1971年1月7日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3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5年3月25日起至2030年3月24日止 | 对罪犯刘建春予以减刑八个月 | 2030年3月24日 | ||||
栾伟鹏 | 男 | 1993年11月21日 | 汉族 | 犯挪用资金罪 | 有期徒刑八年 | 刑期自2020年10月29日至2028年10月28日止 | 对罪犯栾伟鹏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履行,2025年4月2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回复(2021)鲁0202执3129号函,经强制执行查控,暂未发现被执行人栾伟鹏名下可共执行的财产,案件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提请期间月均消费低于160元。 | 2028年10月28日 | |||
栾欣蔚 | 男 | 1991年12月12日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15500元 | 被告人栾欣蔚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9年6月7日起至2034年6月6日止 | 对罪犯栾欣蔚提请减去刑期九个月 | 减去刑期九个月 | 2034年6月6日 | |||
罗飞 | 男 | 1983年3月5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死刑 | 刑期自2023年5月30日起至2048年5月29日止 | 对罪犯罗飞提请减去刑期六个月 | 减去刑期六个月 | 2048年5月29日 | ||||
吕樑 | 男 | 1985年1月23日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4年9月13日起至2029年9月12日止 | 对罪犯吕樑提请减去刑期九个月 | 减去刑期九个月 | 2029年9月12日 | (2015)李刑初字第323号 | |||
门冲 | 男 | 汉族 | 犯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15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一年 | 刑期自2021年7月26日起至2032年7月25日止 | 对罪犯门冲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2032年7月25日 | ||||
孟祥龙 | 男 | 1983年11月21日 | 汉族 | 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0元;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08年1月17日起至2028年1月16日止 | 对罪犯孟祥龙提请减去刑期四个月 | 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 | 2028年1月16日 | (2009)潍刑一初字第27号 | ||
齐斌 | 男 | 1986年1月26日 | 汉族 | 犯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60000元 | 有期徒刑十四年 | 刑期自2016年12月23日起至2030年12月22日止 | 对罪犯齐斌提请减刑八个月 | 2030年12月22日 | ||||
石延鹏 | 男 | 汉族 | 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罚金人民币2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年 | 刑期自2021年11月8日起至2031年11月7日止 | 对罪犯石延鹏提请减去刑期九个月 | 减去刑期九个月 | 2031年11月7日 | ||||
宋磊 | 男 | 1987年10月25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3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0年09月04日起至2034年03月03日止 | 对罪犯宋磊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2034年03月03日 | |||
宋启年 | 男 | 1975年2月12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2年11月6日起,于2012年12月11日送山东省北墅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2015年8月23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刑期自2015年8月23日起至2035年5月22日止 | 对罪犯宋启年提请减去刑期六个月 | 减去刑期六个月 | 2035年5月22日 | (2012)青刑一初字第69号 | |||
孙成吉 | 男 | 汉族 | 犯故意杀人罪 | 死刑 | 刑期自2016年4月6日起至2035年7月5日止 | 对罪犯孙成吉予以减刑七个月 | 2035年7月5日 | (2011)青刑一初字第2号 | |||||
孙海建 | 男 | 1978年12月5日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死刑 | 刑期自2019年1月22日起;2023年4月27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七年,刑期自2023年4月27日起至2048年4月26日止 | 对罪犯孙海建予以减刑六个月 | 2048年4月26日 | (2014)青刑一初字第3号 | ||||
孙卫滨 | 男 | 1990年11月6日 | 汉族 | 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 有期徒刑十二年 | 刑期自2012年10月7日起至2031年10月6日止 | 对罪犯孙卫滨提请减去刑期七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 | 2031年10月6日 | (2013)平刑初字第199号 | ||
孙希站 | 男 | 汉族 | 抢劫罪 | 罚金一万元 | 有期徒刑十三年 | 刑期自2010年11月25日至2030年11月24日止 | 对罪犯孙希站予以减去刑期六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 | 2030年11月24日 | (2011)崂刑初字183号 | |||
