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皖狱刑暂字〔2026〕16 号 |
|---|---|
| 罪犯信息 | 吴振,男,1973 年 12 月 6 日出生,汉族,居住地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 |
| 原判情况 | 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8 月 7 日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
| 刑期 | 自 2024 年 12 月 18 日起至 2027 年 6 月 17 日止 |
| 服刑地点 | 安徽省巢湖监狱 |
| 暂予监外执行原因 | 因患疾病,告病危 |
| 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 |
| 批准决定 | 本局批准其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
| 批准机关 | 安徽省监狱管理局 |
| 批准日期 | 2026 年 3 月 1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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