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粤狱刑暂字第 73 号
罪犯基本情况:
* 姓名: 黄家华
* 性别: 男
* 出生日期: 1964 年 1 月 19 日
* 民族: 汉族
* 住址: 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地(原文"P 的国 9 里可”疑似识别错误,暂按原文保留)
* 原罪: 强奸罪
* 判决情况: 经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判处有期徒刑 5 年。
* 刑期: 自 2022 年 8 月 10 日起至 2027 年 8 月 9 日止。
* 服刑场所: 广东省肇庆监狱。
* 申请原因: 因患疾病(原文"PcCE 国 E:EE 国卫并告病危”疑似识别错误,暂按原文保留),病情危重。
决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黄家华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
决定机关: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
决定日期:
2025 年 4 月 8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送单位: 广东省肇庆监狱
抄送单位:
1.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2. 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3. 遂溪县司法局
4. 遂溪县公安局
信息来源:http://zqjy.gd.gov.cn/ywgk/xfzxgs/content/post_46952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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