孙艺超 | 男 | 1963年4月30日 | 汉族 | 犯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0元(2021年4月8日缴纳100000元),责令退赔人民币772700元(判决前发还被害单位418454.13元 | 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 刑期自2020年1月6日起至2030年7月5日止 | 对罪犯孙艺超予以减刑九个月 | 2030年7月5日 | ||||
汤福明 | 男 | 1994年9月15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九万元 | 有期徒刑十一年 | 刑期自2018年11月10日起至2029年11月9日止 | 对罪犯汤福明提请减去刑期三个月 | 减去刑期三个月 | 履行情况调查回复函:该院于2020年4月13日立案执行[案号:(2020)鲁0613执603号],罪犯汤福明在本院不存在与本刑事案件相关的民事诉讼或判决,本院未发现汤福明其他财产线索。该犯自上次减刑以来,狱内储蓄卡累计存款12498.9元, | 2029年11月9日 | ||
王成强 | 男 | 1974年01月16日 | 汉族 | 交通肇事罪 | 有期徒刑五年 | 刑期自2021年08月10日起至2026年08月09日止 | 对罪犯王成强提请减去刑期九个月 | 减去刑期九个月 | 2026年08月09日 | ||||
王德文 | 男 | 汉族 | 犯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8年11月8日起。于2019年1月16日送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2023年4月27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七年,刑期自2023年4月27日起至2045年4月26日止 | 对罪犯王德文提请减去刑期六个月 | 减去刑期六个月 | 2045年4月26日 | |||||
王都君 | 男 | 汉族 | 犯集资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3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三年 | 刑期自2019年4月11日起至2032年4月10日止 | 对罪犯王都君提请减去刑期七个月 | 减去刑期七个月 | 2032年4月10日 | ||||
王明亮 | 男 | 1982年1月28日 | 汉族 | 犯诈骗罪 | 有期徒刑十二年 | 刑期自2020年6月3日起至2032年6月2日止 | 对罪犯王明亮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但能证实确无全部履行能力,月均消费低于160元, | 2032年6月2日 | ||||
王勤练 | 男 | 汉族 | 犯故意杀人罪 | 死刑 | 刑期自2020年5月14日起至2045年5月13日止 | 对罪犯王勤练予以减刑八个月 | 2045年5月13日 | (2013)青刑一初字第32号 | |||||
王小龙 | 男 | 汉族 | 犯强奸罪 | 有期徒刑十年 | 刑期自2021年9月18日起至2031年9月17日止 | 对罪犯王小龙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2031年9月17日 | |||||
王毅文 | 男 | 1980年3月29日 | 汉族 | 寻衅滋事罪 | 罚金人民币700000元 | 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 刑期自2017年1月3日起至2030年10月2日止 | 对罪犯王毅文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但能证实确无全部履行能力,月均消费低于160元, | 2030年10月2日 | |||
王幼鹏 | 男 | 汉族 | 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罚金人民币八万元(未履行),在公安机关退交违法所得人民币3万元 | 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3年2月17日起至2026年4月20日止 | 对罪犯王幼鹏予以减刑四个月 | 履行),在公安机关退交违法所得人民币3万元, | 2026年4月20日 | ||||
王治润 | 男 | 1998年8月10日 | 汉族 | 抢劫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元 | 有期徒刑十年 | 刑期自2018年9月28日起至2031年3月27日止 | 对罪犯王治润予以减刑八个月 | 2031年3月27日 | ||||
谢玉宝 | 男 | 汉族 | 犯故意杀人罪 | 赔偿人民币180000元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刑期自2019年12月18日起;2023年5月30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刑期自2023年5月30日起至2048年5月29日止 | 对罪犯谢玉宝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2048年5月29日 | ||||
邢梦琳 | 男 | 1994年6月6日 | 汉族 | 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元;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 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 | 刑期自2022年1月20日起至2026年6月19日止 | 对罪犯邢梦琳提请减去刑期六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 履行,且能够证实确无履行能力,月均消费低于160元, | 2026年6月19日 | ||
杨佃亮 | 男 | 1989年10月22日 | 汉族 | 犯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50000元 | 被告人杨佃亮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 | 刑期自2021年12月7日起至2032年9月6日止 | 对罪犯杨佃亮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履行,且能够证实确无全部履行能力,月均消费低于160元, | 2032年9月6日 | ||
