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监狱管理局-2026-02-27-合肥监狱罪犯余爱臣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作者:逃之夭夭 时间:2026-03-28 分类:减刑假释文件
文件编号 皖狱刑暂字〔2026〕5 号
罪犯信息 余爱臣,男,1970 年 1 月 29 日出生,汉族,居住地六安市裕安区
犯罪事实 因犯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
判决情况 2025 年 6 月 6 日,安徽省金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六万元
刑期起止 2024 年 9 月 21 日至 2037 年 7 月 20 日
服刑地点 安徽省合肥监狱
暂予监外执行原因 因患疾病,告病危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
批准决定 本局批准其于 2026 年 2 月 14 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发文单位 安徽省监狱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6 年 2 月 14 日

信息来源:https://jyj.ah.gov.cn/ywfw/jxjszyjwzxgb/407825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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