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监狱管理局
[2025] 粤狱刑暂字第 201 号
罪犯赖伟坚,性别男,1968 年 5 月 10 日出生,汉族,捕前住,因犯诈骗罪、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经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判处有期徒刑 12 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105000 元,责令退赔人民币 274.5 万元,刑期自 2015 年 12 月 23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22 日止,现在广东省阳春监狱服刑。因患病,广东省阳春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赖伟坚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
2025 年 12 月 1 日
信息来源:http://ycjy.gd.gov.cn/xxgk/gsgg/xfzxgs/content/post_48100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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