杨鹏 | 男 | 1989年6月13日 | 汉族 | 犯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决前已缴纳)。因发现余漏罪,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0月27日作出(2022)鲁0203刑初955号刑事判决书,以杨鹏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与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有期徒刑十个月二十二天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不得假释。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 刑期自2022年7月2日起至2026年7月1日止 | 对罪犯杨鹏提请减去刑期七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 2026年7月1日 | |||
于成国 | 男 | 1960年7月21日 | 汉族 | 犯故意杀人罪 | 死刑 | 刑期自2017年10月28日起;2023年4月27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七年,刑期自2023年4月27日起至2048年4月26日止 | 对罪犯于成国提请减去刑期五个月 | 减去刑期五个月 | 2048年4月26日 | (2014)烟刑一初字第42号 | |||
袁魁 | 男 | 1989年11月20日 | 汉族 | 犯组织卖淫罪 | 罚金人民币23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 | 刑期自2020年11月27日起至2031年2月26日止 | 对罪犯袁魁予以减刑八个月 | 履行148579.94元, | 2031年2月26日 | |||
岳聪聪 | 男 | 1986年6月13日 | 汉族 | 犯强奸罪 | 赔偿人民币15059.05元 | 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0年6月29日起至2026年12月27日止 | 对罪犯岳聪聪提请减去刑期五个月 | 减去刑期五个月 | 2026年12月27日 | |||
岳兆奎 | 男 | 1974年1月14日 | 汉族 | 犯故意杀人罪 | 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 | 刑期自2022年1月7日起至2026年6月6日止 | 对罪犯岳兆奎予以减去刑期七个月 | 减去刑期七个月 | 2026年6月6日 | ||||
张浩亮 | 男 | 1989年10月9日 | 汉族 | 犯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3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一年 | 刑期自2020年11月26日起至2031年11月25日止 | 对罪犯张浩亮提请减去刑期九个月 | 减去刑期九个月 | 2031年11月25日 | |||
张敬东 | 男 | 1971年8月13日 | 汉族 | 犯贩卖、运输毒品罪 | 无期徒刑 | 刑期自2012年11月15日起。于2012年12月11日送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2015年8月23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刑期自2015年8月23日起至2035年2月22日止 | 对罪犯张敬东提请减刑八个月 | 2035年2月22日 | (2011)青刑一初字第81号 | ||||
张俊鹏 | 男 | 1982年11月28日 | 汉族 | 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 死刑 | 刑期自2023年5月30日起至2048年5月29日止 | 对罪犯张俊鹏提请减去刑期六个月 | 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判决宣告后,被告人张俊鹏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 | 2048年5月29日 | (2014)青刑一初字第3号 | ||
张希海 | 男 | 汉族 |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 有期徒刑十一年 | 刑期自2018年9月21日起至2029年9月20日止 | 对罪犯张希海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 2029年9月20日 | |||||
张永标 | 男 | 1988年05月10日 | 汉族 | 集资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10万元 | 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0年09月24日起至2028年03月23日止 | 对罪犯张永标提请减刑八个月 | 2028年03月23日 | ||||
张雨来 | 男 | 1985年6月18日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罚金,本案现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综合考察该犯确有悔改表现。该犯系财产性判项未全部履行,月均消费低于160元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7年4月9日起至2032年4月8日止 | 对罪犯张雨来提请减去刑期八个月 | 减去刑期八个月 | 履行,月均消费低于160元, | 2032年4月8日 | ||
张云奇 | 男 | 1974年4月21日 | 汉族 | 犯抢劫罪 | 有期徒刑十二年 | 刑期自2017年5月18日起至2029年5月17日止 | 对罪犯张云奇予以减刑六个月 | 履行,但能证实确无全部履行能力,月均消费低于160元, | 2029年5月17日 | ||||
赵斌 | 男 | 1979年9月4日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4年6月30日起至2029年6月29日止 | 对罪犯赵斌提请减去刑期九个月 | 减去刑期九个月 | 2029年6月29日 | (2015)烟刑一初字第42号 | |||
