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王武监狱2025-10-22重刑犯减刑名单

作者:逃之夭夭 时间:2026-02-16 分类:减刑假释文件
罪犯姓名所在监狱罪犯性别罪名财产刑刑期刑期起止呈报刑期实际裁定假释已履行满刑日期狱别号
张奎王武监狱故意杀人罪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96018元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考验期自2023年7月12日起至2025年7月11日止)
对罪犯张奎提请死刑

履行财产性判项方面:民事赔偿人民币96018元,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91号
陈志远省王武监狱故意杀人罪赔偿人民币100000元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考验期自2023年7月3日起至2025年7月2日止)
对罪犯陈志远提请死刑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92号
王明贵省王武监狱强奸罪罚金人民币20000元;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3000元被告人王明贵犯强奸罪
对罪犯王明贵提请死刑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93号
吴学群省王武监狱故意杀人罪赔偿人民币100000元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对罪犯吴学群提请死刑

履行财产性判项方面:民事赔偿人民币100000元,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94号
林红军省王武监狱抢劫罪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死刑
对该犯延期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3万元,与同案对民事赔偿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犯不服,提出上诉,2011年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95号
郑朝海省王武监狱贩卖毒品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考验期自2017年1月9日起至2019年1月8日止)
对罪犯郑朝海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96号
周学友省王武监狱贩卖毒品罪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考验期自2019年11月15日起至2021年11月14日止)
对罪犯周学友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97号
汪鹏省王武监狱故意杀人罪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53000.00元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考验期自2016年12月18日起至2018年12月27日止)
对罪犯汪鹏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98号
莫结基省王武监狱故意杀人罪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0.00元死刑
对罪犯莫结基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99号
卢顺光省王武监狱故意杀人罪
无期徒刑
对罪犯卢顺光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100号
陶国平省王武监狱贩卖毒品罪
无期徒刑
对罪犯陶国平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101号
李永伦省王武监狱故意杀人罪赔偿原告各项赔偿金共计722737元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考验期自2019年8月22日起至2021年8月21日止)
对罪犯李永伦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102号
陈学举省王武监狱故意杀人罪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27172.00元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考验期自2019年12月10日起至2021年12月9日止)
对罪犯陈学举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103号
黄贵昌省王武监狱故意杀人罪赔偿人民币100000元无期徒刑
对罪犯黄贵昌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履行财产性判项方面:民事赔偿人民币100000元,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104号
张兴平省王武监狱贩卖毒品罪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考验期自2018年4月30日起至2020年4月29日止)
对罪犯张兴平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105号
班积亮省王武监狱故意杀人罪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昌良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0元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考验期自2019年12月9日起至2021年12月8日止)
对罪犯班积亮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106号
吴小平省王武监狱故意杀人罪罚金人民币5000元死刑
对罪犯吴小平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107号
宋照彪省王武监狱贩卖毒品罪
死刑
对罪犯宋照彪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108号
刘爱军省王武监狱非法持有毒品罪罚金人民币100000元无期徒刑
对罪犯刘爱军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109号
李发高省王武监狱故意杀人罪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香、李应、李小荣、李虎、李妹妹、李小丹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含李发高之子李玉林代为赔偿的人民币4万元无期徒刑
对罪犯李发高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110号
杜彦鸿省王武监狱贩卖毒品罪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考验期自2017年1月10日起至2019年1月9日止)
对罪犯杜彦鸿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111号
苟学文省王武监狱强奸罪
死刑
对罪犯苟学文提请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


(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112号













信息来源:提请减刑建议书(【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95-112号)提请减刑建议书(【2025】黔王监死缓、无期减字第91-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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