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监狱管理局-2026-01-28-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2026)京狱暂字第1号

作者:逃之夭夭 时间:2026-03-28 分类:减刑假释文件
项目 内容
文书名称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文号 (2026)京狱暂字第 1 号
罪犯姓名 张东旺
性别
出生日期 1972 年 6 月 21 日
民族 汉族
居住地 北京市大兴区
原判罪名 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原判法院及时间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9 年 9 月 15 日
原判刑罚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减刑后刑期 自 2013 年 11 月 26 日起至 2031 年 8 月 25 日止
服刑地点 北京市良乡监狱
暂予监外执行原因 患严重疾病
提请单位 北京市良乡监狱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
批准决定 批准暂予监外执行
执行起始日期 2026 年 1 月 27 日
作出机关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作出日期 2026 年 1 月 27 日

信息来源:https://jyj.beijing.gov.cn/ywgk/202601/t20260128_44723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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