赵飞 | 男 | 1986年1月3日 | 汉族 | 故意伤害罪 | 罚金人民币3000元 | 有期徒刑十年;犯危险驾驶罪 | 刑期自2021年4月2日起至2031年4月1日止 | 对罪犯赵飞提请减去刑期九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 | 2031年4月1日 | |||
赵洪岐 | 男 | 1975年6月7日 | 汉族 | 犯盗窃罪 | 罚金人民币28000元 | 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0年11月26日起至2031年5月25日止 | 对罪犯赵洪岐提请减去刑期九个月 | 减去刑期九个月 | 2031年5月25日 | |||
郑建均 | 男 | 1983年10月5日 | 汉族 | 犯贩卖毒品罪 | 罚金人民币300000元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刑期自2014年11月27日起至2029年11月26日止 | 对罪犯郑建均提请减去刑期九个月 | 减去刑期九个月 | 2029年11月26日 | (2015)北刑初字第703号 | ||
宗成民 | 男 | 1974年4月5日 | 汉族 | 犯故意杀人罪 | 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25119元 | 死刑 | 刑期自2018年8月24日起;2022年3月28日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为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七年,刑期自2022年3月28日起至2047年3月27日止 | 对罪犯宗成民提请减刑七个月 | 履行,2025年5月6日法院回函,未发现宗成民有可执行的财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未付给申请执行人任何赔偿。本次提请期间月均消费低于160元。 | 2047年3月27日 | |||
陈实 | 男 | 2000年1月4日 | 汉族 | 犯非法经营罪 | 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 有期徒刑六年 | 刑期自2021年10月19日起至2027年10月18日止 | 对罪犯陈实提请假释 | 2027年10月18日 | ||||
韩吉喆 | 男 | 1977年12月26日 | 汉族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韩吉喆(青岛志维软通通信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刑期自2020年10月21日至2027年9月14日止 | 对罪犯韩吉喆予以假释 | 决定执行的刑期,决定判处原审被告人韩吉喆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青岛志维宜信科技有限公司),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 2027年9月14日 | ||||
孔海滨 | 男 | 1990年7月5日 | 汉族 | 犯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七万五千元 | 被告人孔海滨有期徒刑七年零九个月 | 刑期自2020年7月20日起至2028年4月18日止 | 对罪犯孔海滨予以假释 | 2028年4月18日 | ||||
梁超 | 男 | 1987年5月1日 | 汉族 | 犯非法经营罪 | 有期徒刑五年 | 刑期自2022年7月26日起至2027年6月19日止 | 对罪犯梁超予以假释 | 2027年6月19日 | |||||
吕津辰 | 男 | 1988年05月27日 | 汉族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 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 | 刑期自2020年12月28日起至2027年04月27日止 | 对罪犯吕津辰提请假释 | 2027年04月27日 | ||||
马庆余 | 男 | 1966年1月30日 | 汉族 | 犯走私普通货物罪 | 罚金人民币400000元 | 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1年4月2日起至2026年9月13日止 | 对罪犯马庆余予以假释 | 2026年9月13日 | ||||
曲忠国 | 男 | 1962年10月24日 | 汉族 | 走私普通货物罪 | 罚金人民币60万元 | 有期徒刑十二年 | 刑期自2015年12月10日起至2028年12月9日止 | 对罪犯曲忠国予以假释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 | 2028年12月9日 | |||
史月海 | 男 | 1972年06月22日 | 汉族 | 犯故意伤害罪 | 有期徒刑十二年 | 刑期自2017年09月14日起至2029年09月13日止 | 对罪犯史月海提请假释 | 2029年09月13日 | |||||
陶长清 | 男 | 1982年1月23日 | 汉族 | 犯诈骗罪 | 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 被告人陶长清有期徒刑七年 | 刑期自2021年2月27日起至2028年2月26日止 | 对罪犯陶长清予以假释 | 2028年2月26日 | ||||
王占超 | 男 | 汉族 | 犯组织卖淫罪 | 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 刑期自2022年1月7日起至2027年7月6日止 | 对罪犯王占超予以假释 | 2027年7月6日 | ||||||
信息来源:山东省北墅监狱
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s://jykss.com/post/8944.html
部分信息来源网络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部分信息可能不准确,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给我们留言或者联系我们
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大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并且承诺我们是完全免费公益的!
您也可以点击这里复制我们的微信号并打开微信添加我们为好友
您的宝贵意见将会是我们更新和维护的动力源泉!
Copyright Your 在押人员,服刑人员,刑释人员之家,监所信息导航|jykss.com Rights Reserved.
分享:
支付宝
微信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