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6-02-25-减刑案件立案公示

作者:逃之夭夭 时间:2026-03-29 分类:减刑假释文件

附件 1:20260225190821_36910.png

立案公示

河南省第三监狱、河南省第一监狱向本院提请下列罪犯减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和《关于减刑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现将提请减刑的罪犯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2026 年 02 月 26 日至 2026 年 03 月 02 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本院举报电话投诉。电话:0371-65768709。

序号 案号 提请单位 罪犯姓名 出生日期 罪名 提请建议
1 (2026)豫刑更 230 号 河南省第三监狱 徐默则 1981/08/04 故意杀人罪 同意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 (2026)豫刑更 231 号 河南省第三监狱 王建国 1970/06/19 故意杀人罪 同意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 (2026)豫刑更 232 号 河南省第一监狱 李睿 2004/11/21 故意杀人罪 同意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 (2026)豫刑更 233 号 河南省第三监狱 张铁圈 1973/08/02 故意杀人罪 同意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5 (2026)豫刑更 234 号 河南省第三监狱 张川 1990/02/16 抢劫罪 同意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2:20260225190955_12415.xls

立案公示

河南省第三监狱、河南省第一监狱向本院提请下列罪犯减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和《关于减刑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现将提请减刑的罪犯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2026 年 02 月 26 日至 2026 年 03 月 02 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本院举报电话投诉。电话:0371-65768709。

序号 案号 提请单位 罪犯姓名 出生日期 罪名 提请建议
1 (2026)豫刑更 230 号 河南省第三监狱 徐默则 1981/08/04 故意杀人罪 同意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 (2026)豫刑更 231 号 河南省第三监狱 王建国 1970/06/19 故意杀人罪 同意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 (2026)豫刑更 232 号 河南省第一监狱 李睿 2004/11/21 故意杀人罪 同意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 (2026)豫刑更 233 号 河南省第三监狱 张铁圈 1973/08/02 故意杀人罪 同意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5 (2026)豫刑更 234 号 河南省第三监狱 张川 1990/02/16 抢劫罪 同意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信息来源:https://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20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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