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监狱管理局
[2024] 粤狱刑暂字第 188 号
罪犯邹莹莹,性别女,1988 年 10 月 17 日出生,汉族,因犯诈骗罪经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10 月 14 日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 6 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12 万元,责令继续退赔违法所得 2567936 元发还被害人。减刑后,刑期自 2017 年 4 月 12 日起至 2026 年 8 月 11 日止,现在广东省女子监狱服刑。因患疾病,广东省女子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邹莹莹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信息来源:http://nzjy.gd.gov.cn/xxgk/gsgg/xfzxgs/content/post_46468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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