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监狱2025-01-02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2024]粤狱刑暂字第202号

作者:逃之夭夭 时间:2026-03-24 分类:减刑假释文件

东省监狱管理局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4] 粤狱刑暂字第 202 号

罪犯基本情况:
* 姓名: 王汉英
* 性别: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原文缺失具体日期,显示为“:日”)
* 住址: (原文显示为"5.0 8: 0 0 0 0 50 8 06500 0 c 00 6 0 E 0 3 E1",疑似数据乱码或格式错误)

犯罪及刑罚情况:
因犯诈骗罪,经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判处:
1. 有期徒刑八年;
2. 并处罚金人民币 1 万元;
3. 责令退赔被害人人民币 49 万元。
* 刑期: 自 2018 年 11 月 19 日起至 2026 年 11 月 16 日止。
* 服刑场所: 广东省肇庆监狱

申请事由:
罪犯王汉英因患(原文显示为"5 3 3 8 52 2 8 0. : 0 8 5 50 0 0 83 0 0: 05 0 03 91 0 口口口等病”)并告病危,广东省肇庆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

审核意见及决定:
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王汉英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决定机关:
东省监狱管理局

日期:
2024 年 12 月(原文日期不完整)

信息来源:http://zqjy.gd.gov.cn/ywgk/xfzxgs/content/post_46438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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