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2024)黔瓮监假字第 1 号
| 项目 | 内容 |
|---|---|
| 姓名 | 彭小波 |
| 性别 | 男 |
| 出生日期 | 2001 年 5 月 3 日 |
| 民族 | 汉族 |
| 籍贯 | 贵州省绥阳县 |
| 文化程度 | 初中 |
| 职业状况 | 无业 |
| 现住址 | 贵州省绥阳县 |
| 服刑地点 | 贵州省瓮安监狱医院监区 |
在服刑改造以来,能认罪服法,遵规守纪,服从管教,主动向干警汇报思想,深挖犯罪思想根源,自觉矫正恶习,能认识到自己犯罪给家人、社会带来的危害。
2023 年 2 月因未完成劳动定额被扣 9.88 分。经干警教育后,能积极主动的参加劳动,坚守劳动岗位,踏实肯干,完成劳动任务,表现较好。
能自觉接受和参加“三课”教育,到课率 100%,尊重教师,遵守课堂纪律,从不迟到和早退,按时完成作业,在思想教育考试中成绩合格。
综上所述,罪犯彭小波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遵规守纪,服从管教,积极参加劳动和“三课”学习,确有悔改表现。经检察机关审查,同意对该犯提请假释。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彭小波提请假释,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日期:2024 年 8 月 30 日
信息来源:http://jyglj.guizhou.gov.cn/qn/zwgk/xxgkml/ywgk/202409/t20240910_85679972.html
部分信息来源网络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部分信息可能不准确,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给我们留言或者联系我们
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大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并且承诺我们是完全免费公益的!
您也可以点击这里复制我们的微信号并打开微信添加我们为好友
您的宝贵意见将会是我们更新和维护的动力源泉!
Copyright Your 在押人员,服刑人员,刑释人员之家,监所信息导航|jykss.com Rights Reserved.
分享:
支付宝
微信


发表评论