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龙跃永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遵守各项监规纪律,认真参加“三课”学习,积极参加劳动改造,完成劳动任务,财产性判项已执行完毕,确有悔改表现。
该犯系刑九后职务犯罪罪犯,依法应当从严。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对罪犯龙跃永减刑 5 个月。
特报请裁定。
此致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锦江监狱
2026 年 2 月 3 日
附:罪犯龙跃永减刑材料 1 卷
信息来源:http://jyglj.sc.gov.cn/scjyglj/jinjiangjyzfgk/2026/2/10/cb02acaa5549433686b69a9697ba6eb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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