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阳春监狱2025-12-03罪犯邓永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作者:逃之夭夭 时间:2026-03-24 分类:减刑假释文件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5] 粤狱刑暂字第 216 号

 

罪犯邓永昌,性别男,1934 年 1 月 5 日出生,汉族,捕前住 1。因犯强奸罪,经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刑期自 2023 年 8 月 15 日起至 2028 年 8 月 11 日止,现在广东省阳春监狱服刑,因患癌,广东省阳春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邓永昌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狱监

2025 年

信息来源:http://ycjy.gd.gov.cn/xxgk/gsgg/xfzxgs/content/post_48083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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